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莎士比亞、曹雪芹到托爾斯泰、魯迅、喬伊斯、卡夫卡、巴金、錢鐘書 聊聊文學中的愛情、婚禮與婚姻
舊,并不一定都要拋在身后,它遲緩的腳步,反倒如緩緩的流水,明凈,安詳。舊書,褪去最初炫目的色彩之后,人生冷暖,喜怒哀樂,袒露了它的本真,在那些昔日故事中,我又受到新的教育。人們時常精明于生活瑣事,人生大事卻往往糊里糊涂,“不能免俗”。舊書里的婚禮,吹吹打打的樂聲淡遠,清茶的回甘上來了……
“何必結婚呢?”
多年前,讀《戰爭與和平》,文字平白如話,可是沒有充足的生活經驗打底兒,很多情節還是讀不透。比方說,皮埃爾正被美人愛侖誘惑得不能自持,又被愛侖的爹忽悠得迷迷糊糊,正在為要不要娶愛侖略有心動又舉棋不定時,他的好友安德來公爵給他上了這么一課:
“決不要,決不要結婚,我的好朋友;這是我給你的勸告:除非到了你認為你已經盡了你所能的時候,除非到了你不再愛你所選擇的女子的時候,除非到了你把她看清楚了的時候,你決不要結婚;不然你就要犯那嚴重的不可糾正的錯誤。老了,到了一點用處也沒有的時候,你便結婚。……不然,就要失掉你的一切美好的高貴的東西。一切都要浪費在瑣事上了。是的!是的!是的!不要那樣驚訝地望著我。假使你結了婚,還要你的前途有希望的話,那末,你就會處處覺得,對于你一切都完了,一切都關閉了,除非是在客廳里,在那里,你和宮廷仆役以及白癡是一個樣的。……何必結婚呢!……”(《戰爭與和平》高植譯本第1冊第41頁,上海譯文出版社1981年9月新1版)
雖然“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這一類俗套話,我已經聽了很久,但是還是不太明白安德來公爵何出此言。莫非錢鍾書《圍城》里引用的英國古話“說結婚仿佛金漆的鳥籠,籠子外面的鳥想住進去,籠內的鳥想飛出來”感染了他?這話的法國版是:“說是被圍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沖進去,城里的人想逃出來。”——未經世事的我自然悟不透圍城內外的風景,只是覺得安德來明明娶了個好妻子,還要抱怨什么呢。不是連他自己也承認,他的妻子“是賢良的婦女。她是一個那樣少有的婦女,男人娶了她,對于自己的名譽,可以放心;……”夫復何求?他居然還“但是”:“我的上帝啊,只要我現在是未結婚的人,什么東西我都肯犧牲。”我讀后憤憤不平,覺得安德來整天“耷拉著死臉”對待他的妻子,令人討厭之極。那個時候,我絲毫意識不到,安德來也許不是指責他嬌小的妻子,而是在提醒皮埃爾婚姻之可怕呢?
婚姻是否可怕,這個問題得去問卡夫卡,他短短的一生中曾三次解除婚約。其中與菲利斯·鮑爾,曾兩次訂婚又兩次解約,然而,與這個逃婚的對象,在五年間他們有五百封暢訴心曲的通信,這可能已經不是愛與不愛的問題,而是婚姻帶給卡夫卡的安全感太低了。
“我是與人們的卑鄙和奴性為敵……”
在傳統中國人的眼里,結婚是人生大喜之事。什么金榜題名時、洞房花燭夜,一輩子得意莫過于此。蕓蕓眾生,一輩子能在聚光燈下做主角的機會少得可憐。天地不仁,不少人辛苦勞碌的一生只有自己幾聲嘆息卻沒有一個聽眾;天地有情,沒忘給普通人一絲陽光,哪怕屈指可數,也可讓大家風風光光,結婚是其中的一件。
婚姻又不僅僅是男女兩位主角的事情,而是兩個家庭、家族乃至“普天同慶”的喜事,結婚的是兩個人,背后忙活的不知有多少人。尤其是“婚禮”,這個“禮”字能把新人、舊人、老人、兩個家族折騰得人仰馬翻,經常聽到有人抱怨“結個婚扒層皮”。“禮”不僅僅是繁文縟節,還是貨真價實的聘禮、“彩禮”,這不知道讓多少英雄淚滿襟,不知道難倒多少操勞一輩子的父母。
偏偏有人不講這個“禮”,有一本配圖的輕松小冊子《喬伊斯》(戴維·諾里斯文,卡爾·弗特林圖,李暉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25年4月版),里面講到喬伊斯與諾拉兩個人的“私奔”,這又勾起我重讀艾爾曼的大部頭《喬伊斯傳》的念頭。什么叫“私奔”?兩個人都沒有征得父母的同意,沒有婚約,自然也沒有婚禮,就雙雙逃離都柏林跑到巴黎、的里雅斯特生活在一起了。喬伊斯認為婚禮形式是虛偽的,當然也沒有錢辦婚禮,也可以說喬伊斯對于家庭、教會有自己的看法,私奔可以讓他不違拗內心意志。他們在一起生活了27年后,因涉及財產繼承的事情,才結束“非法同居”,在倫敦的婚姻登記所補辦法律手續,仍然堅定地避開了傳統的教堂婚禮。早在1904年8月29日,喬伊斯給諾拉的信中,就毫不隱諱地表明:
“我的思想不接受現行的社會秩序與基督教——家庭、公認的美德、階級以及宗教教義。我怎么會有喜歡家庭的念頭呢?我的家只不過是一個中產階級家庭,敗在揮霍浪費上,我也繼承了這一習慣。我認為,我的母親是被慢慢害死的,被父親的虐待、被常年的困苦、被我的玩世不恭和直言無隱。當她躺在棺材里,我看著她的臉時——被癌癥耗得蒼白而瘦削的臉——我明白了,我看到的是一張受害者的臉,我詛咒使她成為受害者的制度。”(轉引自理查德·艾爾曼《喬伊斯傳》第189頁,金隄等譯,北京十月文藝出版社2006年2月版)
在同一封信里,喬伊斯對自己的愛人堅定地說:“我是與人們的卑鄙和奴性為敵……”對他身處的社會和城市,他當年就有這樣的認識和志愿:“我要暴露血液麻痹,即癱瘓的靈魂,也就是許多人稱之為一個城市的靈魂。”(轉引自理查德·艾爾曼《喬伊斯傳》第181頁)喬伊斯與社會的這種緊張的態度,讓我不由得想到中國新文學的先驅們,陳獨秀、胡適、魯迅、巴金……他們都不肯麻痹在古老的發霉的空氣里,立志為一個民族引來新鮮的空氣。家、家族制度在他們的認知里不盡是甜蜜的、幸福的,而是吃人的禮教、戕害年輕人的囚籠。這種激烈的態度倘若不深入歷史的語境,那是不會理解的。大多數人寧愿做一百年前魯迅筆下的青蟲,被麻痹后還吃苦耐勞地替細腰蜂養壯了孩子:“她(細腰蜂)知道青蟲的神經構造和作用,用了神奇的毒針,向那運動神經球上只一螫,它便麻痹為不死不活狀態,這才在它身上生下蜂卵,封入窠中。青蟲因為不死不活,所以不動,但也因為不活不死,所以不爛,直到她的子女孵化出來的時候,這食料還和被捕當日一樣的新鮮。”(《春末閑談》,《魯迅選集》第2卷第70頁,人民文學出版社1983年12月版)“麻痹為不死不活的狀態”,極容易讓人無法直視,魯迅和喬伊斯都不是枝頭喜鵲,只唱歡快的歌,偏偏要讓人看清真相。
讀舊書本來是為了消閑、怡情,一不留神又沉重了,此非我愿,打住,打住。還是八卦惹人愛:話說私奔的喬伊斯和諾拉,這對沒有婚禮也沒有被祝福的鴛鴦,大概沒有人看好他們,兩個人的差距是顯而易見的,喬伊斯知識淵博才華橫溢,諾拉酒店清潔工出身,文化不高,據說她替那位天才的丈夫抄一篇稿子,根本沒有意識到那可能是未來文學史的一個章節,竟然愣頭愣腦對丈夫說:你真的要把家里的白紙糟蹋光嗎?
這太不符合人們對郎才女貌、琴瑟和鳴的美好夫妻的想象。然而,盡管時常窮得揭不開鍋,半輩子顛沛流離,這對夫妻卻從未失去對彼此的忠貞,他們就那么過下來了。這個做丈夫的口中、筆下大概沒有幾個好人,不知多少時賢名流都被他諷刺得體無完膚,而唯對這個外人看來可能笨頭笨腦的妻子呵護有加。
在偉大的《尤利西斯》中,他將小說情節發生的日子定為1904年6月16日,后來這一天又成為全世界喬迷們每年都要紀念的“布魯姆日”。而這一天,正是喬伊斯和諾拉在海邊第一次正式約會的日子,他沒有用一場婚禮,而是用一部偉大的作品,將兩個人的私人記憶變成了全人類的精神財富,這又是何等沉重的一份情感啊。
不知有多少本喬伊斯的傳記都在解釋他何以娶了她,(仿佛最合適的應該是弗吉尼亞·伍爾夫這類人)這都是說辭和徒勞,正像那句人們常說的話,婚姻合適與否,好比鞋子,合不合腳,只有腳趾頭最清楚。在某種程度上,連當事人也說不清楚。此時,婚姻不是攻略,不是心理輔導師的生意,而是實實在在的日子:漫長,瑣碎,卻不一定像想象的那么可怕。
“我們要把這件事情早點辦了……”
托翁曾有言:“幸福的家庭家家相似,不幸的家庭個個不同。”似乎也可以說:幸福的婚禮家家相似,繽紛的愛情個個不同。印象里,古往今來的文學作品有一半是為歌詠愛情而存在的,正兒八經正面強攻的婚禮并不太多。它太程序化了,中國傳統的,從大花轎到張燈結彩、大擺宴席,從拜天地到洞房花燭,從交杯酒到揭蓋頭。西式樣的,盛裝到教堂去,兩個人莊嚴地交換戒指,還有那神圣的答問:請問你愿意娶新娘為妻,無論貧窮或富有,無論健康或疾病,都愛她、珍惜她,與她共度一生嗎?……套路不過如此。
這些大概是影視劇里最喜歡的了,吹吹打打,好不熱鬧。然而,文似看山不喜平,好的作家最不喜歡的就是落在窠臼里,我甚至覺得他們都在刻意回避婚禮的直接描寫。像羅密歐與朱麗葉的愛情,算是感天動地吧,可是你記得莎士比亞是怎么寫他們的婚禮嗎?毫無印象之后我去查劇本,查了半天只在第二幕第三場找到羅密歐對勞倫斯神父說的一句話:“可是無論如何,請你一定答應就在今天替我們成婚。”(《莎士比亞全集》第8卷第43頁,朱生豪譯,人民文學出版社1978年4月版)接下來是兩個人到修道院,郎情妾意地說了一通甜言蜜語,神父則說:“來,跟我來,我們要把這件事情早點辦了……”(同前,第56頁)到后面一幕朱麗葉已經稱呼羅密歐為“我的更親愛的夫君”了。沒有電視劇上那樣的場面,神父煞有介事地問:羅密歐,請問你愿意娶朱麗葉為妻,無論貧窮或富有……他是莎士比亞啊,他的品級怎么會與狗血劇的爛編劇相提并論。
《戰爭與和平》中精心地描寫皮埃爾兩次戀愛卻又那么輕易地劃過了這兩場婚禮。寫皮埃爾與愛侖,從身上的香氣到要不要娶她的猶疑心理,到被套路應婚,作者寫得都很細,關于結婚卻只有這么一句話:“一個半月之后,他結婚了,并且如人們所說的,成了美麗妻子與數百萬家業的幸福的擁有者,住在彼得堡的新裝修的別素號夫伯爵家的大房子里。”(《戰爭與和平》高植譯本第1冊第303頁)皮埃爾與娜塔莎的情感,經歷了戰火、劫難和各自的成長,在小說中是漫長的情感旅程,結婚卻是最平靜的敘述,仿佛是電影劇終前輕描淡寫的字幕:“一八一三年娜塔莎嫁給別素號夫,這個婚事是老羅斯托夫家中最后一件喜事。同年,伊利亞·安德來伊支伯爵死了;事情總是這樣的,他死后老家庭也就分崩離析了。”(《戰爭與和平》第4冊第1608頁)這么省筆墨,以致讓我不記得作者寫過這兩場婚禮。
在《安娜·卡列尼娜》中,托翁倒是花了四五節的筆墨認真地寫了列文和吉娣的婚禮,但是更多筆墨花在婚禮前敘述,直接關于婚禮的,也沒有給我留下具體印象。
要說難忘的婚禮描寫,莫過于《紅樓夢》第97回:林黛玉焚稿斷癡情,薛寶釵出閨成大禮。這算是續稿里的精彩之筆,然而,它卻不是通常人們心中婚禮的樣子,我們盼望的婚禮,總是喜氣洋洋,歡樂吉祥,早生貴子。怎么會是哭哭啼啼、悲悲切切呢?
“我們談著,談著,感到寧靜的幸福”
我個人可能更喜歡這樣的結婚:
“我們結婚那天的晚上,在鎮上小飯館里要了一份清燉雞和兩樣小菜,我們兩個在暗淡的燈光下從容地夾菜、碰杯,吃完晚飯,散著步回到賓館。賓館里,我們在一盞清油燈的微光下談著過去的事情和未來的日子。我們當時的打算是這樣:蕭珊去四川旅行,我回桂林繼續寫作,并安排我們婚后的生活。我們談著,談著,感到寧靜的幸福。四周沒有一聲人語,但是溪水流得很急,整夜都是水聲,聲音大而且單調。那個時候我對生活并沒有什么要求。我只是感覺到自己有不少的精力和感情,需要把它們消耗。我準備寫幾部長篇或者中篇小說。
我們在花溪住了兩三天,又在貴陽住了兩三天。然后我拿著我舅父的介紹信買到郵車的票子。我送蕭珊上了郵車,看著車子開出車場,上了公路,一個人慢慢走回旅館。”(《關于〈第四病室〉》,《巴金全集》第20卷第588-589頁,人民文學出版社1993年4月版)
這是1944年5月8日在貴陽郊外的花溪小憩巴金與蕭珊的“婚禮”。“我們沒有舉行任何儀式,也不曾辦過一桌酒席,只是在離開桂林前委托我的兄弟印發一份‘旅行結婚’的通知。在貴陽我們寂寞,但很安靜,沒有人來打擾我們。”讓結婚回歸成兩個人的事兒,多好。我不喜歡各種儀式,更喜歡這份清凈、寂寞的生活,這能讓我“感到寧靜的幸福”。
“那七大姑八大姨還不笑話死。”這是我媽說的。(我不明白我自己的生活怎么礙著他們)而我爸呢,更關心結婚錄像怎么錄,“還有進門先邁左腳還是右腳。”——我老婆補充。
到底該邁哪一只呢?多年后,我問。
我老婆大義凜然地回答:誰還記得這等事兒。
——看來,長輩們的千叮嚀萬囑咐終究是徒勞,年輕人有自己的生活和選擇,我們何必瞎操心呢?桃花流水窅然去。哈哈,桃花流水也笑春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