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揮文化的涵養作用
社會文明程度是衡量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總體進步水平的重要維度,文明不僅包括物質文明,也包括精神文明。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要提高社會文明程度,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水平,健全現代文化產業體系”,為“十四五”時期的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之一,并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這表明,隨著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取得決定性成就和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開辟,新時代我國社會精神文明建設也提上新的日程。
文明是一個國家、民族的總體面貌,文化則是文明的重要肌理,提高社會文明程度應當發揮文化的涵養作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是中華民族的精神命脈,是涵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源泉,也是我們在世界文化激蕩中站穩腳跟的堅實根基。”因此,提高社會文明程度,發揮文化的涵養作用,離不開對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繼承和發揚,這既包含各種思想文化、政治文化、制度禮儀文化,也囊括各種語言文化、藝術文化,尤其是在“文旅融合”背景下,文化具有了更廣泛的物質載體,更方便為人民群眾所接受,也為傳播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滋養社會人心,提高社會文明程度構建了更廣闊的空間。
社會由眾多的個體組成,提高社會文明程度意味著每個個體的進步,因此發揮文化的涵養作用還需要具體到每個個體身上。《禮記·大學》有言:“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格物,即接觸事物,也可以進一步理解為接受優秀文化的涵養、熏陶。無論是傳統文化中的仁、義、禮、智、信、忠、孝、悌、節、恕、勇、讓,還是新時代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每個人身上都是相統一的,既要汲取傳統文化中的優秀成分,也要結合新的時代條件,發揮文化的價值引領作用,幫助人們尤其是年青一代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促進實現個體文明的進步,進而實現整體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
無論是宏觀的社會層面,還是微觀的個體層面,提高一個國家、民族的社會文明程度都離不開文化的涵養作用。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承載著中華上下五千年博大精深的歷史底蘊,也蘊藏著豐富的人文精神和道德觀念,并深深內化于中華民族的精神血脈中,成為國家發展、民族發展的寶貴財富和精神支撐。因此,提高社會文明程度,在某種程度上也要求我們注重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這與發揮文化的涵養作用相并行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