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凱雄:進一步規范新聞出版產業統計口徑
全國政協委員潘凱雄可謂資深出版人,在幾十年的職業生涯里他從事過報紙、期刊、出版等方面的工作,深知并熟悉這個領域的發展和存在的問題。2019年全國兩會,他帶來的提案也與此有關。在日常的工作中他發現,作為有關部門重要參考依據的新聞出版產業統計口徑存在不夠統一、嚴謹的問題,因此他建議應進一步規范新聞出版產業統計口徑。
潘凱雄注意到,國家新聞出版署發布的《2017年出版產業分析報告》披露:2017年全國出版、印刷和發行服務實現營業收入18119.2億元,較2016年同比增幅為4.5%,且明確表示這個數字并不包含數字出版。中國新聞出版研究院發布的《2017-2018中國數字產業年度報告》則顯示:2017年我國數字出版產業整體收入規模為7071.9億元,同比增幅為23.6%。而在2017年全國出版、印刷和發行服務實現營業收入的18119.2億元中:圖書出版收入為879.6億元,占比4.85%;期刊出版為196.5億元,占比1.08%;報紙出版578.25億元,占比3.19%;音像制品28.63億元,占比0.16%;電子出版物出版14.95億元,占比0.08%;出版物發行3179.54億元,占比17.55%;出版物進出口85.45億元,占比0.47%;印刷復制13156.49億元,占比72.61%,而在印刷復制中,出版物印刷僅占12.7%,而其他86.3%的份額則為包裝裝潢印刷和其他印刷品。
他又認真分析了2017年全國數字出版產業的整體營收,在7071.93億元的整體營收中,由高到低的依次排序為:互聯網廣告2957億元,占比41.81%;移動出版(移動閱讀、移動音樂、移動游戲等)1796.3億元,占比25.4%;在線教育1010億元,占比14.28%;網絡游戲884.9億元,占比12.51%;網絡動漫178.9億元,占比2.53%;在線音樂85億元,占比1.2%;博客類應用77.13億元,占比1.09%;電子書54億元,占比0.76%;互聯網期刊20.1億元,占比0.28%;數字報紙(不含手機報)8.6億元,占比0.12%。
通過對以上數據的羅列比較和分析,他得出了以下結論:國家新聞出版產業管理部門盡管在工作中一再強調傳統出版與新興出版(主要表現為數字出版)的融合發展,但在其發布的產業報告中又不包含數字出版;如果說新聞出版是內容產業,那么現在這個產業報告所統計的年營收中占比高達72.61%的卻來自印刷復制,即使刨去出版物印刷所占的12.7%,那也有高達60%的營收與內容無任何關系。可見,真正意義上內容產業的產值并沒那么大,數字出版雖也稱之為出版,但其構成與傳統出版相比較,真正屬于同類者少之又少,兩者間基本不具備可比性。現在歸入數字出版產業中的互聯網廣告、移動游戲、在線教育、網絡游戲、網絡動漫和博客類應用等到底是否應該歸屬于出版?如果是的話則無疑意味著出版這一概念的外延在擴張、在發生變化。
在他看來,由于以上統計口徑的混亂,由此所得出的某些結論,特別是將一些不同口徑的數據放在一起進行比較,既不科學確切,也容易形成輿論的誤導,以至于導致對形勢的誤判和某些指導方針的錯位。而一個國家或一個產業年度統計報告的制作與發布本是一項十分科學而嚴謹的工作。有鑒于新聞出版業年度統計報告出現的種種歧義,他建議,在新形勢下有關部門應對出版產業的基本內涵和外延作出明確限定,對其內部結構的構成重新進行科學和實事求是的統一規范。國家相關統計部門應依據新的規范進行統計與發布,相關比較也理應在同口徑下進行。由此,才能避免可能產生的對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的誤導,為行業的發展提供真正科學的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