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落槌:盜版代名詞“筆趣閣”商標被認定無效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近日就備受關注的“筆趣閣”商標無效宣告請求行政糾紛案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一審判決,認定“筆趣閣”商標因已成為網絡文學領域“盜版”的代名詞,其注冊及使用損害版權管理公共秩序與行業公共利益,違反《商標法》相關規定,認定“筆趣閣”商標無效。
據10月21日媒體披露的法院裁判文書,閱文集團旗下五個主體公司提出,“筆趣閣”網站通過提供免費盜版小說迅速吸引大量用戶,獲取可觀非法收入,“筆趣閣”作為盜版網絡小說的知名網站和閱讀軟件應用程序,已被網絡文學領域的一般公眾熟知,并長期與負面含義相關聯,被賦予了不良含義指向,作為商標注冊使用將損害版權管理公共秩序與行業公共利益。閱文集團的訴訟主張獲得一審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支持。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一審裁定“筆趣閣”商標應予無效后,“筆趣閣”商標的持有主體汕尾市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不服,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025年7月22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維持一審結果。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在“筆趣閣”商標申請注冊日前,根據網絡文學領域的一般公眾認知,“筆趣閣”已被視為“網文盜版聚集地”或“盜版網文檢索詞”,實際上已形成為一種代指“盜版”的隱語,“筆趣閣”的使用會對網絡文學領域的公共利益以及版權管理的公共秩序產生不良影響。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在判決中指出, “筆趣閣”商標核定使用于“計算機程序(可下載軟件)”等與網絡文學領域高度關聯的商品上,鑒于該標志在案發前已對網絡版權管理秩序及相關公共利益產生了消極、負面的影響,其注冊和使用易繼續強化這種不良社會影響,最終維持一審結論,判決“筆趣閣”商標無效。
打不死的“筆趣閣宇宙”
“筆趣閣”最早是一個成立于約2011年的小說閱讀網站,隨后被多家媒體曝光為盜版網站,認為其未經授權非法復制、傳播正版小說,侵害了版權方利益。2019年,“筆趣閣”盜版網站被關停,但其創始人獲利移民后,將網站源代碼和建站教程公開。極低的建站成本導致無數新盜版網站蜂擁而至,它們都冠以“筆趣閣”之名來吸引流量,形成了所謂的 “筆趣閣宇宙” 。
據統計,此類同名或變種的網站、APP超過1000家, “筆趣閣”從一個具體的盜版網站名稱,演變為一個龐大的盜版產業符號。而除了長期作為盜版小說網站名稱使用,“筆趣閣”往往還加載“暴力、黃色”內容以及“賭博、色情甚至詐騙”廣告信息,且未設置“未成年人保護”模式,造成明顯不良社會影響,不僅對網絡文學行業發展帶來負面影響,也破壞了網絡文學版權秩序。
司法出擊規范網絡秩序,保護知識產權
國家版權局連續多年的“劍網行動”一直將“筆趣閣”等盜版平臺作為重點打擊對象。2020年,國家版權局、公安部等部門甚至對其進行了聯合掛牌督辦。江蘇、山東等多地法院也曾對運營“筆趣閣”盜版網站的犯罪分子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刑罰。2022年,中國版權協會、522名知名網絡作家和多家正版平臺聯合發起反盜版倡議,公開呼吁應用市場和搜索引擎下架、屏蔽“筆趣閣”。
隨著北京高院的終審判決落槌,商標注冊與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之間的界限得到明確,對規范網絡文學市場秩序、保護知識產權具有重要的司法指導意義。接近閱文集團人士表示,閱文自2022年發起商標無效申請,與“筆趣閣”商標方經歷3年拉鋸,最終以“筆趣閣”被宣告無效順利結案,大大鼓勵了網文行業從業者和讀者用戶的信心,是網文版權保護的里程碑事件。行業人士認為,本案判決不僅厘清了“不良影響”商標的司法認定標準,更對凈化網絡文學版權環境具有標志性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