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因為創新的技法, 丟棄小說的基本常識和規律
要說對我一生影響最大的文學作品,那就是艾·麗·伏尼契的長篇小說《牛虻》了,它在我的人生成長道路上,在我世界觀的形成中,在我的價值觀的定位上,都有著不可磨滅的印跡。為了重讀這部長篇小說,我把中國青年出版社1953年7月第1版的豎排版《牛虻》,和譯林出版社1995年6月第1版的橫排版進行對讀,試圖將其連綴成一篇個人閱讀史的文字,以期反映出各個時代閱讀語境不同,而造成的閱讀效果的差異性。
圍繞《牛虻》的主要線索是什么的問題,我是經歷過幾個認知階段的:從一開始的愛情的單線主題,到“革命加戀愛”的雙線結構,再到革命與宗教沖突中人性大搏戰的終極主題表達,讓我將《牛虻》父與子的人性沖突,放在了一個更高層面的哲學悖論問題上來進行深度的剖析,發現這部小說真正的主線是牛虻與蒙泰尼里之間宗教和人性格斗的闡釋,兩個主人公,一個成為革命的犧牲品,另一個成了宗教的殉葬品。人性中不僅僅愛情是崇高之美,靈與肉在這里升華是無可爭議的事實。但是,人性中的親情沖突往往也是小說的聚焦,所以,在最近閱讀《牛虻》時,我才真正意識到小說的主要矛盾是圍繞在父子之間展開的,這一條線索一直被愛情的糾葛敘述所沖淡和遮蔽,被牛虻艱苦卓絕的個人英雄主義精神所湮沒。事實上,小說故事情節、人物形象的敘述和塑造,以及所要表達的終極思想都是圍繞著信仰的沖突而起始,而終結的、人性沖突的火花燃燒成了一片信仰危機的火海,那才是這部作品永遠能夠在不同時代延續下去的理由。而這一點恰恰是70年來被忽略和置換了的小說主線結構。
如果說“拯救與反叛”成為這部小說的主題內涵的話,那么,拯救他人和自我救贖就成為橫亙在許多長篇小說敘事中無法解決的一道人類命運的難題。2023年,我讀到兩部試圖完成拯救敘寫的中國當代長篇小說,最后都讓我覺得有一點點遺憾,一部是《星空與半棵樹》,另一部是《歡迎來到人間》,兩位作者都想在長篇小說中解決人類拯救的主題表達,但在主題的釋放上、在面對殘酷現實的勇氣上都略有欠缺。《星空與半棵樹》是一部悲情的批判現實主義力作,在血色的暗夜里,作者通過“天文望遠鏡”這個具有浪漫色彩的畫筆,去展現遠距離的一片燦爛星空,使其成為作品主旋律中的副旋律,那是作者試圖給人類的一絲希望,雖然那是一個距離現實生活十分遙遠的夢想,但是,暗夜里的輝煌難道不是人類活下去的希望嗎?這樣的藝術處理在當下同類題材作品中已經算是非常到位了,卻仍然令我感到一絲規避直面慘淡人生的遺憾。《歡迎來到人間》的終極目的就是想解決拯救人的靈魂的難題,但是,又有多少讀者把目光聚焦在這個關乎到人類共同命運的主題上來呢?主人公傅睿也好,護士小蔡也好,他們作為醫護人員,只能拯救病人的肉體,卻無法拯救他們的靈魂;這就使得傅睿這樣的醫治他人肉體痛苦的醫生,陷入了無法完成的“拯救他人”和“靈魂自我救贖”的手術之中,這種在二難命題中不能自拔的宿命,使得小說的主旋律呈現出欲言又止的模糊狀態。因此,呈模糊狀態的主題表達的深度哲思就被許多讀者忽略、淺解和淡化了。
而反觀《牛虻》,在“拯救與自我救贖”主題的表達上十分明晰與深刻。我可以毫不猶豫地得出這樣的結論——《牛虻》真正的主題闡釋應該是——一個從宗教蒙昧中成長起來的青年,在蒙受了謊言的欺騙后,毅然決然走出宗教謎狂的魔圈,在苦難的生活中,成為一名爭取個性自由解放的資產階級革命者,從而用革命的方式和自我犧牲的精神,最后完成了拯救他人和自我救贖的使命。從小說的結構上說,如果說“革命加戀愛”的敘事是小說平鋪直敘的“主歌”的話,那么,激動人心高潮呈現的“副歌”,則是牛虻與蒙泰尼里兩人的“自我救贖”——牛虻年輕時從宗教中獲得了自我解放,最后為救贖他人苦難和解放人類的革命,走上了鮮血淋漓的刑場;蒙泰尼里在他的兒子亞瑟死后,意識到自己就是雙手沾滿鮮血的劊子手,人性的感召讓他幡然醒悟,在對宗教信仰的疑惑中崩潰死去,以肉體毀滅的方式完成了“自我救贖”。
蘇聯文學理論家耶·葉戈洛娃說:“伏尼契寫出來:在少年時代熱烈地信仰上帝的牛虻,怎樣根據自己親身的經驗,認識了宗教以及它那博愛的說教底真正價值。事實上,在那好聽的話語后面,就存在著偽善、叛變和謊言。除了奧地利之外,教會就是牛虻主要的敵人。這部小說的主要人物之一,就是原來只是一個神父、后來升做主教和紅衣主教的蒙泰尼里。在表面上看來,他似乎是一個和善而又誠懇的人,老百姓盲目地信仰著他。但蒙泰尼里也是憲兵手中的工具,老是假裝好人,而且說謊。讀者可以看到,他憑借著那虛偽的對上帝的愛的名義,犯了極嚴重的違背良心的大罪,而且結果連他自己也變成了這一罪惡的犧牲品。”過去,我們就是順著這一價值判斷去理解蒙泰尼里這個人物的,但蒙泰尼里真的是這樣的人嗎?如果在這個人物身上看不見其人性悖反的雙重人格,那就只是對這部作品的淺表性解讀,忽略和扭曲了這部作品最深刻的哲理表達。
過去我們閱讀《牛虻》,都是將蒙泰尼里作為敵人,因為在政教合一的體制下,紅衣大主教和那些神父就是以上帝的名義,作為封建皇帝的代言人。無疑,小說無情揭露了蒙泰尼里的虛偽性,比如他在牛虻關進監獄里時幾次看望,都是規勸牛虻皈依宗教,因為他不知道牛虻為什么會對他持有如此刻薄無情的仇恨,試圖用愛的教義去感化牛虻:“列瓦雷士先生,直到現在,我還沒有侮辱過你,對你的信仰、你的朋友沒有說過一句輕蔑之詞。可不可以請你也同樣以禮相待我呢?還是要我有這樣的看法:一個無神論者成不了上等人?”蒙泰尼里從小讓亞瑟在圖書館里讀書,并每日對他宣傳教義,就是希望他的兒子也成為一個唯心主義的“上等人”,他自以為用畢生的精力完成了通往“上等人”的天路歷程,在鋪滿鮮花和紅地毯的道路上,多少匍匐在他腳下的信徒視他為神,他自認為自己在拯救勞苦大眾,拯救這個充滿著血腥的世界。
而那個早已打碎了神龕的牛虻,無時無刻地在各種場合中用最尖刻的言辭攻擊其生父,這場戰爭正如牛虻引用《圣經》中耶穌對圣徒們所說的話那樣:“你們不要我帶著和平來到世上,我帶來的不是和平,而是劍。”但是,這個諾言在牛虻的革命行動中,在即將脫離險境的時候,一剎那就被人性的力量所摧毀了,當牛虻向敵人猛烈射擊時,蒙泰尼里“為了和平”的突然出現,讓這個革命意志堅強無比的戰士,垂下了手中的火槍,被人性泯滅的上校俘獲。有誰知道,這個下意識的動作,在牛虻刻骨銘心的仇恨中,潛藏著的是對蒙泰尼里的巨大熱愛呢?他放下了“殺老鼠”的火槍,奏響的卻是人性的強音。
作為一部19世紀后期出版的長篇小說,伏尼契的創作方法和藝術技巧屬于老派的寫法,比起當下中國經歷過40多年長篇小說藝術方法技巧洗禮的成千上萬作品來說,《牛虻》似乎已經成為“古董”了。當今小說的寫法和讀法已經進入“后現代”的文化語境之中,《牛虻》式的寫法已然成為讀圖時代的奢侈藝術品。在快節奏的生活里,慢閱讀者幾乎成為時代的“零余人”。然而,除了外在的因素,我們今天很多小說的創作方法和技巧已經銷蝕了審美快感,那么,小說,尤其是長篇小說吸引讀者的基本元素,是否被這幾十年來的現代性所拋棄了呢?
我試圖從《牛虻》的故事情節、人物描寫和細節描寫的角度,來警示當下小說創作方法和藝術技巧的危機。
當年,我是一口氣讀完《牛虻》這部小說的,雖然,我并不懂得小說所要訴說的是什么樣的價值觀,但是,故事情節的復雜性和懸疑性,讓我這個懵懂少年讀者不忍釋卷,那全都是因為《牛虻》的故事懸念,在牛虻與瓊瑪的愛情糾葛中若隱若現,在牛虻與蒙泰尼里的矛盾沖突中引而不發,讀者被作者伏尼契的藝術手法吊足了胃口,牛虻和亞瑟、牛虻和蒙泰尼里身世和經歷的謎底,始終在讀者的猜測中得不到確證,就像瓊瑪所說的:“我會在每個人的臉上看到亞瑟的模樣。這是一種幻覺,像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做的噩夢。剛才,那個討厭的東西面對著我走過來的時候,我竟荒唐地把他當成了亞瑟。”亞瑟這個幽靈般的人物和他消失后的故事,一而再、再而三地處于若隱若現的敘述過程中,直到進入小說高潮前才最后揭開謎底,這種故事結構技巧,雖然似乎有點老套,但是,正是這樣的曲折復雜吸引了幾代讀者,同時,它也為人物塑造做出了合理合情的鋪陳。
《牛虻》在人物塑造上與眾不同的是,“圓形人物”,也即“典型性格”的精心刻畫使它不同于一般長篇小說“扁平人物”描寫的范式而避免了落入窠臼。正如小說中形容牛虻這個“幽靈”式的人物那樣,從死神中“復活”過來的牛虻,其性格特征完全有別于他的過去,也有別于其他革命黨人,是“這一個”雙重性格“典型人物”——作者塑造出來的個人英雄主義者成為一個突破了概念化、臉譜化的小說人物模式,讓人物成為一個重新“復活”的大寫的人,尤其是人物從貴族墜入底層苦難的平民的描寫,增強了人物形象的偉岸和人物性格的厚度。
當然,不僅僅是牛虻人物性格的描寫,即便是次要人物的描寫也是十分精彩的。作品有兩章描寫那個與牛虻同居的吉普賽女郎綺達·萊尼,雖然著筆不多,但是,人物性格凸顯,令人回味再三。正是這個善于游走世界和各色人等的吉普賽舞女,在閱人無數中看破了世間紅塵,她與牛虻的深談充滿著人生的哲理,表現出一個風塵女子的生活睿智,只有她才能一針見血地說出令牛虻也感到震驚的深刻之見:“你關心的是主教。”“是仇不是仇,反正你愛他勝過愛世上任何其他的人。”雖然,綺達最后離牛虻遠去了,但是她的身影永遠定格在《牛虻》的人物形象的高處,為這部悲劇小說增添了絢麗的色彩。許多年后,當我看到風靡一時的電影《葉塞尼亞》時,我暗自將這個充滿著個性的吉普賽女郎與《牛虻》中的綺達相比,其悲劇性的人物刻畫,顯然遜色于后者。
毋庸置疑,長篇小說的故事情節和人物描寫的成敗,在某種意義上來說,全取決于小說的細節描寫。所以,細節描寫就成為小說構成最重要的元素,缺少細節描寫的小說,尤其是長篇小說,是難以被讀者接受的,多少年后,讀者能夠記住的往往就是小說中那些動人的細節描寫。比如,《牛虻》中幾次出現的“白色花瓣”的描寫,成了小說故事情節和人物塑造中不可或缺的“具象”,同時也成為了小說浪漫悲劇的詩性“意象”:“他從花瓶里摘下了一朵菊花,慢騰騰地撕下一片又一片的白色花瓣。瓊瑪于無意中看到他那瘦骨嶙峋的右手,見那手一片一片地撕著花瓣的姿勢,心里覺得好不自在,因為她仿佛在什么地方見過這種姿勢。”后來,“牛虻從鈕孔里的花朵上摘下一片花瓣,慢慢地撕成碎片。瓊瑪覺得很奇怪,他那種動作很像是另一個人,是誰呢?”再后來,屢屢出現的“衣扣孔上別著的鮮花”成為牛虻衣著細節的標識性飾物,大大提升了小說故事性的懸疑效果。
《牛虻》中最讓我感動的細節描寫還有很多,最難忘的就是牛虻抱起街頭滿身鮮血的六歲兒童時的細節描寫:“他掏出小刀,敏捷地把劃破的衣袖割開,讓孩子的頭貼在自己的胸口”,面對一個受傷而饑寒交迫的流浪兒童,連侍者也一臉茫然:“這樣一個衣冠楚楚的紳士懷里竟然抱著一個破破爛爛的流浪叫花子。”每次我看到這里,就不禁潸然淚下,是細節的力量征服和震撼了我的心靈。除了這些,這部小說中細膩的人物心理描寫,也是十分精準的,其修辭手法也是非常值得贊頌的,大量《圣經》故事中的典故被“引用”“借喻”和“隱喻”過來,形成的反諷修辭手法,讓讀者從中獲得語言幽默、詼諧和揶揄的狂歡。為此,我從中得到啟迪:我們絕不可以因為創新的技法,而丟棄了小說的基本常識和規律。
(作者系南京大學文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