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繼委員:重視牌匾文化傳承與創新
牌匾文化起源于我國春秋戰國時期,至今已有2500多年歷史。過去曾出現過“無處不匾”“無室不匾”的盛況。牌匾被稱作“建筑的眼睛”“建筑的靈魂”,它既是中華民族獨有的一種文化現象,也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載體。
它是融合文學、書法、繪畫、設計、雕刻、建筑等于一身的綜合藝術作品,它不僅是指示標志,更是文化標志。千百年來,牌匾被廣泛應用于名勝古跡、辦公建筑、商業建筑、科教文衛建筑、居住建筑等社會生活的各個層面,除具有很強的實用價值外,更具有強烈的藝術感染力和很高的學術價值及文化價值。如“北京大學”“故宮博物院”“北京站”“中國美術館”“同仁堂”“全聚德”“張一元”等著名牌匾已成為北京顯著的文化符號,無不產生廣泛而深遠的影響。但隨著社會的變革,牌匾的實用功能逐漸得到強化,而其中的民族傳統文化元素日漸削減,并且還有不斷弱化的趨勢。
作為牌匾形式核心內容的書法和文學,都是中華民族最寶貴的文化遺產,都是傳統文化的精華。習近平總書記在文藝工作座談會上指出:“要結合新的時代條件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和弘揚中華美學精神?!?017年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也聯合下發了《關于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可以說都非常鼓舞人心。當下,無論大中小城市,各種門類的牌匾,尤其是商業牌匾比比皆是,應該說這是一個龐大的傳播體系,是包括民族商業文化、民族廣告文化在內的優秀傳統文化的陣地。為了使文化藝術作品能更好地貼近生活、貼近人民,也為了更好地開發利用這一陣地,特建議如下:
建議各城市管理機構或部門及其上級主管單位,在不違背國家和地方關于牌匾管理其它條款的前提下,對牌匾字體使用的管理適當放寬。除老字號及名人題寫的牌匾允許使用書法字體及繁體字外,盡可能提示、建議、鼓勵并同意牌匾用戶本著傳承和創新的理念,在美觀、實用、和諧的基礎上使用當代書法名家或其它高質量的書法字體(包括集字)制作牌匾。作為書法藝術形式,應允許其中存在繁體字。根據之前牌匾設置管理制度規定,可在醒目位置配設規范漢字副牌。
隨著各類牌匾中傳統文化元素的不斷回歸和加強,牌匾一定會像春聯進萬家一樣使傳統的書法、文學等藝術在全社會得到進一步的弘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