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浸式展覽:觀展還是觀景
在如今的藝術展覽中,沉浸式媒體技術的應用已成為一種重要現象。這種虛擬與現實交匯互動的形式,增強了觀眾的參與感和體驗感,可以快速“出圈”。然而,也有專家提出,過度關注技術的奇幻場景而忽視作品本體的表達,會削弱觀眾對藝術作品本身的關注和思考。“沉浸式展覽”的展陳設計對技術的運用是否應該有“度”,如何兼顧審美與傳播?我們邀請北京畫院院長吳洪亮、廣州美術學院教授李公明兩位專家進行了探討。
記者:隨著AI(人工智能)、AR(增強現實)和VR(虛擬現實)等新技術的發展,藝術展覽的形態越來越體現為一種“綜合場域”,展覽的交互性和沉浸感增強,這種新型的敘事方式是未來的策展趨勢嗎?
李公明:我認為是的,人工智能技術進入文化生產與交流的各種場域是必然趨勢,而且會以更快的變化節奏和更多樣的視角改變人們的觀展體驗。原因很明顯:一方面,智能技術不僅為展覽中的場景創作及傳播提供了極為便利的工具,也讓觀眾有了一種新的、遠超出展場背景作用的觀展體驗;另一方面,近二十多年來國內美術館數量猛增,但藏品與展品資源卻相對缺乏,而文旅產業的發展需要藝術力量的加入,客觀上存在豐富展覽形式和手段的現實需求。
在這種趨勢面前,我們既要承認數字技術有打破展示邊界、增強觀眾參與感和體驗感的正面效應;同時更要清醒看到其中存在的問題,如過于依賴技術手段和視覺刺激而忽視引導觀眾對作品內涵的理解,存在純粹消費和娛樂的偏向,不利于藝術創作與欣賞走向深度思考。
吳洪亮:沉浸式這種概念,其實這幾年在國內已經從一線城市擴展到二、三甚至四線城市了,因為它技術門檻越來越低,現在已經變成一種常規做法。那么就如同一出戲的背后要有劇本系統的支撐,如果在“沉浸式”的背后沒有更深層的研究,也就是我們所說的“深研系統”的支撐,簡單的視覺上的彰顯很快就會被消費掉,大家一定會產生某種狂歡后的疲勞感。
在北京畫院,我們很早就開始進行對數字化的研究,但直到2023年才開始運用。因為我認為沒有充足學術支撐的話,沒有對美術史的研究,沒有一套技術手段來建構人與作品、與空間的關系,沒有對傳播體系的了解,沉浸式展覽就難以成為一種可延續的模式,更遑論是一種發展趨勢。
記者:數字技術手段為受眾帶來了更多元、更豐富的感官體驗,那么,傳統的近距離觀看模式是否仍然有效?高科技手段的使用是否會導致觀眾注意力的“失序”——深度思考、參與的機會減少,以至于審美淺層化?
吳洪亮:數字化是不是會使作品淺層化?我覺得主要還是取決于傳播方式。比如說現在大家習慣于手機小屏,其實這對于觀看中國的手卷、冊頁、印章等作品是有好處的,因為你用手機拍攝完以后,可以直接放大看細節,比如印章,甚至能在手機上360°多角度觀察。關鍵是要用好這些技術。
李公明:傳統展覽的近距離觀看模式當然是必須堅持的,而且應該充分運用先進技術,為觀眾提供靜心沉浸觀賞的有利條件。
實際上,我認為應該在更為嚴肅的層面來思考濫用高新技術、過度追求視覺刺激的危害性——假如把歷史文物之“物”這一主體,抽空為一種被挪用的形象、符號,為之披上高科技與視覺奇觀的外衣,貌似讓觀眾沉浸在文明體驗之中,實質上是以奇幻與浮華抽空了文化的真實內涵和審美境界,這難道不是一種必須警惕的在經濟利益驅動下的文化虛無主義嗎?
記者:有些美術館為了追求展陳的“新”,進行一些環境搭建以達到“沉浸式”效果,但有人認為這會壓縮展覽的公共空間,影響觀展效果。您認為,當下的策展該如何“造境”,才能做到既不喧賓奪主,又讓觀眾自然“入境”?
李公明:在沉浸式展覽中,藝術審美與智能科技的關系必須以前者為主,智能科技在藝術展覽、文物展覽中的作用只能是為觀眾提供更好的審美欣賞環境。
繪畫、文本、攝影、電影等各類媒介可以組合成非常豐富、復雜的視覺體驗。廣州美院藝術與人文學院院長胡斌教授談到,展覽中的不同媒介高度交互,然而它們并非只是為了制造某種豐富多彩的視覺效果,而是緊扣一個個具體的研究問題,進行多模態感官體驗的介入與呈現?!霸炀场贝蚱屏顺R幟佬g館的印象空間,讓觀眾能夠在日常場景中去關注其中的社會問題與生活質感,體現出平等、多元、理解的態度。這樣的展覽可以促進更多不同形式作品的表達,也為觀眾與藝術作品之間的互動提供了更多可能。
吳洪亮:我是美術館界比較早談“入境”概念的,也策劃過一些沉浸式體驗展,在實踐過程中我有兩個反對:一是反對科技對美術的喧賓奪主;二是從環保角度來講的,反對構建這些空間過程中產生的浪費。如果不是在深層的展前研究的基礎上進行空間搭建,常常就會變成形式主義,反而削弱了藝術本體的張力,這是我們需盡力避免的。
讓觀眾“入境”,必須有合適的“造境”。在實踐中我常用到一些方法,比如“熟悉加意外”,也就是“熟中生”。這種方式可以極大地減少陌生感、排斥感,調動觀眾的興趣和參與感。譬如,近十年我曾多次在蘇州博物館、金雞湖美術館策劃展覽。對于蘇州人或到蘇州旅游的人來說,園林是最熟悉的主題,我在策劃“自·滄浪亭”當代藝術展的過程中,開始深入理解園林對于人的精神與心靈的意義。我們為觀眾設置了一條“不言慢行”的體驗路徑,這條路徑分為“徑、澄、見、宜”四個階段。就像真實園林中的道路,每個路口總會有選擇,向左,或向右,或許你就走入了一個仿佛此路不通的一隅,但在轉身之際,回首之間,驚喜就在那里。所謂“移步異景”“壺中天地”,是園林空間結構的獨特性,而這一結構本身就在調動著觀眾的情緒,讓他們在不知不覺中將置身其中的當代藝術作品拉入自己可感知、可接受的范圍里。在這個氛圍里,觀眾可以放慢腳步,深度觀看作品,調動自己的想象。展覽場域的共情觀照,往往比純粹的事實帶來更持久的記憶。
記者:有人提出,展覽上的過度“炫技”會讓觀者弱化對于藝術的審美能力、深度感知力。比如,僅僅欣賞某一幅古代經典繪畫的光影秀,觀眾對于色彩、線條、構圖等這些藝術元素的“妙悟”就很難達到,這是否會導致展覽的傳播價值大于審美價值?
李公明:當代藝術創作本身的實驗性、探索性等特質,應該使觀眾更充分感受到其核心價值在于追求自由精神與藝術創造力,激發觀眾認識和思考人的生存狀態。但是在一些展覽設計中,故作絢麗或幽深的聲光電中呈現出來的視覺奇觀,確實容易導致傳播的流量價值大于藝術欣賞的審美價值。
我認為隨著更多智能手段的運用,沉浸式展覽應該防止的傾向是:陷入博取眼球的內卷式競爭,讓策展人產生一種制造聲勢的慣性依賴,失去了基于具體策展理念的理性追求。而對于本應接受真正的藝術審美體驗的觀眾來說,如果一味沉浸于光聲幻影的感官刺激之中,最終留下的則只會有感官疲憊癥。
吳洪亮:傳播價值和審美價值應該是統一的系統。有時候“炫技”或者說視覺上的刺激是有效的,因為人類對于運動的、有色彩的物體的反應狀態就會高于對靜止或黑白;但是對于藝術而言,當然不是說黑白就一定不如彩色。藝術有它內在的能量,博物館、美術館要通過研究,想辦法獲得觀眾的共鳴,數字化的手段可以讓觀眾感受到更多的細節,形成從感性到理性再回到感性的認識過程,觀眾可能形成更為深刻的印象和新的發現。
在今天,快速的閱讀占據主導,人們習慣了手機上的短視頻邏輯,但是在我看來,深層的閱讀對心靈的陶冶不會被拋棄,而且在某種程度上應該被鼓勵。現在紙質書并沒有退出歷史舞臺,戲劇也沒有退出歷史舞臺,所以我們不用過于擔心,關鍵還是要有好的作品。人的認知也是有波浪趨勢的,波峰波谷過了以后,大家對于很多事情還要重新認知,不必操之過急。
從現實情況看,越來越多的觀眾走進美術館,許多藝術展甚至成為節慶一樣的集會。面對比例越來越大的非專業觀眾,策展人首先要思考的是理解的同步,審美素養的提升要循序漸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