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劉熙載文學評論獎”設立
為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發揮文學評論引導創作、推出精品、引領風尚的重要作用,江蘇省作家協會和泰州市委宣傳部聯合設立“泰州劉熙載文學評論獎”,并舉行評審、表彰活動。該獎是以“東方黑格爾”劉熙載命名的國內首個單獨設立的文學評論獎項,旨在獎勵中國當代文學評論優秀成果,推動中國當代文學事業的發展。
一、獎項設置
1.“泰州劉熙載文學評論獎”每兩年評選一次;
2.獎勵作品數量:專著2部,各獎勵10萬元;論文6篇,各獎勵5萬元;
3.“泰州劉熙載文學評論獎”另設特別獎1名,獎勵本土文學評論人才,獎金2萬元。
二、評選范圍
1.在中國大陸和港澳臺地區正式發表和出版的原創性中國當代文學評論論文和著作(不含論文集);
2.海外關于中國當代文學評論的漢語論文和著作(不含漢譯論文和著作)。
三、評選標準
1.堅定文化自信,堅持正確的價值判斷;
2.堅持歷史與美學并重、思想性與學術性相統一的原則;
3.鼓勵介入當代文學創作前沿的新時代文學研究與批評;
4.鼓勵創造性轉換中國文論傳統、建構中國特色文學批評話語的優秀作品。
四、評獎機構
1.“泰州劉熙載文學評論獎”評獎工作在江蘇省作家協會和泰州市委宣傳部領導下進行,雙方聯合設立“泰州劉熙載文學評論獎”組委會。泰州為“泰州劉熙載文學評論獎”頒獎地;
2.江蘇省作家協會和泰州市委宣傳部聘請國內外學者、批評家,組成“泰州劉熙載文學評論獎”評審委員會。委員會由9—11人組成,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3.設立“泰州劉熙載文學評論獎”評獎辦公室,負責評獎事務。
五、評選程序
1.“泰州劉熙載文學評論獎”評獎辦公室制訂評獎工作細則,經評審委員會通過后實施;
2.評獎辦公室發布公告,向作家協會、大學、報刊雜志和出版社和相關專業人士征集參評作品;
3.申報參評的作品,經評獎辦公室資質審核后公示,不符合參評的作品予以取消;
4.評審委員會邀請相關專業人士組成初評小組,在充分閱讀和討論的基礎上,投票產生10部著作、20篇論文作為提名作品。提名作品在媒體進行公示;
5.終評由評審委員會經過討論、投票,以不少于三分之二票數產生獲獎作品,產生獲獎作品的投票由國家法定公證處公證。終評評選出獲獎專著2部、論文6篇,特別獎1部(篇)。評選結果,舉行新聞發布會對外公布;
6.評選結果經江蘇省作家協會和泰州市委宣傳部審定后統一發布,舉行頒獎典禮,宣布頒獎辭,向獲獎者頒發證書、獎杯和獎金。
江蘇省作家協會
中共泰州市委宣傳部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