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陽委員:電腦字庫應杜絕“江湖字體”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美術出版總社原總編輯林陽
目前,在常用的電腦字庫中,有一些劣質的字體,或稱“江湖字體”,被一些書法家推廣,并在全國范圍傳播使用,這種以丑為美的書體觸目驚心,貽害無窮。漢字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載體,也是中國傳統文化中的重要審美載體。如果我們不將書法這樣的優秀文化繼承下來,并加以發展,將愧對祖先、愧對中國古代的書法藝術家們。
書法藝術,其核心部分是審美,是千百年來王羲之、顏真卿、蘇東坡等書法藝術家的創造,是中華民族在世界文化中所獨有的藝術貢獻。其獨特的審美不僅一代一代地在中國延續,也影響了日本、朝鮮、越南等國家,這些年隨著國際化的發展,書法藝術也影響到歐美地區。
電腦字庫,是公用的,其影響到的是全國乃至世界的華人,加上它的反復使用、反復傳播,將影響一代人甚至幾代人。書法進課堂是近幾年的事情。數年前,書法教育并未進課堂,書法審美并不普及,許多年輕人很難理解書法的美,而劣質書法就通過字庫進入人們的視野。為求其新,許多人選擇這些字體。我認為,電腦字庫的書法字體,應當像小學課本那樣,受到出版社的專家、教育部門的監督,才能夠進入市場。中小學課本,字體都是經過專家學者的認真編輯,才上市銷售的,“江湖字體”是無法隨意進入課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普通話和規范漢字。”對個人使用語言文字只作引導,不予干涉,但對國家機關、學校、出版物、廣播電臺、電視臺、影視屏幕、公共場所的設施及招牌、廣告、商品包裝和說明、企業事業組織名稱、公共服務行業和信息技術產品等,則必須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強調語言文字的使用范圍和規定。
做一套字庫,需要時間,需要資金支持。作為電腦行業,也需擴大規模,向市場尋求項目支持,這是可以理解的。但一些企業為了降低成本,用極低的價格向字體公司購買產品,其結果是制作出包含大量劣質字體字樣的字庫,并得以上市。我認為,像字庫這樣帶有極強的文化屬性的產品,國家相關部門應該加強監管。如果字庫制作不能滿足需求,可以向教育、文化等相關聯部委尋求幫助,也可以向行業協會尋求幫助。
為此,我提出幾點建議:推廣中國經典碑帖字庫,可請專家補足缺失的書法文字;商業用的電腦字庫上市前需經過教育部門或教育部門授權的機構審批;成立評價字庫的藝術委員會,藝術委員會成員可由來自書法、學術、教育等界別的代表組成,共同審議進入字庫的條件,確保杜絕“江湖字體”,又能允許創新字體入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