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文學價值論觀念嬗變與話語建構
摘要:文學價值論是一種現代文學理論觀念與話語,在中國文論現代轉型中形成和建立,并在現當代文學和文論變革發展中不斷實現理論觀念嬗變與話語建構。文學社會作用論在現當代文論中長期占主導地位,新時期以來文學價值論走向多維度變革拓展,主要有文學審美論變革及其審美價值論、“人學”文論變革及其人文精神價值論、文化研究轉向及其文學文化價值論等,形成了比較成熟和富有學理性的理論認識,顯示了當代文論的理論自覺。在此基礎上,當代文學價值論觀念與話語進一步走向多元綜合的系統化理論建構,為當代文學批評和文學研究的價值評判與意義闡釋奠定了堅實理論基礎。
關鍵詞:文學價值論 文學社會作用論 文學審美論 文化研究
從中國文論的發展演變來看,文學價值論和文學本質論一樣,都是一種現代文學理論觀念與話語。詩言志、詩緣情和文以載道之類說法,都是古人的詩文功用觀念與話語形態,反映了體用合一和經世致用的思維方式與思想觀念。中國文論現代轉型發展,在外國文論影響下帶來文學觀念沖突與交融,文學本質論和價值論都發生了很大變化,從理論觀念到話語形態不斷走向適應時代發展要求的變革與建構。尤其是新時期以來文學價值論觀念嬗變與話語建構,一方面與文學本質論問題相關,即依據對文學本質的認識來理解和闡釋文學的價值功能;另一方面與文學實踐的現實發展要求相關,即從文學與現實需要的關系來認識文學的意義價值。前者涉及有關學理性問題的理論探討,后者關涉對文學實踐價值取向的認識。當代文學價值論觀念嬗變與話語建構,正是在這種視野融合中不斷推進。
一、中國文論現代轉型與文學社會作用論的建構
20世紀初中國文論現代轉型,帶來了文學理論觀念與話語形態的根本轉變,在外國現代文論影響下,逐漸形成和建構了文學反映論、文學表現論、文學象征論等現代文論形態。文學價值論方面,引入了價值、功能、文學作用、文學意義等現代概念,開啟了現代文學價值觀念的建構與嬗變。中國文論現代轉型之初,受外國文論影響而建構現代文學價值觀念和文論話語,大致有兩種情況。
一是受西方文論和美學觀念影響,建構現代“文學價值”論觀念和話語。20世紀初王國維的《〈紅樓夢〉評論》,引入康德和叔本華的美學觀點評論《紅樓夢》這部經典作品,分別從“美學上之價值”和“倫理學上之價值”進行分析闡釋,把文學價值的觀念和話語引入了我國現代文學評論。理論建構方面,20年代初梅光迪講授文學理論課程并編著《文學概論講義》,開始把“文學價值”和“文學功能”等概念引進來講述文學的意義與評價等理論問題。30年代老舍《文學概論講義》也引入了文學價值概念討論文學的特質與價值,具體探討了“文藝本身的價值”和“作品的價值”,包括美的價值、情感的價值、想象的價值等。可見國外的文學價值論觀念和話語已經引入我國文學研究,不過在那個階段尚未形成廣泛影響,也還談不上系統性理論建構。
二是我國傳統文學觀念現代轉換,并且與國外理論觀念相融合,形成現代“文學作用”論觀念和話語。我國歷來有尚“用”文化傳統,講究經世致用和體、用合一,重視文學藝術對于社會和人生的功能作用。這個傳統在近現代文論轉型中傳承下來,仍然占有重要地位。魯迅早期詩學代表作《摩羅詩力說》既受到尼采美學和浪漫主義文學精神影響,也承繼了傳統文化的尚用觀念,文中主要講文學對于社會人生的作用,認為不能拿文學去跟經濟、工商和史學之類的社會功用相比,文學的作用主要是啟迪人生和涵養人之神思。“由純文學上言之,則以一切美術之本質,皆在使觀聽之人,為之興感怡悅。文章為美術之一,質當亦然”。就是說文學的作用主要在于影響人的精神和情感,有益于世道人心,這是一種“無用之用”的特殊作用。隨著五四啟蒙時期的“文學革命”向著民主革命時代的“革命文學”轉型,逐漸形成革命現實主義文學主潮,文學觀念更多受到馬克思主義文論和蘇聯文論影響,在此基礎上形成和建構了文學反映論,其中包括“文學社會作用”論的價值觀念與話語形態。
毛澤東《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在文藝本質論方面,是基于馬克思主義反映論和意識形態論文藝觀,闡明作為觀念形態的文藝作品都是一定社會生活的反映,文藝從屬于一定的階級和政治,具有社會意識形態的本質特性。在文藝價值觀方面,則是來源于列寧文藝思想,闡明文藝應當為人民大眾和革命事業服務,起到團結人民、教育人民、幫助人民群眾推動歷史前進的作用,這是一種革命功利主義的文藝觀。這種“社會作用”論文藝觀念一直貫穿于以革命現實主義為主導的現當代文學發展潮流之中,產生了十分深遠的影響。
新中國成立初期主要學習借鑒蘇聯文論,這種文論模式的主要特點,是在本質論方面強調文藝反映生活和意識形態的特性,在價值論方面較多使用“文學意義”或“文學作用”之類概念,并且將其歸入文學本質特性,闡述文學作品具有教育和認識上的意義與美學意義。當時蘇聯文論教材差不多都是這種講法,很少見到“文學價值”之類的概念和理論闡述。受蘇聯文論影響,這一時期我國學者編寫的文論教材也主要論述“文學的社會作用”“文學的任務”等問題,涉及文學的認識作用、教育作用和美學作用等。60年代我國文論擺脫蘇聯文論教條化影響,由周揚主持編著了兩本統編文論教材,建構了本土化的文學反映論理論體系,其中主要闡述文學作為社會意識形態對于社會生活的重要作用。以群主編的教材《文學的基本原理》在題為“文學對社會生活的作用”章節,闡明“文學對社會生活的作用不是直接產生的,而是通過對人們的思想感情和精神面貌起潛移默化的作用,從而鼓舞人們去改造自己和自己周圍的環境,影響社會生活的發展。”文學的社會作用表現為認識作用、教育作用和美感作用,所謂認識作用即“人們通過閱讀優秀的文學作品,往往可以了解到各個時代社會生活的真實面貌,獲得豐富生動的社會歷史知識和生活知識,提高觀察生活、認識生活的能力”。教育作用是由于文學反映生活必然表現作家對生活的態度與評價,寄寓作家的社會理想與思想情感,因而對讀者的思想情感產生影響作用。美感作用在于作家按照一定的審美觀念進行藝術創造和審美表現,因而有助于人們增進審美感受能力和陶冶性情,培養高尚的藝術趣味和健康的審美觀念。蔡儀主編的《文學概論》同樣是論述“文學在社會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具體表現為“文學的審美教育作用”,將文學的認識、教育和審美作用三者聯系起來加以論證。新時期初的文論體系差不多仍是如此,不過有些理論觀念及其話語方式開始有所調整,對“文學社會作用”理論內涵的闡釋有所變化,將以前的“工具論”思維轉換為“功能論”觀念,即從改革開放的社會實踐出發,看到文學還有反思和創造新生活的作用,“文學不僅反映生活,還要幫助人們創造更加美好的生活,這是文學的社會作用的最終目的。”這在一定程度上超出了過去的理論視野,從文學的多功能特點來說明文學的社會作用,標志著文學社會作用論觀念的當代革新。
文學反映論體系及文學社會作用論觀念與話語在新時期之前長期處于主導地位,此間很少見到別的理論觀念和話語表述,具有那個時代的鮮明特點。這種情況到新時期之后才有較大改觀,從理論觀念到話語方式都發生了很大轉變,對此有必要加以總結和反思。有學者分析認為,在討論文學價值功能之類問題時,需要把“功能”與“作用”概念區別開來,“盡管從表面看功能和作用在某些方面類似,但它們在性質上卻不相同。文學的功能可以體現文學的本質屬性,是文學發揮的直接作用,即發揮的同文學屬性一致的效能。或者說,文學的功能是在文學特有屬性范圍內發揮的作用,也是文學本質的體現”。“如果文學發生的效能并不是其內在的和固有的,這種效能就是作用。作用是文學的一般用途,既可以體現文學的本質屬性,也可以體現文學的非本質屬性。”從這種反思分析來看,過去的“文學社會作用”論確實有過于功利化的問題,對文學的本質屬性和豐富的價值內涵重視不夠。因此,新時期文論變革體現在文學價值觀念方面,便是由“文學社會作用”論向著更加學理化和系統化的文學價值功能論轉換,并且其內在價值觀念也相應發生多維度的變革拓展。
二、新時期以來文學價值論的多維度變革拓展
新時期文學價值論觀念變革與話語建構,首先表現為將文學價值、功能等概念重新引入當代文論,這既與價值論哲學興起的背景有關,也是當代文論研究不斷推進的結果。新時期翻譯引進了不少國外價值論著作,如維塞爾《自然價值》、阿羅《社會選擇與個人價值》、馬斯洛等《人類價值新論》和《人的潛能和價值》、布羅日克《價值與評價》、牧口常三郎《價值哲學》、芬德萊《價值論倫理學》等。我國學界也出現了一批價值論研究成果,如李連科《世界的意義——價值論》、李德順《價值論——一種主體性的研究》、杜齊才《價值與價值觀念》、司馬云杰《文化價值論》、王玉樑《價值哲學》、袁貴仁《價值學引論》等。這些成果既推進了哲學思維變革,也對各相關學科產生了很大影響。隨之文學價值論研究也興盛起來,一方面翻譯引進國外理論資源,如斯托洛維奇《審美價值的本質》、桑原武夫《文學序說》和浜田正秀《文藝學概論》等都有關于文學價值、美的價值和價值標準、文學批評與價值判斷等相關論述。另一方面文論界展開了文學價值論探討,如鄭國銓《論文學的價值觀念》、陶東風《從價值和價值評價看文學活動》、李春青《試論文學價值的二重性》等論文;程麻《文學價值論》、黃海澄《藝術價值論》、馮憲光《文學價值的追求》、李春青《文學價值學引論》、敏澤和黨圣元《文學價值論》等專著。這些研究成果具有寬闊的理論視野,深化了對文學價值功能的認識,推動了文學價值論走向系統性理論建構。從新時期觀念嬗變與話語重建的總體情況來看,文學價值論呈現出多維度變革拓展趨向,其中比較突出、引起普遍關注的主要有以下幾種理論形態。
其一,文學審美論變革帶來審美價值論觀念嬗變與話語建構。過去文學反映論體系中雖然也涉及文學的審美作用,但畢竟處于從屬性地位而意義有限。新時期文學審美論變革將“審美”提升到本體論地位,強化了文學審美價值功能。其中有各種不同情況,一種情況是審美反映論、審美意識形態論等理論建構,用審美論改造原來的文學觀念,形成以審美為主導的文學價值功能系統。在一些學者看來,文學價值功能是一個由認識、審美、教育、交際等組成的一個有機系統,審美功能是這個系統中首先發揮的功能,“文學的其它功能都必須以審美功能為依據,為前提”。換言之,“文學的其它功能,不可能采取獨立的方式存在,而只能寓于審美功能之中。如果其它功能竟能脫離審美功能而存在,那末這種作品就不可能是文學作品。”也有學者指出,文學功能系統包括認識作用、教育作用和娛樂作用,然而最根本的是文學審美的中介作用,“我們只有抓住審美體驗這一心理中介來考察文學各方面的社會功能才能獲得全面而正確的認識”。還有不少學者表達類似看法,把文學審美價值功能提升到了最突出乃至最高的地位,以此來統攝整個文學價值功能系統。一些新編文論教材也以這種文學審美論觀念進行理論重建,如在文學社會作用論框架內首先把“文學的審美作用”單列出來闡述,以突出其特殊地位;或把文學價值功能概括為“以審美為主導的多功能統一”,以及“以審美為主導的系統性作用”;或認為文藝作品最根本的是審美價值,否則就不稱其為文學藝術,“文學藝術的其他價值,都必須以審美價值的存在為依托……審美價值是文學藝術多元價值中最基本最本質的價值功能”。這些教材可見新時期文學審美價值論變革發展的新趨向。另一種情況是直接闡發“純文學”“純審美”文學價值觀。有學者說,所謂純文學之“純”,大致上具有文體的“純正”、精神的“純潔”、情感的“純真”幾種含義,無論把哪一種含義作為“純文學”的標準,“純文學”的內涵都與文學的“自主性”基本相同,其目的在于追求文學的自主性與自律性。這種“純文學”觀和新“審美原則”,帶來了文學研究一系列變化,還引起了“重寫文學史”討論以及各種重寫文學史現象。有學者總結說:“突出文學的審美性和文學史寫作的審美標準”應當是值得理解與肯定的,但過于強調文學的審美性又顯得有些矯枉過正,乃至成為一種“對審美的偏執”。上述文學審美論變革轉向及其審美價值論觀念嬗變,從積極方面而言有利于促進文學理論批評的自主性和自律性創新發展,但過于以純審美排斥其他價值功能,這種“新的美學原則”也會帶來一定的消極影響,對此也值得總結和反思。
其二,“人學”文論變革及人文精神價值論觀念嬗變與話語建構。新時期重新提出“文學是人學”的命題并進行討論,引起人性、人道主義問題爭論,由此形成了文論界的“人學”探討熱潮,空前地突出了文學的人文精神與價值功能。這一命題推進到文學主體性問題討論,要求恢復文學中失落了的主體性,反對把人當作對象客體和服務工具,真正向文學的“人學”精神復歸。這種文學觀念進入當代文論體系建構,將文學定義為“主體的特殊活動”,闡述文學活動是根源于人作為實踐活動主體的內在精神需要,從而通過創造一個文學的對象世界來滿足這種需要。文學活動的特性在于自由,“文學是主體的特殊活動,是自由地達到自由的活動。所以,文學活動處在自由的最高位置上”。這顯然是一種不同于過去反映論或審美論的文學觀念,顯示出文學價值觀念變革發展的新趨向。到20世紀90年代,大眾文化興起和文藝大眾化發展帶來了“人文精神危機”,引發了文學界的“人文精神”問題討論,針對文藝大眾化的過于娛樂化和功利化等問題,學界開始倡導文學精神價值重建,主張重建新人文精神、新理性精神等新的文學價值觀念。有學者闡述說,這是“一種以現代性為指導,以新人文精神為內涵與核心,以交往對話精神為思維方式的理性精神,這是在以我為主導基礎上的一種對人類一切有價值東西實行兼容并包的、開放的實踐理性”。由此便引入了馬克思主義文論及其人學價值觀的探討,一些學者主張,應當把馬克思主義的人學價值論,尤其是批判人性異化和追求人的自由解放與全面發展的價值理念引入當代文論,才能深化對“文學是人學”命題的討論,切實推進當代文學價值論建設。在上述討論基礎上,一些文論教材把這種新理性或新人文精神納入“文學是人學”命題進行闡釋,強調“文學本質上是‘人化’的還是‘物化’的,在當代就成為一個關系著文學的前途命運的嚴峻問題。我們認為,要扭轉當代文學的物化趨勢,在理論上所能作出的最大努力,就是重申文學是人學……文學是人為了人而創造的,是為了不斷提高人的自我認識、提升人的生存狀態和精神境界而存在和發展的”。這既是從理論上闡明文學的“人學”本質特性與價值功能,也是針對文藝現實的認識和價值評判。上述“人學”文論價值觀念變革及話語建構,一方面反映了當代文學實踐中人的主體意識覺醒和強化的新現實,反映了當代文論的人文精神價值內涵不斷豐富;另一方面也反過來為說明和解釋文學現象開拓了新的理論視野,對推動文學實踐創新發展具有積極作用。
其三,文化研究轉向及文學文化價值論觀念嬗變與話語建構。20世紀末以來,我國文學與文化進入新的轉型發展階段,文學走向與大眾消費文化交織融合的泛化發展,隨之出現文學研究向文化研究轉向的新趨勢,帶來更深層次的文學價值觀念變革,即從過去比較注重自主性和純粹化的文學價值觀念,走向復合型的文學文化價值觀念,當代文論話語形態也相應發生歷史性變革。有學者說:“當前中國正處于復雜多變的社會轉型期,人們面臨的最大問題之一就是文化價值的困惑、危機和沖突。在此背景下倡導價值重估,加強對現有大眾文化價值取向的反思,在判斷大眾文化價值‘是什么’的基礎上嘗試解決大眾文化價值‘應該怎樣’的問題,通過文藝和文化批評引領大眾走出現代文化困境,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隨著學界對大眾文化價值問題展開討論,推動了當代文學文化價值觀念走向多重融合和辯證發展,其中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的相互關系問題。一是大眾文藝價值觀與精英文化價值觀的關系。應當看到和肯定大眾文化中所蘊含的民主性價值訴求,防止站在“精英文化”立場貶抑大眾文化;也要看到大眾文化發展中存在的“三俗”等問題,擔當起文化批判的責任,這是當代文學文化批評所應當堅守的辯證融合的價值觀念。二是大眾文藝價值觀與經典文化價值觀的關系。這不僅涉及對經典作品本身如何認識評價,更在于引導人們反思當代文學文化發展應當擁有什么樣的文化價值觀。這就需要在大眾文藝價值觀與經典文化價值觀的視野融合基礎上,尋求建構當代文學文化的價值理念和價值坐標,從而在當代文學文化發展中起到應有的價值導向作用。三是大眾文藝價值觀與主流文化價值觀的關系。有學者指出,要真正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對當代文化價值體系重建起到引領作用,就應當將核心價值觀自然地融入各類文藝和文化中,尤其要尋找到核心價值觀與大眾文化的契合點,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與大眾文化有機地融合在一起,能夠讓大眾看到和聽到,進而入心和入腦,而這一轉化過程離不開“大眾文化的積極配合和支持”。也有學者認為,從當前我國文化現實來看,主流價值是一種具備價值導向的文化理念,“這種主流價值觀的導向是符合人民大眾的價值追求和內心愿望的,它并不是懸在空中的口號,而在于大眾個體的積極實踐,以求得國家意志與大眾意愿的統一”。上述觀點著眼于大眾文藝與主流價值觀之間的辯證互動關系,力求更好地實現彼此之間的價值融合,推動當代文學文化的健康繁榮發展,這種新的文學價值理念也逐漸進入當代文論體系建構。
三、當代文學價值論觀念與話語的多元綜合建構
文學價值論既是一個現代文學理論問題,也是一種現代文學觀念,從20世紀初以來經過了頗為復雜的歷史性發展演變,進入新時期以來更是歷經不同階段的多維度深入探討,顯示了當代文論的理論自覺。在此基礎上,當代文學價值論觀念與話語才有可能進一步走向多元綜合的系統化理論建構。
首先,從理論概念演變情況來看,當代文學價值論觀念不斷走向自覺成熟的學理化探討與話語建構。20世紀初現代文論創建中,“價值”“文學價值”“美學價值”等理論概念早已引入,表明現代文學價值觀念開始形成。但后來此類概念使用和學理性探討沒有得到延續,而是更多轉換到“文學作用”“文學意義”之類概念及其問題闡述上來。雖說文學作用和意義也是屬于文學價值功能方面的問題,但顯然更偏重于社會功用性的觀念。我國現當代文論和文學研究長期使用“文學社會作用”概念,注重文學外部關系研究和社會價值功能,而對于文學的豐富價值內涵和多方面藝術功能則重視不足。新時期以來當代文論重新引入“文學價值”等概念并且不斷深化學理性探討,這些概念逐漸進入文學理論教材,改變了過去千篇一律講“文學社會作用”的狀況,標志著文學價值論走向了系統性理論建構。
新時期文論重新討論文學價值論問題,也還存在將“文學價值”與“文學功能”混而不分的問題,不少論著和教材都是將兩者混而論之,理論概念和學理邏輯模糊不清。隨著當代文論研究不斷深化推進,學界增強了基本概念規范使用和界定方面的自覺意識。前面說到有學者對文學“功能”與“作用”概念進行區別分析,便體現了這種理論自覺,而對“文學價值”與“文學功能”進一步區分闡釋,又顯然是一種學理探討的推進。如有教材專設章節論述“文學價值與功能”,關于“文學價值”,主要依據馬克思主義價值論學說,論述文學價值的創造、文學價值的系統性生成等問題,進而討論文學價值系統與其他價值系統的區別與整合,以及真、善、美不同價值之間的關系;關于“文學功能”,則將其闡釋為文學價值的外化與實現,包括文學的認識功能、教育功能、審美與娛樂功能等,構成以審美為中介的文學功能系統。新編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重點教材《文學理論》也是設專章論述“文學的價值與功能”,對基本概念的涵義做了更加明確的界定,顯得更為成熟和更具有學理性。編者指出,文學的價值與功能都是文學的社會意義和作用的集中體現,從文學價值方面看,“價值是一個揭示客觀事物滿足人和社會需要的關系范疇”,而“文學價值是文學作品滿足人和社會需要的屬性。文學價值越大,對人與社會產生的影響也就越大。”文學價值的生成與實現,一方面與客觀社會生活因素相關,另一方面與作家藝術創造和讀者閱讀接受的主觀條件相關。從文學功能方面看,“文學功能是文學價值屬性的實際反映和體現。文學功能存在的內在依據是文學的價值。文學的功能不是孤立地存在的,它存在于功能的系統之中。通過對文學功能的認識,可以進一步加深對文學性質和價值的理解。”在這個基本定位的基礎上,再進而闡述文學功能的整體系統和各種具體的文學功能。可見對于文學價值與功能等基本概念及其理論內涵,學界不斷走向自覺和成熟的學理性理解與闡釋。
其次,從文學價值論觀念嬗變方面來看,是在開放性和多向度的創新探索基礎上,進一步走向多元融合的創新性理論建構。如上節所述,新時期以來當代文學價值論走向了開放性和多向度的創新,形成了文學審美論變革中的文學審美價值論、“人學”文論系統中的人文精神價值論、文化研究視野中的文學與文化價值論等多維度拓展的基本格局。如果說當代文學價值論變革發展具有階段性特點,那么前一階段即進入新世紀之前,主要是適應新時期文學創新發展要求,不斷拓展理論視野,注重開放性和多向度的理論創新發展;而在進入新世紀后,就是在前期多元創新探索的基礎上,進一步走向綜合性的理論建構。
這主要體現在一些面向21世紀的新編文論教材當中,以《文學理論》為例,除如上所說對文學價值與功能的概念內涵明確區分界定,更重要的是對文學價值與功能觀念的系統性理論闡述。在文學價值觀念方面,此教材則著重闡明文學價值與價值觀的關系,以及文學價值作為主客觀統一的產物是如何生成與實現的,然后論述文學價值的多樣性與主導價值。一方面,文學價值是一個相互聯系的整體系統,包含多層次、多方面的價值因素和價值內容,因此具有多樣性。就具體內涵而論,文學價值可分為人文價值、倫理價值、審美價值、文化價值、交往價值、科學價值、商業價值等;就價值的意義和效果而論,文學價值又可分為正面價值和負面價值、積極價值和消極價值、短暫價值和長久價值、現實價值和未來價值、顯在價值和潛在價值等。另一方面,在多樣性的文學價值中包含主導價值,如我國古代“文以載道”的傳統等,而當代文學的主導價值則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反映,體現在為人民和為社會主義服務的價值取向之中。再從古今中外人們對于文學價值的認識來看,可以在文學審美理想的意義上概括為文學的真、善、美價值,這些價值理念具有極為豐富的理論內涵及其現實意義,需要進行理論聯系實際的當代闡釋。在文學功能觀念方面,整體上包括最基本的認識功能、教育功能、審美功能和娛樂功能,以及其他方面的凝聚功能、益智功能、心理補償功能等。任何文學功能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各種功能相互聯系、相互滲透形成整體性,體現在文學對人的情感、理想、信念、道德、人格等方面潛移默化的影響。基于現當代文學發展以及人們對于文學功能的普遍共識,文學的認識和教育功能、審美功能和娛樂功能仍然是更為突出的方面,這既需要從學理邏輯揭示這些文學功能形成的社會歷史依據,也應當著眼于社會實踐闡明這些文學功能的現實意義。從歷史觀點看,過去的文學社會作用論雖不再居于主導地位,但從文學與社會生活的關系著眼來理解和說明文學價值功能仍然是當代文論的一個重要方面,具有自身的合理性和理論意義。在經歷了新時期以來當代文論的歷史反思與發展變革之后,這種文學社會作用論觀念仍在傳承,并且被納入新的文論體系中來,作為文學價值觀念整體系統中的一個方面進行理論闡釋,這應當是符合理論邏輯和歷史要求的。
總之,文學價值論作為一種現代文學理論觀念與話語,是在中國文論現代轉型中逐漸形成和建立起來的,也是在現當代文學和文論的發展變革中不斷實現理論觀念嬗變與話語重構。尤其是經過新時期以來當代文論發展變革與創新探索,文學價值與功能的理論探討得到了切實推進,形成了比較成熟和富有學理性的理論認識,由此走向比較全面和系統性的理論觀念與話語建構,為當代文學批評和文學研究的價值評判與意義闡釋奠定了堅實的理論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