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當代小說的“愛”與“要”
春節編輯本期3篇文稿,我心里一直在想:到底何謂“小說理論”?或者說到底何謂“中國當代小說理論”?既是“小說理論”,自然不能完全等同于具體的作家作品論。不管怎樣的作家作品論都會為具體的作家作品所拘牽,難以上升到理論高度。“小說理論”至少必須在作家作品論的基礎上提出并探討有關小說的某些跨時間、跨地域甚至跨文體、跨媒介的普遍性問題。然而一旦上升為“普遍性問題”,又容易脫離具體的小說現象,陷入抽象概念體系的循環論證。許多作家、讀者甚至批評界同行都曾抱怨看不懂小說理論。這時候我們又不得不再次承認,任何小說理論一刻都不能脫離具體的小說創作和小說批評的實踐。
在過去兩年的專欄文章里,過于偏重純理論或過于偏重具體作家作品論,這兩種傾向都時有所見。對此編者好像也只能徒喚奈何,別說很難杜絕上述這兩種傾向,就說理想中的“中國當代小說理論建構”應該處于這兩種傾向之間哪一個點上,恐怕也并非拿一把什么標尺就能輕易測量出來。按說從本欄目設立伊始,就應該把這個問題想深想透。但真要解決這個問題,絕非可以一蹴而就。大家只能不斷摸索,漸漸趨向這兩極之間較為理想的某一點。從這角度也可以說,“中國當代小說理論建構”永遠在路上。
本期關于賈平凹、張煒的兩篇理論文章,就令我想起上述的兩難之境。好在兩位作者并未完全局限于作家作品論。關峰談賈平凹長篇小說“意象”“日常”的二元結構,魏智琳從《去老萬玉家》談到“史傳傳統”影響中國小說的兩面(求真“實錄”與尚奇“幻設”)一“正”一“奇”,彼此依存又相互轉換,都十分重要。倘若還有繼續探討的空間,則無論仍舊聚焦一人一書,抑或博觀圓照多人多書,都應該更加貼近理論與實踐那最富包孕的交匯點。
我想問本期兩位論文作者,更想問讀小說、研究小說、談論“中國當代小說理論建構”的同行,此刻當下,在我們自己內心的方寸之間,還有沒有對中國當代小說豐沛的“愛”,以及迫不及待渴望傾吐這“愛”的那個“要”呢?希望好的“中國當代小說”(包括“中國當代小說理論”)就從這“愛”和“要”里誕生。
感謝賈平凹先生賜稿,將他最新長篇《消息》的《后記》交給本欄目首發。應該安排在第一期,各種緣故,不得不拖延了。這自然有些可惜。無論《<消息>后記》算不算“小說理論”,平凹先生這篇創作談都寫得別開生面。他現身說法,再次強調作家、作品與某個“地方”的關系非常重要。這不僅指小說取材的“地方”要有某種特別之處,更重要的是小說家如何與該“地方”結緣,如何從該“地方”發現別人不能發現因而值得寫入小說的東西。平凹先生沒說作家對某個“地方”的獨特發現具體包括哪些內容。這當然不能一言以蔽之。但平凹先生還是拈出一個字,就是“愛”。如果從這篇創作談再找一個關鍵詞,那就是“要”。“愛”包含(也提煉)了作者與某個“地方”的特殊緣分,“要”則提升了“愛”的程度,表征作家因為跟某個“地方”有特殊緣分而不得不寫的強烈沖動。我認識平凹先生不算晚,但至今尚未去過他小說里經常寫的“地方”(商洛、秦嶺),也未曾瞻仰“上書房”或“平嶺堂”各種收藏,更不用說這里所描寫的伴隨他創作《消息》的那棵菩提樹了。但我大致明白,平凹先生所謂作家必須一次又一次反復體驗的“地方”(他70歲前后還在到處“游觀”),也包括他寫作之時不受干擾的方寸之地,以及他在這方寸之地凝神聚氣寫作時內心的方寸之間。比起外在的“地方”,寫作時作家所存身的書房、千言萬語從那里汩汩流出的方寸之間,應該也是另一種意義上極其重要的“地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