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侵權盜版行為,促進網絡文藝健康發展
“很多作家反映,在搜索引擎上搜索自己的作品,排名前幾位的全都是盜版網站,正版網站被湮沒在海量盜版網站中。盜版不僅嚴重侵害了作者的合法權益,更不利于營造鼓勵創新的文化社會氛圍。 ”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針對網絡盜版侵權、網絡作家維權困難問題,全國人大代表、溫州大學研究員蔣勝男提出了“關于加大力度打擊網絡盜版行為”的建議。她表示,近年來黨和國家高度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盜版現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在網絡領域仍然存在大量盜版侵權行為,建議主管著作權的部門和網絡監管部門在持續加大執法力度的同時,多措并舉遏制盜版。
全國兩會期間,針對網絡文藝盜版侵權熱點話題,多名代表委員深入分析侵權行為產生的原因、影響及表現,從立法、執法、平臺監管等角度提出建議,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營造風朗氣清的網絡文藝環境建言獻策。
打擊網絡盜版侵權行為是維護社會公信力、文化創新能力的要求
在關于對網絡文學侵權盜版行為加大懲處力度的提案中,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出版集團有限公司原副總裁潘凱雄介紹了當前網絡文學侵權盜版行為的基本情況。據相關部門統計:2020年中國網絡文學市場規模288.4億元,而因盜版造成的損失卻高達60.28億元。截至2020年12月,重點盜版平臺月活躍用戶量整體達727.4萬,月人均使用時長近19小時,月人均啟動次數更是高達115次。“這些盜版侵權行為不僅嚴重侵害了原創者權益,更導致導向錯誤內容的傳播,危及青少年身心健康,威脅數據安全,對‘兩個文明’的建設造成嚴重損害。”潘凱雄如是說。
與此同時,線上平臺的盜版書銷售行為也已經嚴重影響出版社權益、作者權益。為此,全國政協委員、民進中央委員、中國美術出版總社原總編輯林陽帶來關于打擊線上平臺的盜版書銷售的提案。他介紹,2019年,21世紀出版社集團專職人員進行全網巡檢,發現集團的《大中華尋寶記》《不一樣的卡梅拉》《兒童百問百答》《我的第一本科學漫畫》等500多種優秀兒童圖書都遭到線上平臺盜版發行銷售。根據線上線下眾多的盜版銷售店的數量測算, 21世紀出版社集團一年所遭受的侵權損失大約為3億至5億碼洋。接力出版社2021年設置打盜專員,線上打擊盜版,累計下架盜版圖書鏈接1萬余條。經測算,盜版給接力出版社帶來的損失影響了正常銷售額的20%-30%,盜版圖書違法銷售碼洋超過1億元。連環畫出版社的市場侵權情況主要為線上平臺盜印、影印本社重點連環畫類產品。
林陽認為,這些侵權行為使知識產權遭到侵犯、合法經營遭受破壞。優秀作品得不到版權保護,就無法保留和引進,進而影響出版社的正常經營。“盜版書泛濫導致正版的銷售空間被嚴重擠壓,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現狀,不僅影響出版社、作者的正當權益,長此以往受損的將是整個社會的文化創新能力。”林陽如是說。
網絡文藝侵權盜版行為成本低、追責難
“相對于影視、音樂、游戲等領域的版權保護力度,網絡文學還面臨盜版侵權的‘三座大山’——部分APP、搜索引擎和應用市場。”深入分析網絡文學盜版侵權亂象的成因,潘凱雄認為,文字作品網絡盜版的技術門檻更低是其主要原因。相比于影視劇、游戲等,文字作品形態簡單,容易復制,網絡傳播占用的存儲空間和網絡帶寬小,盜版平臺通過文字識別OCR、爬蟲等技術,就可以很快盜取海量原創內容。同時,網絡文學盜版業已經形成了龐大的產業鏈,“搭建盜版平臺成本很低,從網站設計運營、內容導入,到廣告聯盟的利益獲取、搜索引擎的流量分發,整個網絡文學盜版市場已形成某種產業化和規模化之勢”。
蔣勝男從侵權源頭、搜索引擎、平臺責任等角度梳理了網絡文藝盜版侵權頻發、追責困難的原因。首先,盜版網站和應用的服務器往往架設在境外,一被查處就更換IP重新發展,使得查處難度極大,而新開設盜版網站和應用的成本極低,所以即使下大力氣封禁,盜版非常容易死灰復燃。搜索引擎是用戶接觸網站、應用的首要入口,然而一些搜索引擎對盜版網站、盜版網站缺乏識別分析能力,有時甚至受利益驅動,為盜版內容提供導流推廣。同時,受“流量為王”價值觀的影響,很多網站經營者認為盜版為IP提供了免費宣傳,形成的利益遠大于網站經營的損失,至于作者的收入損失更是被漠視。更有甚者,還出現一些網站內部人員監守自盜、自己運營盜版網站的傳言,激化了作者與網站的矛盾。
針對線上平臺的盜版書銷售追責困難問題,林陽認為,打擊盜版的成本很高,從取證到鑒定到訴訟到執行,費時費力不堪其苦,出版社維權之艱難可概況為“舉證難、周期長、成本高、賠償低”。同時許多網站或平臺利用用戶注冊時的強制默認條款和層出不窮的技術作為擋箭牌,規避自己的審查義務,并以“不知用戶上傳內容是侵權的”為理由搪塞,或者以將被投訴商品下架或刪除的方式免除自己的侵權責任。甚至有一些電商平臺堂而皇之鉆法律空子,公然宣稱“盜版書不是假貨”,還以銷售鏈接數量巨大、難以逐一核實為理由辯解。
多措并舉遏制盜版,營造清朗的網絡空間
面對層出不窮的網絡文藝盜版侵權行為,代表委員們對癥下藥,積極建言獻策,提出許多富有建設性、切實可行的意見和建議。
首先,在立法層面加強對侵權責任的懲罰和判賠力度。正如潘凱雄所說,與高額獲利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盜版平臺在被舉報后,往往只是下架整改或象征性進行賠償,其背后高額利益的驅動為盜版侵權行為留下了“再犯”的空間,因此建議文字作品懲罰性賠償基數的計算在參考有關部門制定的文字作品基本稿酬標準之外,還要充分考量網絡文學的版權價值,讓盜版者為自己的侵權行為付出足夠的代價。在線上平臺盜版圖書銷售方面,林陽建議,修改相關法律法規,加大對盜版圖書印制者、銷售者的處罰力度,減輕當事人舉證負擔,提高法定賠償數額,引入懲罰性賠償制度,以便對侵權盜版行為產生強大的震懾和警示作用。
加強網絡平臺監督,針對負面商譽顯著的盜版平臺實施精準打擊。潘凱雄指出,盜版平臺技術發展已相當成熟,關閉一個盜版站點,緊接著會有其他類似的盜版站點死灰復燃,為此建議監管部門對盜版站點加大打擊力度,特別是對群體性或者密集性的專業盜版網站進行精準打擊,采取屏蔽搜索顯示、商標無效宣告等更嚴厲的措施,杜絕盜版站點的生存空間。
強化落實網絡平臺主體責任。蔣勝男認為,要充分引導網絡文學平臺充分尊重作家群體權益,建議主管部門在雙方合約上進行規范,盡早出臺制式合同。林陽建議,希望電商平臺加強技術改進,在銷售鏈接上傳時充分審查,限制顯著低于市場價格的可疑商品;在刪除侵權商品之外,建議平臺直接凍結盜版書銷售商的平臺賬戶資金,并嚴格限制有盜版銷售污點的商鋪上新鏈接。潘凱雄指出,要壓實搜索引擎、應用市場、廣告聯盟等平臺主體自治責任,斬斷盜版利益鏈,建議強化對搜索引擎的監督和懲罰,敦促平臺形成常態化自查自糾流程,加大對盜版鏈接的打擊力度,對明知是盜版鏈接仍提供優先展示、流量傾斜的搜索引擎平臺追究連帶責任;盜版閱讀移動化趨勢明顯,要壓實應用市場對閱讀APP開發商的證照資質(如《互聯網出版許可證》)、主體真實性、權屬證明方面的審查義務,加大對盜版APP的打擊力度,對放任盜版APP上架的行為追究連帶責任;廣告收入是盜版平臺營利的主要來源,要強化網絡廣告聯盟的注意義務,加強對網站合法性的審查,切斷盜版平臺的收入渠道,讓盜版無利可圖。
建立網絡文學版權鏈,以科技助力反盜版。盜版網站盜版手法層出不窮,使得“取證難”成為反盜版過程中的高頻詞匯。潘凱雄建議,監管部門要適應新技術的發展,靈活運用具備追根溯源、不可篡改等特性的區塊鏈等新技術加強和完善知識產權保護,為網絡文學維權提供新的途徑,讓科技成為反盜版的強大利器,促進網絡文學行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