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嵐:讓歷史文化名城散發新魅力
全國政協委員、九三學社中央常委、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廳長 周嵐
提案背景
自1982年國家建立名城保護制度以來的30多年,是中國城鎮化快速推進的時期。以江蘇為例,從1982年到2017年,僅城鎮人口的增量就超過4560萬,是澳大利亞全國總人口的2倍。
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歷史文化是城市的靈魂,要像愛惜自己的生命一樣保護好歷史文化遺產”“處理好城市改造開發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利用的關系,切實做到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的要求,現今名城保護工作還須加大力度。
■建議
要確立名城“保護優先”的發展導向和評價體系。絕大多數中國歷史文化名城都是區域發展的中心,怎么保護首要問題是發展導向問題。以蘇州市為例,2012年蘇州市按照歷史文化保護區的試點要求,將原來古城三個行政區合并為一個姑蘇區,市委、市政府對姑蘇區的考核主要是名城保護和民生改善,對GDP增幅不做要求,而且從財政上反哺。正是由于蘇州市多年保護優先的鮮明導向和政策,比較好地處理了保護和發展的關系,形成了古城和新區各得其所、各美其美的空間格局。
建立健全歷史城區的有機更新和民生改善機制。國家設立名城保護專項基金,重點支持歷史城區老房子修繕和基礎設施更新,以各級政府財政共同投入,引導撬動更多的社會資本參與保護更新。
建議積極鼓勵各地探索歷史遺存的活化利用多元路徑。國家按照歷史保護原真性的要求和歷史信息可識別的原則,分類確定不同歷史資源的負面清單,同時相應鼓勵負面清單之外的活化利用、活力復興和特色彰顯的地方多元實踐。
同步保護物質文化遺存和傳統建筑營造技藝。原汁原味保護好名城名鎮,很重要的是要有掌握地方傳統營造技藝的傳承人和專業工匠。目前不少地方歷史建筑修繕項目存在“施工人員農民化、施工工藝一樣化”的問題。建議國家建立“傳統建筑營造匠師”制度,提高技藝傳承人和專業工匠的職業美譽度和社會認同度,同時研究制定合理的文物建筑和歷史建筑修復的工程計量定額標準,提高定額標準,并將“傳統建筑營造匠師領銜+專業工匠實施”(由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作為文物建筑和歷史建筑保護修繕工程的剛性要求。
(楊朝英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