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臘日是哪一天
今天是2025年的第二天,農歷也已進入臘月。舊時,進入臘月,有一個最重要的節日要慶祝,那就是臘日。關于臘日的時間,很多人認為是臘月初八,而且成書于南北朝的《荊楚歲時記》就曾經這樣記載:“十二月八日為臘日。”其實不然。《荊楚歲時記》記載的只是南北朝時期楚地過臘八等節日的風俗。從西周至唐宋,臘日的具體時間,不同的朝代是不一樣的,就是同一朝代,它每一年的具體時間也不是固定的。
各個朝代確定臘日的方法很有意思,它們的依據是傳統文化中的“五德終始學說”。其大意如下:木、火、土、金、水所代表五種德性,稱為“五德”,它周而復始地循環運轉,王朝因此興替。各朝都有自己的“德”,《史記·秦始皇本紀》載:“始皇推終始五德之傳。以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從所不勝。改年始,朝賀皆自十月朔。衣服旄旌節旗皆上黑。”秦始皇認為周是火德,而水能滅火,所以秦取代周后,應是水德。漢代則認為:“(漢)伐秦繼周,木生火,故為火德。”之后的朝代,隋為火德、唐為土德、宋為火德。
“五德終始學說”同時也認為,德在運行中是有“衰日”的,如火衰于戌日、土衰于辰日。而“王者各以其行盛日為祖,衰日為臘”,也就是帝王把自己所屬德之“衰日”,作為臘日。
周代,天子、諸侯在臘日舉行大蠟祭,祭祀眾神,百姓也參與其中狂歡。《禮記》曾記載子貢觀看魯國的大蠟祭后,發出“一國之人皆若狂”的感嘆。但五德學說一直到戰國末期才出現,在秦代才被采用,所以周代的臘日到底在哪一天,現在無從得知。
漢代屬火德,一般以臘月里的第三個戌日為臘日。東漢《說文解字》載:“臘,冬至后三戌,臘祭百神。”出土的漢代竹簡“歷日”(即現在的日歷)也證實了這個說法。比如永光五年(前39年)歷日中記有:“(十二月)十七日丙戌,臘”,臘日正好標記在冬至后的第三個戌日;出土于敦煌清水溝的地節元年(前69年)木簡歷日,由于當年是閏歲,第三個戌日為臘月初五,離春節尚早,所以規定這一年的第四戌(臘月二十七)為臘日,正如南宋末《古今事文類聚》所說:“古法遇閏歲即以第四戌為臘,不可在十一月也。”
作為重要的節日,自然要好好慶祝一番。漢代的臘日,和后來歡度除夕的規模相當,臘日的前五天即開始殺豬宰羊,《四民月令》中說,“十二月臘日,薦稻雁。前期五日殺豬、三日殺羊,前除二日,齊、饌、掃滌、遂臘先祖、五祀。”當時,臘日的前一天,還要舉行驅儺儀式,目的是驅逐疫鬼,如《后漢書》載:“季冬之月,星回歲終,陰陽以交,勞農大享臘。先臘一日,大儺,謂之逐疫。”此外,人們還在這一天團聚、宴飲,如蔡邕所說:“歲終大祭,縱吏民宴飲。”漢代史料中記載了不少團聚的例子,如酷吏嚴延年、太尉張酺都曾在臘日與遠方的親人團聚。東漢時期的大臣第五倫(字伯魚,京兆長陵即今陜西咸陽人),還曾因多年的臘日無法和母親一起過節,而“常悲泣流涕”。
唐代屬土德,慶祝臘日的日期和漢代不一樣了,以辰日為臘:“土始于未,盛于戌,終于辰,故土行之君,以戌祖,以辰臘。”其實不光唐代以辰日為臘,唐之后的五代戰亂頻仍、宋朝初年天下甫定,都沒有更改大唐的這一制度。
敦煌遺書中,有不少手工抄寫的唐、五代以及宋初的歷書,臘日都是在冬至后的第三個辰日。其中,《梁貞明九年癸未歲具注歷日》(923年),在十二月十日的庚辰日之下,標注了“臘”;雍熙三年(986年),這一年十一月十四為冬至,十二月十一日甲辰是冬至后的第三個辰日,《雍熙三年具注歷日》則在這天標注了“臘”;端拱二年(989年),十一月十五為冬至,十二月廿日戊辰是冬至后的第三個辰日,《端拱二年己丑歲具注歷日》也在這天標注了“臘”。
唐代,到了臘日這一天,會舉行各種盛大的儀式,感謝上天賜予的豐收和祖先的護佑。宮廷“蠟百神、祀社稷、享太廟”,也就是祭祀各方神靈、土神和谷神、皇室祖先;還會賞賜內外官員面脂、口脂、紫雪、紅雪等“護膚保健品”,以及鐘馗像、年歷等年貨。民間會舉行驅儺、圍獵等活動,還會制作臘酒、臘藥、臘肉。臘日圍獵,在唐代很流行,其本意是為了“田獵禽獸以享百神”,但更多的是體驗圍獵過程的樂趣。唐詩中有不少臘日圍獵的場景,如“騎將獵向城南隅,臘日射殺千年狐”(岑參《玉門關蓋將軍歌》)、“圍合繁鉦息,禽興大旆搖”(劉禹錫《連州臘日觀莫徭臘西山》)、“野外狐貍搜得盡,天邊鴻雁射來稀”(姚合《臘日獵》)等。
唐代,犯了罪的人,在臘日會得到兩天假期,《唐六典》記載:“臘、寒食各給二日,不得出所役之院。”
雖然唐代之后,臘日的影響變小,但臘日在宋代仍存。宋屬火德,以戌日為臘,北宋歐陽修等編修的《太常因革禮》的《有司臘日百神于南郊》篇記載,太常博士奏請:“今后,蠟百神、祀社稷、享太廟,請同用戌。”這個提議得到了皇帝的批準。南宋的《夢粱錄》也提及:“自冬至后戌日,數至第三戌,便是臘日,謂之君王臘。”可見,宋朝初期的一段時間,是以冬至后的第三個戌日為臘日的。
宋初,臘日這一天,朝廷依然會舉行祭祀儀式,也會在臘日里賞賜官員,“賜宰執、親王、三衙從官、內侍省官并外閫(kǔn)、前宰執等臘藥”。但臘日在民間的影響逐漸降低,特別是到了南宋,唐代那些熱鬧的民間活動都已不見蹤影。這可以從記錄宋代民俗的幾部古籍中看出,如《武林舊事》對民間的臘日活動只字未提,只說:“禁中以臘月二十四為小節夜,三十日為大節夜,呈女童驅儺,裝六丁六甲六神之類。”看起來本屬臘日的驅儺儀式,已經融合到節夜中。《夢粱錄》也沒有提到專屬于臘日的風俗,只說:“臘月內可鹽豬羊等肉,或作臘、法魚之類,過夏皆無損壞。惠民局及士庶制臘藥,俱無蟲蛀之患。”
元明兩代,官方的臘祭廢止,臘日已經名存實亡。隨著臘八節的興盛,臘日逐漸與臘八節融為一體。元明清的臘日,多半是指臘八節。《明實錄》中,臘月初八這一天,有二十余次記載:“臘日,賜文武群臣宴。”
清初曾短暫恢復臘祭,不過在乾隆時也被取消。《清史稿》記載:“乾隆十年,詔罷蠟祭。”從此,官方不再舉行祭祀,就連民間的祭神活動“報賽”也一并禁止。臘日從此名實俱不存了。
總之,臘日在漢代、唐代和宋代的時間并不固定。或許,正是因為時間不固定,加上儀式散雜,所以宋代以后,它逐漸被時間固定、儀式感更強的節日取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