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化”:文學性及其觀念分歧
“網絡文學經典化”的命題既令人意外,又在意料之中。三十年左右的時間,網絡文學橫空出世,迅速進入“野蠻生長”階段;網絡文學的草根氣息與勃然生機對于傳統的文化秩序形成巨大的沖擊。“經典化”的重提仿佛表明,網絡文學開始返回正統。“經典化”不僅意味著謀求正典的榮譽,更為重要的是,網絡文學力圖被納入文化體系的新陳代謝機制,按部就班地完成文學的等級鑒定與座次排列,并且以功成名就的形式為文學經典譜系添磚加瓦。文學史事實證明,只有少數作品可能贏得美學競爭,充當文學經典的候選對象。文學經典作為楷模擔任文學課堂的教材,提供文學的范式與圭臬,甚至作為民族文化的代表名垂史冊。“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只有文學經典才能享受如此待遇。“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孔子等先賢對于文學經典的重視源遠流長。網絡文學是不是已經擁有當選經典的資格?對于文學研究說來,這個問題開始進入議事日程。
然而,文學經典的形成從來不是一個簡單的選拔賽,而是包含極為復雜的運作。完成的作品構成一個不變的數值,文學經典的稱號來自作品外部的紛雜評價。通常認為,“文學性”是衡量文學經典的首要前提。然而,從各種審美趣味、民族文化傳統到意識形態以及不同層面的權力機構和利益團體,眾多因素的卷入以至于“文學性”時常成為伸縮不定甚至充滿爭議的標準。文學經典的遴選不存在固定的跑道和統一的終點線。從屈原的《離騷》到魯迅的《狂人日記》,從荷馬史詩《伊利亞特》到喬伊斯的《尤利西斯》,人們無法從現存的眾多文學經典搜索到一個不容置疑的公約數。換言之,這些作品成為文學經典的理由各不相同。
當然,每一部文學經典的遴選無不發生于既定時代的文化場域,特殊的歷史烙印轉換為文學性的標準指導文學經典的認定;時代的劇烈變化往往帶來經典名單的劇烈震蕩。“五四”新文化運動或者20世紀80年代的“新時期”,文學經典的調整、修訂與補充恰恰是另一個時代文化的組成部分。盡管如此,傳統的文學性標準并不會徹底熄滅,而是積淀于人們的意識深部,產生潛移默化的效用。這種狀況形成了文學經典內部新與舊的相互衡量。正如T.S.艾略特在《傳統與個人才能》一文之中所言,新的文學經典加入之后,所有文學經典的關系、比例以及價值無不隨之出現或大或小的改變。對于網絡文學說來,“經典化”并非套入一個現成的計算公式,獲得肯定或者否定的答案;而是投身眾多因素的博弈,證明在“文學性”的意義上增添了什么,或者證明是否帶來另一種前所未有的“文學性”。
按照公認的文學史觀念,人們通常將晚清之前的中國文學稱之為“古典文學”,“五四”新文學代表了另一個文學階段的肇始。無論是文學的主題、文學的表述形式還是審美趣味,“文學性”的標準出現了劃時代的變化,這些標準逐漸匯聚為文學經典的遴選依據。網絡文學的“經典化”是否面臨同一張試卷?正如許多人已經意識到的那樣,作為一種新的文學類型,網絡文學的某些方面正在顯現出奇異的特殊性質,以至于開始動搖“五四”新文學以來的“文學性”標準。“日更機制”主導的作品發表、每日平均5000字左右的產量、一部作品數百萬乃至上千萬字的篇幅,這些網絡小說來自另一種文學生產機制,依賴另一種編輯與閱讀方式。很大程度上,上述特征是互聯網傳播體系的產物,與傳統的紙質文學迥然相異。無論是玄幻、穿越、武俠還是懸疑、科幻、架空,網絡文學的類型及其反復出現的主題是與上述特征聯系在一起的。因此,網絡文學“經典化”將會面臨兩種不同的傾向:要么按照既定的“文學性”標準衡量網絡文學的成敗,要么試圖論證另一個開創性的問題——網絡文學正在造就另一種成熟的“文學性”,紙質的文學經典遴選依據已經落伍。
考察紙質文學與網絡文學差別的時候,許多人描述了網絡文學的生產與消費發生的重大改變:作者與讀者的緊密互動立竿見影地投射到文本的續寫之中,決定情節發展的延伸方向。很大程度上,讀者積極參與文本構造,網絡文學來自作者與讀者共同生產。黎楊全將這種狀況稱為“文學社區”:“網絡文學的作品與互動并不是機械疊加在一起,而是在交互機制的作用下融為一體,不再是文本內部線性敘事的縱向結構,而是作品中不斷切割的劇情與隨時嵌入的交互活動的橫向連接,整體上呈現出從敘事文化向數據庫文化轉型的趨勢。與此同時,交互也內化于文本中,作家在創作的時候,常常會有一種故事外的超敘事視野(場外的讀者),這會改變文本內部構造,生成了故事內外連接的跨次元效果。也就是說,交互性內嵌于網絡文學,而不只是一種外部構件。”“文學社區”不再遵從“作品中心主義”,而是在源源不斷地跟帖、評論之中形成持續擴張的超文本運動。許多人將這種狀況視為文化民主的標本,未曾意識到來自紙質文學的“文學性”遭受多大程度的沖擊。圍繞“文學性”產生的觀念分歧解決之前,所謂的“經典化”幾乎無望達成共識。
如果說,古代作家的“詩言志”“文以載道”“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顯現出一種積極的文學主張,那么,現代作家逐漸將這些文學主張概括成“為人生”的文學。盡管“為人生”的具體內涵解釋不一,但是,文學通常被視為嚴肅的人生探索與歷史探索。一批現實主義文學大師殫精竭慮地想象社會歷史賦予主人公的各種命運,再現某一個歷史時期的民俗、器物、風情;一批現代主義文學大師對于現代社會的歷史轉折深感震驚,力圖從種種歷史碎片之中捕捉內心的紊流。對于這些作家說來,“個性”與“風格”是文學成就的組成部分。曹雪芹的《紅樓夢》、魯迅的《狂人日記》《阿Q正傳》與茅盾的《子夜》或者老舍的《駱駝祥子》題材不同,福樓拜的《包法利夫人》、托爾斯泰的《安娜·卡列寧娜》與卡夫卡的《城堡》、薩特的《惡心》視角相異,但是,每一部作品無不凝聚作家獨一無二的觀察、探索、思考與表述形式。
如果說,人類早期的神話、史詩乃至說書所依據的話本可能來自集體作者的合作,那么,現代社會已經公認作家的個體身份。這個意義上,紙質文學的特征不僅是“作品中心主義”,而且是“作家中心主義”。作家的個體承擔嘔心瀝血的寫作煎熬,同時接受“文學創造”所贏得的種種社會榮譽。圍繞版權的種種司法規定表明,作家的個體身份已經獲得法律層面的認可。多數作家十分關注自己的作品產生哪些反響,但是,讀者輿論的意義毋寧是未來的思想養分,而不是立即演變為既定作品的修正方案。許多時候,作家傾向于保留自己的意見,沒有必要迫不及待地迎合讀者。很大程度上,這種狀況取決于作家所扮演的文化角色:作家通常被視為一個社會的文化先鋒,他們擁有開闊的視野、深邃的洞察力以及出眾的敘事、抒情才能。術業有專攻,這些才能是從事專業文學寫作的前提,猶如計算機專家、工程師、經濟學家或者律師必須在專業領域具有超出大眾的獨特積累。這時人們可以看出,網絡文學形成的“文學社區”解構了以作家為中心的文學生產體系,解構了作家的個性、風格、獨樹一幟的原創以及版權等“文學性”背后眾多不言而喻的認知與約定。
“文學社區”放棄了作家精英主義的定位,開始向讀者讓渡安排作品主人公命運以及故事情節的權利。作家不再固執地認為,主人公不得不離婚或者自殺,留下一個令人悲傷的結局;他們收到了讀者玩笑式的通知:請安排男一號與女二號結婚,那個獐頭鼠目的男三號必須死得很慘——否則我們就下線,不看你的小說了。作家謙遜地接受來自四面八方的建議,設計出一個皆大歡喜的情節路線:吉人天相,有情人終成眷屬,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驚險萬狀,平安著陸;如何制造“爽”的效果,這是網絡文學對于“文學性”的新型要求。“文學社區”重要意義是,保證讀者看到的恰恰是他們想看的內容。然而,如果改換一種理論表述,這些作品不正是傳說之中的“信息繭房”嗎?
網絡文學的生產速度及其產量對于紙質文學的“文學性”形成另一個挑戰。無論是“推敲”的典故、“兩句三年得,一吟雙淚流”的軼事,還是曹雪芹的“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福樓拜的字斟句酌、切磋琢磨,文學敘事的精益求精是紙質文學的一個悠久傳統。因此,網絡文學日均5000字的寫作速度令人吃驚。對于報刊雜志、出版社等印刷文化的派駐機構說來,這種寫作速度必將造成產能過剩;只有漫無邊際的互聯網空間才可能容納如此洶涌的文字洪流。人們無法相信,這一代網絡作家的平均才情出現了不可思議的飛躍,以至于可以碾壓諸多文學前輩。一目十行的閱讀僅僅需要粗率的文字嗎?這個原因或許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這種寫作姿態隱藏的事實:作家開始退出人性、命運、社會歷史乃至文學形式深思熟慮的探索,敘事按照另一種熟悉的邏輯疾速滑行。相對于復雜微妙的人性、變幻莫測的命運以及宏大的歷史潮流,這種熟悉的邏輯可以稱之為“欲望的邏輯”。現實的匱乏形成的期待造就欲望,“天遂人意”的情節設計猶如欲望的象征性滿足。抵達滿足的彼岸之前,一波三折與欲擒故縱是積蓄“爽”感的重要策略。掌握“欲望的邏輯”基本節奏之后,下筆千言很快成為一種得心應手的操作。“爽”感與其說帶來某種“人生”的感悟,不如說是一種娛樂。如同一局象棋或者一盤電子游戲,網絡文學不憚于坦陳娛樂即主題。
當然,文學研究沒有理由以不屑的口吻陳述這些事實。網絡文學的擁躉如此之多,這個火爆的事實是否存在某些尚未獲得深入考慮的內涵?文學史上的一些通俗作品光榮晉升為文學經典,“寓教于樂”的某些秘密是否尚未破譯?相對于“為人生”的文學觀念,游戲式的娛樂為什么不能占有一席之地?大眾分別置身于不同的崗位從事種種勞動生產,休息之際縱容自己的欲望馳騁于手機或者電腦的屏幕,難道這不是一種合理的訴求嗎?然而,娛樂的“經典化”曾經遭受重大挫折。“五四”新文學如日中天的時候,偵探、武俠、鴛鴦蝴蝶派等通俗文學并未消失,相反,這些作品獲得了大眾的熱捧。一個有趣的例子是,魯迅母親魯瑞對于兒子的作品不感興趣,她喜歡的是張恨水的小說。可是,魯迅等“五四”新文學主將擊敗了張恨水們而登上文學經典的頒獎臺,大眾的審美趣味以及市場利潤并未產生決定性作用。盡管如此,遺留的問題并未解決,一百年之后的網絡文學再度打開塵封多時的爭論:“經典化”要不要將娛樂納入考慮的范圍?至少在目前,觀念的澄清遠比討論作品的入選名單更為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