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航滿:節(jié)俗里的鄉(xiāng)愁 ——關于《新年風俗志》
周作人在《藥堂語錄》中寫道:“余買書甚雜亂,常如瓜蔓相連引,如因《困學紀聞注》而及翁鳳西《逸老巢詩集》,因舒白香而及龔漚舸《玉蔬軒集》,因潘少白而及姚鏡塘《竹素齋集》,皆是也。”周作人的這種買書和讀書,乃是典型的文人路數,不必專于一隅,興趣博雜,終于會通。周氏本身嗜好讀書,過眼書籍不計其數,他所讀過的書,我也常有所關注,但可惜多為稀見之冊。最近買來一冊婁子匡的《新年風俗志》,便是因為周氏曾經為此書作過序言才關注起來的。其實,婁子匡在中國民俗界也是扛鼎人物,與鐘敬文、顧頡剛、周作人、江紹原等齊名,都是近代中國民俗研究的大家。婁子匡的這冊《新年風俗志》1932年刊印于紹興,初名為“中國新年風俗志”;1935年3月由商務印書館增訂再版,取名“新年風俗志”;1967年10月臺灣商務印書館再次修訂出版;1989年9月上海文藝出版社影印出版,實為1935年商務版內容。這次臺海出版社重排出版,以1967年臺灣商務版為底本,又因是簡體橫排本,可以說是真正進入了大眾視野。
以上諸多版本,1935年的商務版其實最為特別,影響也最大。此版由周作人、顧頡剛、愛堡哈特三人分別作序,婁子匡本人亦作自序一篇,其中最為醒目之處,乃是周作人對于此書的支持,不但作序一篇,而且題寫了書名。上世紀三十年代,周作人作為曾經的新文化運動的急先鋒,又系北京大學教授,在學界頗具影響。商務印書館1935年3月30日編印的《出版周刊》,刊出周氏的《〈新年風俗志〉序》,作為對婁子匡此書的介紹和推廣。有趣的是,此刊在本期《本館出版物著作人履歷(十三)》中,按說應該介紹婁子匡,但卻專門詳細介紹了周作人,包括他的經歷、學術成果、文學作品以及在商務印書館出版的譯作,并作出相關評價:“周先生之散文,信筆寫來,別饒風趣,十余年來,蜚聲文壇,為學者所宗。”婁子匡的這冊《新年風俗志》3月印出,5月便得以再版,可見當時影響。婁子匡在后來的《增訂版序》中寫道,1935年版印出后,德國民俗學家愛堡哈特博士(Prof.Dr.Wr Eberhard)曾說它是“最有價值的一本書”,對它“感到最高的興趣”。
顧頡剛作為著名歷史學者,序言對于時局動蕩、文化斷裂頗有感慨,由此談到農歷時令風俗的逐步消亡,他寫道:“現在的小孩子感受到的節(jié)令的趣味哪里有我們幼時那么的濃厚。”又談他在做了些民俗的研究之后,才領悟到這種類似迷信的儀式實在有存在的必要:“因為一個人在生命的長途中,時時在求安慰,一定要有了安慰才能奮勉地從事工作,不灰心于一時的痛苦;而這種節(jié)令的意義是在把個人的安慰,擴充為群眾的安慰,尤有重大的關系。”又談節(jié)令風俗的必要:“我們要掉龍燈,跳獅子,放煙火,點花燈,讓大家一齊快樂,使得大家好提起精神,增進這一年中的生產的效能。”周作人在序言中亦強調節(jié)令風俗儀式感的重要,“季節(jié)有些像是一座浮橋,從這邊走到彼岸去,冬盡春來,舊年死了,新年才生。在這時候有許多禮節(jié)儀式要舉行,有的應該嚴肅地送走,或拿出去或簡直丟掉,有的又同樣嚴肅地迎進來。這些迎新送舊的玩意兒,聰明人說它迷信固然也對,不過不能說它沒有意思,特別是對于研究文化科學的人們。”
周作人在序言中還特別強調,婁子匡的這本《新年風俗志》是“空前的工作,這在荒地里下了一鏟子了”,之所以如此評價,乃是這種節(jié)令風俗,“可惜中國從前很少有人留意,偶然有《清嘉錄》等書就一個區(qū)域作縱的研究,卻缺少橫的,即集錄各地方的風俗以便比較”。此書1932年初版時,內容涵蓋江蘇、浙江、安徽、福建等11個省共22個地區(qū)的新年風俗,1935年增訂再版時,增加了云南、貴州兩個省份的五個地區(qū);而到了1967年再次修訂出版,就又增補了北京、黑龍江、內蒙古等8省區(qū)市14個地區(qū)的相關內容,所錄的新年風俗合計464種。婁子匡的這種增訂,并非簡單地匯集資料,愛堡哈特在序言中就對他的工作有過很高的學術評價:“固然,在過去已經有過民俗的資料的匯集,但那些資料中大部分只是從文獻上收集來的,與實際的田間工作‘Feldarbeit’毫無關聯。這真是我的可敬的遠方同志婁子匡先生之一件很大的成就:他破天荒地在最廣闊的意義上將中國新年風俗與新年習慣采集起來,從而樹立了此后關于中國民俗學研究工作的一個榜樣。”
從婁子匡1967年增訂的《新年風俗志》中,我也有幸讀到早年故鄉(xiāng)陜西關中地區(qū)的新年風俗。諸如關于西安的新年風俗,與我的家鄉(xiāng)涇陽的新年風俗,幾乎一致。對我這樣二十多年出外的游子來說,讀來實在是很親切的。例如“穿新衣”一條:“元旦清早,大家把去冬自家做的新棉袍、棉襖、棉鞋,人人都穿在身上了(這新衣很少請裁縫來做,就是裁縫做,也是把他們請到家里來做)。”這個新年風俗,婁子匡寫得是很準確的。我在小時候,春節(jié)前,母親都會為我們兄弟準備新衣,都是她親自縫制,到了大年初一才穿上。新年第一天,吃完早飯后,孩子們會到街道上一起玩,也有展示新衣服的意思,心中美滋滋,現在想來都是十分愉快的。如今這種穿新衣的風俗還在,重在以新換舊,但很少有人會為孩子們親自縫制新衣了。穿新衣對于現今的孩子們來說,似乎也沒有特別的樂趣了。再如“不掃地”一條:“從初一到初五,家家戶戶不掃地,這是怕那財氣掃走。”這在我的故鄉(xiāng)確實如此,但婁子匡記載的“不洗腳,怕會走失了好運道”,卻從未聽聞過。
“捎燈”一條風俗,尤為有趣。“十五元宵有‘捎燈’風俗:外婆要給第一次過元宵的外孫兒女買一對大紅紗燈,叫‘長命燈’。一直送到他十二歲,這是以孩子的生肖來決定,到十二生肖也就是十二歲都有了,就不再給這個外孫兒女送燈了。不過二歲到十一歲的元宵,不一定送一對大紅紗燈,是送那種普通的燈就好啦。”這一條讀來,也令我倍感親切,一種兒時的鄉(xiāng)愁油然而生。在關中地區(qū),新年外婆家給外孫兒女送燈,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一般情況下,正月初六,外婆會到女兒家,送來“富貴長命燈”一對。小孩兩歲以后,常送來各種生肖燈籠,比如兔年會送兔兒燈籠,那種點了蠟燭,可以在地上拉著行走的兔子燈。送燈,是孩子們過年最期待的一件事情,會盼望著外婆和舅舅早些送來。從初六到十五的晚上,就是孩子們的節(jié)日。村子里到處都是打著燈籠的孩子們,他們盡情展示自己的燈籠,真是各具姿態(tài)。那是非常美好的新年風景。有些外婆還沒有送燈來的孩子,就會非常著急。到了正月十五,孩子們會集體出動,打著燈籠游行和嬉鬧。甚至還有“碰燈”一說,就是在這天晚上,要將燈籠碰燒掉,那才算是圓滿。
婁子匡寫了西安的新年風俗八條,但實際上還有不少的漏記。我印象最深的,還有“上墳”這個特別的新年風俗。周作人多次寫故鄉(xiāng)紹興清明上墳的風俗,而在我的故鄉(xiāng),春節(jié)上墳才是最為隆重的。因為在故鄉(xiāng)人看來,人之死去,只是遠行和換了一個地方,春節(jié)這樣隆重的節(jié)日,就是要將先輩人請回來,故而才有了春節(jié)上墳這一習俗。一般是臘月三十晚上,全家男性集體到先輩的墳地,點蠟、燒紙錢、放爆竹,然后口中念叨著“回家過年啦”這樣的話,表示把先輩人接回家中。在家中擺放祭臺和供品,整個春節(jié)期間,每次吃飯前,要先點香燭三支,然后將做好的飯菜盛上一份,表示一同過年的意思。這樣一直持續(xù)到正月十五日。十五日的晚上,又去上墳,同樣是點蠟、放爆竹、燒紙錢,但會多一個內容,就是在墳頭上放置一個燈籠,點亮燈籠后,整個墳地都是燈火閃爍,被送回去的先輩也不會感到寂寞。這樣的儀式,往往是老少男性前往,且并不悲傷,反而是有一些熱鬧。或許正是這種新年的風俗,在過去的老輩人的觀念中,死亡并不是很可怕的事情,因為每年都會被后人迎接回去相聚。這樣的風俗,至今還在關中地區(qū)延續(xù)。
我在外游歷也快三十年了,但看婁子匡描述的故鄉(xiāng)新年風俗,還是那么親切,勾起了兒時的點滴記憶。由此來想,這些新年風俗,是顧頡剛所說的農閑時的精神慰藉,也是周作人所談論的文化儀式,啟示人們承前啟后,給日復一日的庸常歲月帶來一些有趣的調劑。更重要的是,這種特別的風俗,往往形成一地的習慣和文化,在這塊土地上生生不息。但頗為遺憾的是,這些傳統(tǒng)的習俗正在逐漸消亡,而更為關鍵的是,隨著不同地域的人的遷徙和雜處,風俗因為脫離了土壤而漸趨淡化,這是無可奈何的事情。婁子匡在修訂版的序言中寫道,1960年,他到德國參加東方學會,會晤了老朋友芬德生博士(Dr.Findeisen),并在老友的書房中看到了這本《新年風俗志》,他說自己翻閱良久,覺得自己過去的努力,還留鴻爪在異邦,心里特別欣快。這種欣快,與我在異地看到故鄉(xiāng)的風俗,心情也是相同的。而作為紹興人的婁子匡,晚年在臺灣增訂這冊《新年風俗志》,其心間的文化鄉(xiāng)愁,想來是遠比我要復雜許多的。
2024年5月24日,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