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襲譯作《大唐狄公案》 侵權者被判道歉賠償
關鍵詞:《大唐狄公案》
近日,抄襲譯作《大唐狄公案》中故事的朝華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收到了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的判決書,一審判決如下:立即停止出版、發行《優秀青少年推理偵探故事:大唐狄仁杰斷案故事》;在《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頭版連續15日刊登道歉聲明;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和合理開支共計12.08萬元。
原來,朝華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出版的圖書《優秀青少年推理偵探故事:大唐狄仁杰斷案故事》(牧野/編 孫永彧/譯)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使用譯作《大唐狄公案》中的8篇故事,《大唐狄公案》譯者陳來元、胡明、李惠芳將朝華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告上法庭。據悉,被訴圖書對應作品中大量使用原告作品中極具個性的翻譯和獨創性表達,甚至將英文原著中沒有、原告創作性翻譯的內容大量使用在被訴圖書中。被訴圖書署名譯者孫永彧也曾發電子郵件給原告,承認其將原告作品作為參考書目提交給了被告。
“從私下交涉到對簿公堂,筆者遇到了千奇百怪的侵權者,回想起維權路上的種種遭遇,筆者真想說一聲:侵權者們,能不能坐下來認真談談?”今年2月28日,本報刊發了中國作家協會會員、資深翻譯家陳來元的一封來信《一位翻譯者的煩惱:侵權者能不能坐下來認真談談》。在信中,陳來元介紹,20世紀80年代,他和胡明、趙振宇、李惠芳4名譯者將荷蘭漢學家高羅佩創作的英文小說《大唐狄公案》翻譯成中文(約140萬字)在我國出版。
30多年來,《大唐狄公案》重印不斷,成為經久不衰的長銷書。但與此同時,侵犯著作權的現象也接踵而至,且愈演愈烈。陳來元在交涉過程中,遇到了態度五花八門的侵權者,有不承認侵權的;還有推卸責任、企圖蒙混過關的;更有甚者,有的侵權者不把中國被侵權人放在眼里,卻對同時被侵權的原著著作權人十分害怕,擔心面臨國際版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