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集廣東省有為文學獎第三屆“有為杯”報告文學獎參評作品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作家協會(文聯)、省作協各分會,各出版社、省級各報社、文學雜志社和廣州市、深圳市文學創作室,省作協各部門、雜志社:
為表彰廣東優秀報告文學作品,倡導報告文學精品創作,推動我省文學事業繁榮發展,廣東省作家協會和佛山市南海區丹灶鎮人民政府擬聯合舉辦廣東省有為文學獎第三屆“有為杯”報告文學獎。現將參評作品征集事宜通知如下:
一、獎項設置
廣東省有為文學獎第三屆“有為杯”報告文學獎設金獎1部(篇),獎金5萬元;優秀獎10部(篇),獎金1萬元/部、5000元/單篇。
二、參評條件
(一)評獎年限。2017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
(二)參評范圍。凡廣東省籍作家及在廣東工作、生活兩年以上的入粵作家,在評獎年限內由國家批準出版發行的報紙、刊物、出版社公開發表和出版的報告文學均可參評。單篇作品以首次發表的時間為準,書籍以版權頁標明的第一次出版時間為準。結集作品須擁有合法出版書籍的統一編號和版權頁,應在評獎年限內出版且出版年月前兩年內創作的作品應占結集字數的1/3以上(若書中未予標識,則每篇作品須注明首次發表或寫作日期并由推薦單位出具證明)。
三、評獎標準
貫徹“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堅持思想性與藝術性統一的原則。所選作品應有利于倡導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有利于樹立正確的歷史觀、民族觀、國家觀、文化觀,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對謳歌黨、謳歌祖國、謳歌人民、謳歌英雄的精品佳作,展示新時代廣東改革開放成就,反映社會新風貌、催人奮進、給人鼓舞的優秀作品,予以重點關注。
重視作品的藝術品位。鼓勵在繼承我國優秀文學傳統和借鑒外國優秀文化基礎上的探索和創新,尤其鼓勵具有嶺南風格特色、藝術感染力強、為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優秀作品。
四、征集要求
(一)推薦單位和數量。省作協文學院、創研部、組聯部、廣州市作協、深圳市作協推薦不超過8部(篇);其余地級以上市作協推薦不超過6部(篇);省作協各分會、南海區作協、省市各出版社、省級各報社、文學雜志社和廣州市、深圳市文學創作室等專業團體機構推薦不超過5部(篇)。
符合條件者可向上述推薦單位提出作品參評意向。不接受個人直接申報。
(二)報送要求。推薦作品和相關材料需同時報送紙質和電子文本。相關表格可在廣東作家網(http://www.gdzuoxie.com/)下載。
紙質材料包括:①樣書12本(以單篇形式參評的作品,須提供作品原刊/報1份及復印件12份);②《廣東省有為文學獎第三屆“有為杯”報告文學獎參評作品推薦表》(一式3份,須加蓋推薦單位公章);③作者身份證復印件或入粵工作、生活兩年以上證明1份。
以上材料郵寄至省作協創研部。地址:廣州市天河北龍口西路552號廣東省作家協會22樓2217室。郵編:510635。聯系人:曾慶文。聯系電話:020-38903411、18818858886。
作品電子文本、推薦表電子文檔發至電子郵箱:szxcyb2019@163.com。
(三)報送時間:即日起至2019年9月12日止,以紙質材料寄出郵戳時間為準。
五、評獎程序
(一)對參評作品進行資格審核和意識形態導向問題審查,并在廣東作家網予以公示。凡審查或反映的不符合條件作品,經查實,取消其參評資格。
(二)成立評獎委員會,設主任、副主任和委員若干名。
(三)評獎分初評和終評兩個階段,在評委獨立審讀作品的基礎上,分別召開評審會進行討論和實名投票。
(四)主辦單位公布獲獎作品名單和評委名單,統一舉行頒獎典禮,對獲獎者予以獎勵。
六、紀律要求
(一)嚴格審核把關。嚴把意識形態風險關,確保參評作品導向正確。嚴把作品質量關,切實褒獎具有代表性的優秀文學作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嚴格落實回避制度,有作品參評者,不得參加評審工作,確保評獎的權威性和公正性。
(二)加強監督管理。評獎工作在省作協紀委的全程監督下進行,評委和工作人員須簽定《保密責任書》,嚴格遵守工作和保密紀律,嚴厲杜絕行賄受賄等違法亂紀現象和跑獎請托等不正之風。
(三)嚴肅責任追究。對違紀違法的作者或評委,取消參評資格或評委資格。已授獎者,取消所頒獎項,追繳獲獎證書和獎金。對違紀違法情況給予通報,情節嚴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附件:廣東省有為文學獎第三屆“有為杯”報告文學獎參評作品推薦表.doc
廣東省作家協會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