茅盾的“文章體”書法

茅盾少年時期作文《秦始皇漢高祖隋文帝論》
近些年來,茅盾的手稿常常在網上被熱搜熱炒,究竟是什么原因會引得大家如此關注?除了那部《談最近的短篇小說》在拍場拍得“天價”成了人們樂此不疲的談資之外,手稿本身的書寫是否也是個巨大吸引力?讓好奇的人們不得不去研琢一番,比如它的字勢,它的章法,它的藝術表現。茅盾作為名人,其手稿價值有名人效應,但除卻“名人”,我們是否也看到手稿所展示的深厚書寫功力和獨絕文字之美?
茅盾是個集作家、批評家、翻譯家、編輯家于一身的文化大家,他的手稿自然是大家風范文章,體現的是思想、精神的文章修養。但是,假如脫離文章單就其書寫看,書法是一門“有意為之”的藝術,有“法”可循,依“法”而書,但茅盾的書寫卻幾乎完全是“無序”為之。
我曾在《光明日報》刊載過一篇談茅盾書法的文章,里面提到:“寫文章,茅盾無意將他的手稿寫成書法模樣,假如那樣,思維重心偏移,恐書寫不成,連‘文章’也做不好。但就是在這‘無意’之中,他的書寫偏偏隨‘文’起舞,相得益彰。有人認為,看茅盾的字,最好看他的手稿文章(包括他的書信),他那無心插柳的書寫,根植于文章沃土,綠蔭一片,這就是書法。”
文章造就書法,但并不等于它就是書法作品,它的根基還是文章——小說,散文,評論,抑或書信,書法只是一張皮而已,如果你認為這張“皮”被包裹得如此精美、秀麗,把它說成書法,那就算作書法吧,不過準確說是“文章體”書法。
“文章體”是我們給茅盾書法的一個標注。茅盾曾在多個場合否定他的書法造為,更不承認自己是個書法家,他說他寫字是為的實用而不是為的好看。有人拿年輕時茅盾報考北大預科,因字跡潦草將自己名字里的“鴻”寫成了像是“鳴”作例子,來說明茅盾如何發憤學習書法。這種傳聞,與后來茅盾說的“我的字不成什么體,瘦金看過,未學,少年時曾臨董美人碑,后來亂寫”當然有直接聯系,其實完全是人們的主觀猜忖。
翻看茅盾少時作文,茅盾從小寫字就是工工整整,這種習慣養成,不會給“潦草”任何“乘虛而入”的機會,倒是老師寫的評語行書草化,因此,我們有理由辨斷,大概率是考官將“鴻”誤看成了“鳴”,但退一步說,即使是茅盾的“誤錯”,也可以肯定,茅盾絕不會為了這個“誤錯”而“埋單”去苦練書法。
茅盾雖然臨摹過碑帖,但肯定不是那種心無旁騖、篤行不怠的執念者,他說的“亂寫”,說明他心里有“譜兒”,他不是機械“搬用”,而是某種“創新”。有評論認為,盡管茅盾的字“是中規中矩學過書法的,但你又看不見,你沒有辦法看出他的家數”,因為他的字博采眾長,完全屬于自己的這一派。
茅盾并不擅長寫大字,這是造成他的“文章體”書寫的主要原因。他的“文章體”顧名思義是為文章而來,他把書寫當成了工具,沉酣于“文江”之中,一不小心把“工具”用得溜熟,“書初無意于佳乃佳爾”。當然,也有偶為之的例外,寫出來的“大字”形似“文章體”,卻少了些“文章體”的內蘊與神妙。
所以,欣賞茅盾的書法,最好是讀茅盾的文章手稿。1931年10月茅盾始作《子夜》,留下的完整手稿共440頁,全部用鋼筆書寫,寫在帶有條紋道林紙上,字跡纖細勁健,可視為茅盾“文章體”的杰作。這部30余萬字的長篇,僅用一年時間(實際8個月)即告完竣。從構思看,茅盾的準備相當充分,他是成竹在胸的,字隨文行,筆走龍蛇。整部手稿,刪改的地方不是很多,即使刪改,也勾劃得十分清楚,不僅不凌亂,且與稿面拼接得體,章法更加自然。1996年為紀念茅盾誕辰100周年,中國青年出版社獲得授權,首次將《子夜》手稿全部影印出版,共印刷了1996冊。之所以要印制這樣一部手跡本,其中之一看重的就是茅盾精妙的書寫。這是一部厚重的經典作品,可以有多重文化解讀,在茅盾宏大的小說“編年史”體系里,不僅可以看到上世紀30年代初中國社會各階層的復雜圖景,還可以感受當年茅盾書寫場域——包括他的思考,他的狀態,他的靈魂深處的情感。
茅盾的“文章體”充滿了筋骨血肉。1958年茅盾的手稿《談最近的短篇小說》是一篇即興之作,茅盾選讀了近期全國各地文學刊物上的小說后,覺得有話要說,于是寫成了一篇約九千字的評論文章交《人民文學》刊發。茅盾讀書有一個習慣,喜歡記筆記,比如同一時期閱讀的《林海雪原》《青春之歌》《苦菜花》等,就寫有相關的讀書雜記。這篇評論,茅盾也把它稱為“讀后感”。茅盾作為小說家、評論家,既能實事求是點出問題根因,又能設身處地體會“受評人”的感受,他說“我自己也曾寫過一些短篇,都不是成功的東西,但因此,倒約略知道些其中的甘苦。”正因為這樣,茅盾不擺架子,不說一句空話,他的評論真誠質樸,多是技術性的分析,不僅讓“受評人”信服,也讓閱讀者欽敬。從手稿書寫的姿態看,茅盾使用了傳統的毛筆,字跡柔韌舒展,一如從前,每一個字的落定,每一頁的布局,都似有講究,但似乎又都是無心、無為。茅盾的書法終究只存在于他的浩瀚的文章里,這就是茅盾的“文章體”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