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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里海拔最高、氧氣最少,這里是歷史上守疆拓域、兵家必爭的邊關要地,這里是人類孕育傳說、充滿神奇的天上秘境。這里,就是在好多人心目中艱苦得不宜生存,落后得近乎原始,虔誠得已至愚蠢,遙遠得無法接近的荒蠻之地;這里,也是在好多人心目中厚重得不敢觸動,美麗得如同仙境,神秘得難以想象,幸福得無以言說的神圣之地——普蘭。
風雨滄桑邊境路
峰頂是終年不化的積雪,溝底是直切而下的深澗。兩邊峭壁如刀斬,一線山溪水嗚咽。三五里內,一眼能望見,地面落差竟達幾千米;兩山之間,隔溝常拉話,見面卻需好幾天。空中雄鷹穩穩飛,背負青天,搜索大地,尋找充饑獵物;山徑黃鼬靜靜伏,雙目緊閉,尾梢輕搖,醉享難得陽光。忽聽得,落石連環響,響過了陡坡,響過了石壁,響下了崖畔,半天沒有了聲息。總以為隨風而逝,沒想澗底傳聲,兩壁回音,相互折射,交替放大,頓時傳來隆隆的雷鳴。細一看,山腰有羊腸小道,云行在前,風追于后,前彎拐去,后彎踅來,真正是蜿蜒曲折,峰回路轉,一直通向遠處的云端。
生活不是游戲,國界亦非棋盤。那線自然不會是一條清清楚楚、端端正正的直線,而是一條隨山而高、隨溝而深,以界碑為點,點點相望集成的虛線。和別處一樣樣的大山,一樣樣的深溝,在這里就有不一樣的含義,既關國計,又系民生,既涉軍事,又及外交,這就是中國通往尼泊爾和印度的邊境路。
這樣的路,在普蘭境內就有四百多公里。路上有險,險處有關,關上有口,其中能叫上名字的關口就有21個。在這些山路上,有商販匆忙的腳步,有信徒疲憊的身影,有馱隊踩出的蹄印,有罪犯留下的血腥。只要你踏上其中的任意一條小路,神秘的感覺就會撲面而來,奇特的氛圍就在瞬間形成,在不知不覺中,你已經走進故事里、傳奇中……
丁嘎拉:歷史上偷渡通道
丁嘎拉山口在中尼邊境,山口那邊是尼泊爾的達爾楚拉縣丁嘎村,山口因此得名。
這個山口偷渡的案例很多,之所以如此,有地理環境的原因,有宗教信仰的原因,也有風俗人情的原因,因此管理起來特別困難。
從地理環境方面看,這個山口地勢較別處平坦,邊境線距兩國的居民區都近,離普蘭縣城18公里,離尼方那邊的丁嘎村二十多公里,且路況較好,在客觀上為偷渡者提供了方便。從宗教信仰方面講,山那邊住的尼泊爾人和印度人,都是藏傳佛教、印度教的耆那教的信徒,對神山圣湖有著無比的崇敬和向往,都把能去神山轉山、到圣湖沐浴視為一生中最大的愿望,為此吃多大的苦、冒多大的險都心甘情愿,進而形成了強大的偷渡沖動。至于風俗人情方面的原因,那就更復雜了,雖然是兩個國家,但人都熟悉,這邊的牛羊可以到那邊放牧,那邊的商人可以來這邊買賣,在歷史上,兩邊男女一直在通婚,因此上,兩邊人“十家九親”,家家都有境外親戚,朋友熟人就更多了。一到農閑時間,家家走親,戶戶訪友,你來我往,人流如織,有事就去,抬腳就來,哪里還有什么國界概念。
在普蘭歷史上,規模和影響最大的一次偷渡事件發生在1951年。這次偷渡事件的直接原因是一小撮藏族貴族勾結內外分裂勢力,故意煽動當地群眾逃離,其背景是解放軍的“先遣連”到達普蘭。
“先遣連”是這樣的。1950年,為貫徹落實黨中央、毛主席的戰略決策,中國人民解放軍分別從四川、云南、青海和新疆抽調兵力,在東南、正東、正北和西北四個方向向西藏進軍。其中新疆軍區在大部隊出發前,先派出一個騎兵連,從喀什出發,翻越昆侖山南下進入西藏阿里地區,執行“偵查情況、發動群眾”的任務,于1951年6月29日到達普蘭。
那些農奴主和分裂勢力聞聽解放軍即將到來,一邊組織逃亡,一邊大肆散布謠言,說解放軍是一幫吃人肉、扒人皮、掠財物、奸婦女的惡魔,煽動當地人離開。當時這里信息不暢且經濟文化落后,這種謠言在當地群眾中引起了極大的恐慌,好多人被挾裹外逃;加之當時這個山口又沒有任何管理機關,說是國界,和平常路口沒有任何區別,當“先遣連”部隊到達普蘭時,已有一千余人從這里逃出。
說是裹挾其實一點也不夸張,真正想出境的人少之又少,大多數都是在謠言形成的氛圍中糊里糊涂出去的。當時逃離后又返回的西德村德康組83歲曲尼桑姆老人回憶說,他家出境時間很晚,實在是不想出去,覺得好出門不如歹在家,全是本村一個人煽惑下出去的。那人說他親眼見過解放軍不讓群眾去廟里朝佛,稍不如意就把人拉出去活活打死。因為這個人平時神神道道說話沒個準,開先他們都不相信,覺得應該到先遣連部隊住的地方親自去看看再說,但見村里許多人都打點行李開始逃了,于是就跟著走了。
老人說,那時他們全家七口人,夫妻倆和五個小孩。他們將家中的貴重物品收拾到一起讓馬馱著,趕了九頭牦牛和一百多只綿羊,夜晚在這個山口出去,于第二天中午到達尼泊爾丁嘎村。和她們一塊出去的本村共有五戶三十多人。
由于逃來丁嘎村的普蘭人太多,使這個小村子人滿為患,連個住處也找不到。他們白天放牧,晚上就縮在一個帳篷里,剛去時因為天熱還能湊合,天氣一冷就不行了,冷得大人發抖孩子哭,根本睡不著覺。全憑一個尼泊爾親戚給他們借了一間舊房子,才算熬過了那個艱難的冬天。
就是這種生活也不能安穩著過,各種各樣的謠言還在繼續傳播,且越傳越奇。有人竟說解放軍部隊越境抓人,加上這里的氣候和環境與普蘭那邊差別極大,好多人因水土不服病死了,于是有人就離開丁嘎村往更南的地方跑。
她們家雖然沒有離開丁嘎村,但還是死了一個8歲的女孩。孩子渾身浮腫,水米難進,成天哭著要爸爸媽媽救她,帶她回家,讓她上學。臨死時,還央求媽媽她死了后不要把她的尸體和其他死人一塊放臭水溝里。
女兒死了后,其他家庭成員也由于傷感和艱苦,身體都不同程度出了問題,一個個病懨懨的,一家人都陷入了巨大的悲痛和恐懼之中。就在這時,普蘭那邊過來人了,說解放軍不但不是像傳說的那樣殺人放火,而是一支保護老百姓的好部隊,叫他們不要害怕,趕快回去過日子。聽到這個消息,她和丈夫當時就激動得哭了,孩子們更是高興得像跳兔一般,隨即收拾東西,趕著牛羊返回。
當他們幾戶人家翻過丁嘎山口看到老家時,所有的人又一次哭了。老人說,打這以后,她再沒有去過一次丁嘎拉,這是一個讓她揪心、讓她恥辱的地方。現在,時間雖然過去了幾十年,但只要一提起丁嘎拉這幾個字,她就鬧心得不行。
另一位親歷者叫米瑪旦增,他也講了自己當年往出逃的經歷。
他說,他們村出逃的人最多,原因是聽說先遣連部隊來了后要住在他們村。在先遣連部隊到的前幾天,村人就開始逃跑,一起動身的就有二十多戶。大家牽著馱有日常用品的牦牛和騾馬,趕著牛羊,扶著老人,一齊涌向山口,一度時間把整個山口都擠滿了。
由于拖家帶口,加上牛羊要邊放邊走,他們用了六天時間才到達目的地。一路風餐露宿,又累又渴,許多人都病倒了。在路上大家都想到了目的地就會好點,別的不說,最起碼能睡個好覺。誰知事情根本不像他們想的那樣,更大的困難在前面等著他們,這困難就是水土不服。他們雖然走了的路不多,但兩地間的海拔高度差別巨大,一下子降了有三千多米,加上地形由高原進入峽谷,當時又是大熱天,溫度猛地上升了二十多度,好像一下子從初冬踏入仲夏,人們都適應不了,又拉又吐,不能吃、不能喝,一下子死了許多人。開先,死了人還念經超度一下,后來死的太多,就沒人管了,直接都扔在水里,弄得滿道溝都是尸體。
在這種情況下,一塊去的人分化了,有人留下來,有人卻到別的地方去了。留下來的人不久在得到確切消息后返回了,那些到別的地方去的人卻好長時間沒有音訊,直到1990年才有一個叫格桑扎巴的人回來過一次。據他說,那邊過去的人生活得很困難,幾個能力比較強一點的人,給十四世達賴集團的一些小機構打個雜,還能維持,其他人連基本生活都無法保障,處于一種極度貧困的狀態。他們知道家鄉現在的情況后,沒有不后悔的,都恨自己當年愚昧無知、聽信謠言,進而鑄成大錯,不但把自己害了,把子孫后代也害了。
打這之后,邊境管理規范了,這里的秩序就好多了,偷渡情況越來越少,偶爾出現,也都被查獲了。
從查獲的資料看,比較大的案子有兩起。一起發生在2012年10月23日,是走私貴重藥材案件。這一天,邊防執勤人員發現一輛白色皮卡車的形跡可疑,便攔截下來進行檢查。一查,車上雜貨中果然混有走私物品,查獲珍貴藥材二百余公斤。
一起為走私牦牛案件,發生在2013年11月4日。這天,執勤人員發現有一名當地司機用汽車將3名在普蘭做生意的尼泊爾人送到邊境線附近后離開,好像在等著接應什么,于是就派人跟蹤觀察。觀察了好長時間不見動靜,那三個人只是坐在山坡人閑聊。正在困惑時,突然發現尼泊爾那邊有幾個人趕著一群牦牛沿著邊境線放牧,放著放著,竟將那牦牛故意趕過邊境線,進入我方境內,放牧人竟不管不顧地走了,這群牦牛反被先來的那三個人趕著朝普蘭方向走了。這時執勤人員才明白是在走私牦牛,遂將他們連人帶牛控制起來。四名嫌疑人依法移交公安機關處理,50頭牦牛經縣農牧局、國家檢驗檢疫局檢驗為病牛,依法作焚殺掩埋處理。
強拉:善與惡的角力
強拉,也稱里普列克。這個山口與丁嘎山口同在一條大溝里,中間伸出個小山嘴,將這大溝分成兩個小溝,左手進去是通往尼泊爾的丁嘎山口,右手進去就是通往印度的強拉山口。通常說普蘭縣位于中、印、尼三國交界處,那“交界處”指的就是這個地方。
強拉山背后屬于印度達爾楚拉縣,那邊最近的一個村子距山口三十余公里,兩邊加起來百十里沒有人煙。
不光是沒有人煙,地理環境和氣候條件也都非常惡劣,主要有五個特點:一是地勢很高,海拔為5200多米;二是口子很長,不算兩頭,光口子里就有十幾公里;三是道很窄、谷很深,腳底下是厚厚的冰層,兩面皚皚的積雪,一進去就覺得寒氣逼人;四是風很大,風中還夾著雪粒,裹著石子,吹得人睜不開眼睛,喘不上氣;五是路難走,大大小小的石頭橫七豎八地擋在路上,讓人寸步難行。距離既長,路況又差,因此,光這個山口里就需要走一天時間才能通過。
新中國成立前,這是個無人把守的山口,兩邊人來去自由。每年天氣暖和的時候,這個口子人來人往,繁忙異常,有好多當地群眾就在這里給商人當背夫,賺點錢補貼家用。由于條件惡劣,那時這里經常發生事故,擦傷碰傷的就不算,每年總有人在這里丟掉性命。
1940年2月,普蘭縣多油村拉文組的兩個村民,受雇運送完一批貨物從印度那邊往回走時,剛到山口就碰上了雪崩,兩個背了一天大米袋子的苦命人,還沒來得及吃一口飯,就被深深地埋在了冰雪中去了,從此再也沒有出來。
這里不僅路險,狼也多得怕人。一遇上就不會是一只兩只,三只五只是經常事,六只七只也不少見,最多時竟達十多只。人多時,它們不敢下手,在兩邊山上轉悠,等到有單獨或人少者經過,就張牙舞爪,主動出擊。
據多油村一位老人說:有一年,他們村里的一個小伙子趕著一匹馬給印度商人送羊毛,送完后,為了趕時間連夜返回,走在強拉山口已是午夜時分。月光把雪山映得一片銀白,兩壁的黑影遮住了半個山口,一只貓頭鷹怪聲怪氣地在遠處叫著。走在這樣的山谷中,小伙子覺得頭皮緊森森的,馬兒也好像嗅到了什么,一陣一陣地打失驚。這時候,黑影下有兩道藍瑩瑩的亮光向這邊射來。小伙子定睛一看,知道自己遇上野狼了。
野狼是一種兇殘的動物,一見到小伙子單人匹馬、手無寸鐵,立即開始挑釁。它一邊不住地用爪子在地上刨土,一邊仰起頭悠長地怪叫。等這只狼向他和他的馬匹一步步逼近時,小伙子才看到不是一只,而是個狼群,共有七八只。小伙子還算冷靜,一邊告誡自己不要怕,一邊挽緊馬韁繩,彎腰拾起幾塊石頭裝進身邊的衣兜,權當最后一搏的武器。
這時候,狼群已經開始向馬匹攻擊了,一撲一撲地朝前沖。馬受了驚嚇,墜著屁股往后退,拉也拉不住。小伙子左手死死扯住馬韁繩,騰出右手從袋兜里摸出一塊石頭,朝最前面一只狼砸去,不偏不倚正砸在狼的腰上。那狼嚎叫了一聲,倒退在一塊石頭上。誰料,這只剛剛退去,另一只馬上又來了,小伙子依照前面經驗只是用石頭狠砸,一邊砸,一邊拼命吶喊,想得到幫助。這喊聲開始還有點作用,靜夜峽谷里的串串回聲,把野狼嚇了一跳,總以有人來了。后來發現沒有人來,立即又開始反撲。這時候,狼群不再是一只一只地交替逼近,而是一起從四面合圍。這已經到了最后時刻,小伙子除了拼命反擊別無選擇,于是他拿石頭向狼群狠砸,馬也撂開蹄子朝狼猛踢,雙方處于膠著狀態。
漸漸地人和馬都支持不住了,馬腿上被狼咬了幾口,小伙子也一點氣力也沒有了,只能眼看著狼群越逼越近。正在他準備閉上眼睛等死的時候,忽然一團黑影卷著風雪從山坡上沖了下來,定睛一看,原來是一群野牦牛。只見它們一個個圓睜雙眼,緊繃后腿,弓了脖子,舉起犄角,對準野狼直沖過去。野狼被這些從天而降的大家伙嚇得四散而逃,小伙子和那匹馬才算獲救了。誰也說不清小伙子是怎么回到家的,人們是在村口發現他的,當時他嘴里只說兩個字:打狼!任憑怎么叫也叫不醒。
為了弄清到底發生了什么事,村人第二天一大早沿著小伙子走過的路尋了回去。進山口不多時,人們就看到遠處的一塊大石頭下,站著一只野牦牛。人們走近前一看,頓時被眼前的情景給嚇呆了:野牦牛早已斷氣,尸體已經凍得僵硬,但還用犄角將一只野狼死死頂在石頭上。能看得出來,野狼當時被這只野牦牛頂在石頭上后,一定是拼死掙扎,野牦牛便拼命頂住不讓它跑,最終野狼是沒跑了,但野牦牛卻死了。
事后,為了報答救命之恩,小伙子在山口上堆起一個瑪尼堆,將那只野牦牛的尸體埋在里面,牦牛頭供在了瑪尼堆上。同樣為了報復,小伙子把那狼皮剝下來,做成腳墊,天天踩在腳下,以解心頭之恨。后來,這個瑪尼堆經路人添加石塊,越堆越大,那牦牛頭卻不知哪里去了。
1974年7月,這個山口上又發生了一起驚心動魄的重大事件,制造這起事件的不是野狼,而是“四水六崗衛教軍”的殘部。
“四水六崗”是一個地理概念,“四水”指的是黃河、長江、雅魯藏布江、瀾滄江,“六崗”指的是這四條江河流域的六個藏區,狹義上指康區,廣義上指整個藏區。西藏和平解放后,“藏獨”分子于1958年糾集3000人,成立了“四水六崗衛教軍”,發動武裝叛亂。1959年3月,叛亂武裝被人民解放軍剿滅,殘部隨十四世達賴喇嘛逃往印度。20世紀60年代初,十四世達賴喇嘛的二哥嘉樂頓珠、四水六崗叛軍前司令貢布扎西在美國中央情報局的幫助下,在離西藏最近的尼泊爾北部山區木斯塘地區重建“四水六崗衛教軍”,準備反攻西藏。美國中情局向其提供武器、裝備、經費、教官,并參與指揮。木斯塘地區與普蘭縣的斜爾瓦山口只隔一個山梁,這里就成了斗爭的前線,一個時期形勢特別緊張,有一觸皆發之勢。全憑我國政府英明,及時與尼泊爾政府交涉和協調,并取得成功,尼泊爾政府軍于1974年對其進行清剿,“四水六崗衛教軍”全軍潰散。
旺堆嘉措是“四水六崗衛教軍”的一個頭領,他所領導的部隊被尼泊爾政府軍打垮后,仍然頑固不化,率領殘余死黨37人繼續頑抗,準備突圍逃往印度。這37人擁有戰馬、無線電設備和相當數量的步槍、手槍和手榴彈等裝備,不是整隊出發,而是分成四五小撥行進,且不斷變換路線,在中尼邊境線上像擰麻花一般來回穿行,企圖甩掉尼軍,從強拉山口突圍逃往印度。
給他們帶路的是一個普蘭人,此人長期在普蘭縣霍爾一帶當土匪,因殺了很多人被政府通緝,進而加入了“四水六崗衛教軍”。他長期在這一帶活動,所以路線特別熟。在他的指點下,這37人先從尼泊爾進入普蘭境內的柏林拉山口,然后順山脈繞向丁嘎山口,最后才轉向強拉山口,準備在這里進入印度。
為了剿滅這伙殘匪,尼泊爾國防部也下了力氣,他們動用了四個連近800名士兵和四架直升機尾隨追擊,并和我國有關方面保持密切聯系。當他們發現匪徒逃往印度的意向后,便將情況通報我方。接到這一情報信息后,我國上級有關部門立即下達指令,要求普蘭縣嚴守強拉山口,防其逃脫。接到指令后,普蘭縣迅速組織武裝部戰士、公安干警、民兵等力量,分段設伏,嚴陣以待。
那天上午11點左右,匪徒們果然來了。普蘭武裝力量迅速開槍射擊,那伙人一看情況不好,扭頭就向通往尼泊爾方向的丁嘎山口逃去,我武裝力量緊追不舍。當他們退到丁嘎山口時,尼泊爾部隊也正好趕到,令其前后受敵,無路可退,結果死的死,傷的傷,活捉的活捉,無一人逃脫,旺堆嘉措則被當場擊斃,中尼聯合剿匪大獲全勝。強拉山口因此而名標青史。
由于這里自然環境和氣候條件惡劣,加之近年來相繼開通了好幾個口岸,這個山口的商貿互市功能較以前弱化了許多,但從這里前往神山圣湖朝圣的人群卻有增無減。主要原因是,這個山口是印度政府給官方香客朝拜神山圣湖指定的出入口,印度官方香客都從這個山口進入。從2011年到2014年,從這里出入境的人數為10028人次,其中印度官方香客4908人次。
接待印度官方香客是一件讓人頭疼的事,一是因為這些人大多為中老年人,行動不太方便,在這么惡劣的條件下行走更是困難;二是這些人又是些宗教信仰特別堅定的人,為了信仰不惜一切。前者使其必須接受幫助,弄不好就會出問題;后者則決定其堅決不要幫助,為了親自到神山岡仁波齊和圣湖瑪旁雍錯朝圣者,就是累死、病死在路上也心甘情愿。駐扎在這里的那些邊防戰士和解放軍戰士,每天就是和這些老頭老太太打交道,一邊千方百計地勸,一邊見縫插針地干。這些人過來時,邊防戰士必須扶著他們,不然路上有冰,冰上有石,冰滑石絆,他們別說走了,就連站也站不穩當。要扶的不僅僅是人,還有馬,且四條腿的比兩條腿的更難扶,總是扶起前面,倒下了后面。最難辦的是病怏怏的老頭或老太太騎著瘦骨嶙峋的馬,上面的人要扶,下面的馬要扶;前面得有人拉著馬籠頭,不然它死活不肯朝前走;后邊必須有拽著馬尾巴,不然它一屁股就“坐”在冰灘上了。往往一個騎馬的就得四五個人來扶,那種“格顫顫”的樣子,活像陜北人祈雨求神時抬的神樓子。
斜爾瓦:繁忙的商用和旅游口岸
斜爾瓦口岸距普蘭縣城25公里,位于中尼邊境的9號界樁處,由北向南的孔雀河把大山一劈兩半,河東是普蘭的科迦村斜爾瓦組,河西是尼泊爾胡木拉縣的雨莎村,口岸以斜爾瓦組的名稱命名。
這是個老口岸,開放于1954年,1961年設立海關,1962年因中印關系惡化口岸和海關一起關閉,1991年恢復通關,并恢復和設立海關、動檢、邊檢、邊貿服務管理等機構,1992年成為國務院批準的一類口岸。
這個口岸主要有三大功能:
一是貨物貿易。每年,尼泊爾商人用馬馱人背羊群捎的辦法,把當地產的藏紅花、木碗、銅壺、裝飾品等土特產和手工藝品運到這里,再雇車運到普蘭縣城市場上銷售;返回時,又把普蘭市場上的羊毛、羊絨等初級牧業產品和煙酒百貨、食鹽等日用品用車輛運送到這里,再用馬馱人背羊群捎的辦法運回去,在當地銷售。時間一長,也就有商人在普蘭開設門店了,隨著交易增多,這樣的門店越來越多,參與的人也就越來越多。據2013年統計,在普蘭經商的印度、尼泊爾商人有338戶,進出口貿易總額為6965萬元。
二是勞務輸入。尼泊爾有大量富余勞動力,且苦力好,工價低,深受普蘭各用工單位歡迎,大批的尼泊爾人被雇傭過來,大大地緩解了普蘭當地工人少、工價高的問題,降低了建設成本。
三是游客的出入境管理。從2011年到2014年,從這里出入境的印度民間香客、第三國旅客和邊民總計為50404人次,其中印度香客和第三國旅客8656人次,邊民41748人次。以法為他們提供服務和管理,是這個口岸最重要的功能。
這個口岸也不是完全平靜的,在邊民、商戶、游人、香客正常進入的同時,也有一些不法分子搞偷渡、走私和攜帶反動宣傳品的勾當。但狐貍再狡猾也逃不過獵人的眼睛,他們最終都沒能逃脫法律法規的懲處和制裁。
2013年6月28日,普蘭邊檢站9號界樁執勤點官兵在執勤日常出入境檢查任務時,查獲1名持用失效《中尼邊境地區出入通行證》,企圖非法入境人員。此人35歲,原為普蘭縣人,1995年從非法出境,與妻子卓瑪一直居住在尼泊爾加德滿都寶塔地區,長期從事服裝生意,在尼泊爾和印度之間活動頻繁,其小孩在“流亡政府”駐尼接待辦所建的瑪那薩瓦學校就讀,境外關系十分復雜。普蘭邊防檢查站依據西藏自治區“兩個不準”要求,通過與尼警務合作機制將其遣送至尼泊爾腹心地區。
2014年7月14日凌晨3時,普蘭邊檢站接到情報,說有三名可疑人員從斜爾瓦方向偷渡入境。接到任務后,普蘭邊檢站立即啟動聯勤聯動機制,在斜爾瓦執勤點與九號界樁執勤點之間的山間小道將其成功抓獲。經查,三名嫌疑人員均為女性,是尼泊爾胡木拉縣亞嘎村和同布村人,偷渡的目的是“轉山”。我警方對其身份進行再次核實,確定無其他可疑后,移交尼泊爾警方處理。
2013年6月16日下午5時,在普蘭縣開展尼泊爾雨薩村重大泥石流災害跨境救援時,大量尼方邊民涌入普蘭縣避難。面對復雜局面,普蘭邊防檢查站忙而不亂,一手抓國際援助,一手抓人、物檢查。在檢查過程中,發現一名尼籍女性邊民所帶行李物品中有一批光盤,經初步鑒定為十四世達賴喇嘛法會演講影像資料,普蘭邊檢站嚴格按照自治區“兩個一律”要求,收繳其所攜帶反動宣傳品,將其驅逐出境,交由尼泊爾警方處理,并將其列入黑名單。
2014年7月13日,9號界樁執勤點在執勤入境檢查任務時,發現一名尼泊爾男性邊民企圖將手機內存有“達賴一日生活”的視頻及傳經歌曲帶入普蘭境內進行分裂滲透,邊防檢查站按照自治區法律法規要求,將其攜帶的SD存儲卡收繳,并阻止其入境,交由尼泊爾警方處理。
2014年12月初,普蘭邊防檢查站接到情報說,有一批尼泊爾走私物品通過斜爾瓦口岸進入普蘭境內。接到情報后,普蘭邊防檢查站組織力量晝夜監視,于2014年12月9日凌晨將11名尼泊爾籍走私嫌疑人全部抓獲,并于12月12日將境內的涉案人員馬哈三抓捕歸案。此案被定性涉嫌偷越國(邊)境案,其大致經過如下:
兩個月前,尼泊爾胡木拉縣亞巴村人嘎洛·達芒為給自己走私藥材打開銷路,多次到普蘭尋找買家,經其表兄介紹,認識了甘肅籍在普蘭縣城經營蟲草店的老板馬哈三,雙方達成協議,由嘎洛·達芒將自己持有的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小黃連走私至普蘭境內,馬哈三以每公斤85元的價值收購。2014年12月8日,嘎洛·達芒以每人50元的工價雇用了10名尼泊爾人,連夜將這批貨物運往科迦的一個小樹林里,然后找機會運往縣城。當這些走私貨物到達六號界樁處,被邊防檢查站成功抓獲。1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價值三十余萬元的小黃連全部收繳,并移交海關緝私局處理。
柏林拉:一條多事之山口
柏林拉是中國通往尼泊爾的一個邊境山口,是過去中尼邊民走得最多的一條路。
柏林,藏語意為新開辟的;拉,指的是山口,合起來的意思是新開辟的山口。可惜的是這個“新”不知是從什么時間說的,因為現在的它不僅不新,而且很老,和它有關的故事都是那么的久遠,那樣的滄桑。
這個山口位于普蘭縣西北部,距縣城46公里,海拔5207米。這里不但是國界線還是地理分界點:我國這邊是荒涼的大山,山巔上白雪皚皚,但翻過這個山口,進入尼泊爾境內不多遠,就是一片茂密的原始森林,兩邊的高低落差竟達三千多米!
這是個多事的山口,隔一段時間就會鬧出一些案件。
2007年7月,本縣西德村村民阿旺尊珠,在柏林拉和尼泊爾人做了一筆蟲草生意。生意做得很順利,按他本人的計算回到縣上就能狠狠地賺一筆。他興沖沖地牽了兩匹馬馱著蟲草返回。正在他得意自己順利的時候,危險卻一步步向他逼近。由于他做事不秘,這事被另外兩個尼泊爾人知道了。這二人是亡命之徒,吃喝嫖賭無所不為,當時正愁沒錢花,一聽說他帶這么多蟲草,馬上就起了歹心,便持槍提前趕到這個山口,挑了一個狹窄僻靜的地方隱藏下來,大張開機頭,專等他過來。阿旺尊珠一出現,他們馬上開始搶劫,朝阿旺尊珠身上打了三槍,其中一顆子彈從左臉打進去,右臉穿出來,阿旺尊珠應聲倒地,那二人掠了全部蟲草和其他貴重物品,迅速逃離。好在阿旺尊珠命大,只是昏了過去,劫匪走后,自己蘇醒過來,忍著劇痛,拼盡全力爬回家。
回家后阿旺尊珠沒有報案,因為他做的是走私生意,怕報案后自己也吃不消,準備自認倒霉。可傷口疼得不行,萬般無奈,只好到縣醫院就醫。縣醫院一看是槍傷,哪敢怠慢,一邊治療,一邊馬上報警。
普蘭縣公安局接到報案后,立即組成了專案組,從阿旺尊珠描述嫌疑人的體貌特征,結合現場勘查提取的衣物等證據,并在此基礎上進行了大量情報搜集和調查,最終確定尼泊爾的貢覺普布和努布為重大作案嫌疑人,并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將此案值移交尼泊爾警方協助偵破。
說起來也該阿旺尊珠倒霉,當時尼泊爾十年內戰剛剛結束,國家處于一片混亂之中,那邊雖然接了案卻沒人去辦,最后不了了之。阿旺尊珠的蟲草被人白搶了,身上三槍也算白挨了。更令人嘆息的是,他的傷好后,不但沒有汲取教訓,反而又販賣開藏羚羊皮了,結果被抓獲依法判刑,至今還在監獄里待著。
2006年7月20日,偵查人員獲悉有人在普蘭縣境內販賣毒品,經過幾天偵查,發現尼泊爾籍比仁、巴多從境外提供毒品大麻煙走私進入中國境內,由在普蘭做生意的浙江人劉德強、張愛釵負責在普蘭境內出售。普蘭公安局與阿里地區公安處及時組織警力,對以上幾名犯罪嫌疑人進行跟蹤偵查,于2006年8月23日將劉德強、張愛釵在普蘭縣水利賓館抓獲,并繳獲大麻煙35.5千克。隨后,又將前來領取交易現金的比仁、巴多抓獲。最終,劉德強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張愛釵判處有期徒刑10年, 尼泊爾籍的比仁、巴多森扎格日也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年。
2011年8月26日,縣公安局接到情報人員的信息,提供了他們入境地點和計劃交易的時間。公安偵查員據此對這三個人進行跟蹤,于當天將其全部抓獲,現場繳獲大麻11.92公斤。
除了上述這些重大刑事案件外,這里還發生過一起偷渡案和一起強行闖關案。
2014年6月6日,一名叫江木那日的印度人試圖從這里偷渡入境,被邊境執勤人員抓獲攔截。這是個60歲的印度僧人,身上沒有任何證件,自稱是到神山圣湖朝圣。經請示上級部門批準后,普蘭縣公安局和邊防大隊將其遣送出境。
2014年7月24日,九名尼泊爾籍人員從柏林拉山口辦理入境手續時,邊檢人員發現他們中有四人所持證件日期有明顯涂改痕跡,一人所持證件過期,其余四名人員無任何有效證件,按照相關規定,普蘭縣公安局和邊防大隊依法將他們原路遣回。
暗流涌動無人區
剛接任普蘭縣委書記時,阿里地委和行署的主要領導特別叮囑我:“寶軍書記,普蘭既是邊境重地,又是資源大縣,你在抓好穩定和發展兩件大事的同時,還要保護好馬攸木礦區。”
領導說的馬攸木礦區是個無人區,地處岡底斯山和喜馬拉雅山之間的走廊里,東面是雅魯藏布江的源頭馬泉河,西邊是瑪旁雍錯湖等內流湖形成的谷地,周圍都是海拔六七千米的大山,山頂上的積雪終年不化,附近的冰川寒氣逼人,一過十月這里就進入了氣象意義上的冬季。每到這個時候,方圓幾百里冰天雪地,整個礦區一派肅殺,別說人了,就連長期生存在這里的野驢野羊都逃到別處去了。
但往往就在野獸們紛紛逃離的時候,有些人卻逆勢而來。他們不是此地人,而是來自遠方;不是一個兩個單槍匹馬偶然而來,而是成群結隊、帶著輜重設備,經過精心準備跋山涉水而來。他們是沖著這里金砂來的——這里有西藏儲量最大、品位最高的金砂礦床。
他們之中,既有資金雄厚的老板,也有手眼通天的能人,還有為了發財不顧性命,為了金錢不惜在刀尖上舔血的亡命之徒;但更多的還是那些被他們高價雇來的、操著不同口音的打工者。
這是些真正的冒險家,人人都懷揣著發財夢,都企盼老天爺給一次機會,讓他們行動得逞,進而一輩子享受榮華富貴。環境的荒涼和枯寂不但沒能動搖他們的夢想,反而增強了他們的信心,他們眼前時時浮現著成堆的黃金、成摞的鈔票,高檔的豪宅別墅、漂亮的香車美女。亂花迷目,亦真亦幻!
其實他們這樣想并不是一點根據也沒有,因為許多人在這里曾經橫財就手,夢想成真,一夜暴富。
在古代,這里就有開采沙金的歷史,清末民初最為盛行,至今仍有一些采坑遺跡清晰可見。新中國成立后,這種現象絕跡多年,后來由于種種原因又死灰復燃,一度竟亂到令人觸目驚心的程度。
2005年前的一段時間,僅馬攸木礦床核心區的兩條溝里,就有十幾家采礦企業非法開采,動用車輛機械幾百臺,雇傭民工伙計千余號,名義上是盜采,實際上就等于明搶。這些人不分白天黑夜,不論陰晴雨雪,工人三班倒,機械連軸轉,不但施工設備樣樣齊全,還吸引來了無數小商小販,吃的喝的玩的樂的無所不有,繁華得像個小城鎮一般。這些人究竟在這里撈出了多少錢,誰也說不清。人們能看到的只是被他們扒出的一個個沙坑、一堆堆垃圾,給這里本來就十分脆弱的自然環境舊傷痕上再添新傷痕!
針對這種亂局,西藏自治區政府于2005年10月8日出臺了《關于禁止開采沙金礦的公告》,明確規定三條:一、自2006年1月1日起,西藏自治區境內全面禁止開采沙金礦;二、現有開采沙金礦的企業及個人,必須在2005年11月30日前結束開采,完成恢復工作;三、2005年12月31日前,所有采金人員及設備必須全部撤離礦區,逾期未撤離的,由礦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嚴肅處理。
《公告》發出后,非法開采沙金的勢頭得到了遏制,但并未能根治,仍有一些人在暴利的誘惑下,懷著僥幸心理鋌而走險。領頭的人中不但有過去投資非法開采的老板,還有曾經受雇于人的民工。
他們憑著地形熟、經驗多、人脈廣的優勢,用靈活的手段,隱蔽的方式,持續的時間,和政府管理部門打“游擊戰”。你查,他藏;你走,他采。地處荒漠,人跡罕至,氣候惡劣,范圍極大,加上政府的人力有限,他們的貪心無邊,因此總是禁而不止,打而不絕,總有一些漏網之魚。而這些人中一旦有人僥幸獲利,立刻就會引來更多的人跟進,因此竟成了久治不絕的頑疾。
這就是地委和行署領導給我特別囑咐此事的背景。
鑒于這種情況,我到任后馬上制定措施、健全制度,加大了普蘭沙金礦產資源的保護力度。在上任的半年時間內,曾五次召開有關護礦會議,十多次深入礦區調研檢查,并安排專人巡邏檢查。本以為這樣做后再不會有什么問題了,但還是有八撥盜采者進入礦區。雖然這些人并沒有得逞,但他們的能量、膽量和數量都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現在分別說說。
發現第一撥盜采者的時間是2013年8月21日。
這天,我正帶領縣住建、衛生、國土、公安等部門負責人下鄉調研,在下午返回縣城的路上,主管國土的副縣長來電話說,一個牧民發現一幫形跡可疑的人,像是偷礦者,且這些人離我們不遠。我隨即率眾趕往現場。
現場在一個僻靜的小山坳里,我們趕到時,這伙人已經扎下了營盤,設好了鍋灶,正在生火做飯。他們的陣勢很大,一共二十多個人、九輛車,其中有兩輛霸道越野車、七輛卡車,卡車上都是軍綠色噴漆,綠帆布篷頂,所有車輛都掛著軍用牌照。我們上前了解情況,他們自稱是北京某空軍基地的,從新疆過來,在執行一項秘密任務,晚上走黑了,就找了這個避風的地方住下。說話的底氣十足,臉上的表情輕松,連發音都字正腔圓,一幅大單位下到邊遠基層的派頭。
我們同行的同志中有人就被這陣勢唬住了,悄悄對我說:“這么多的人,都是軍車,應該不會有假,弄不清來頭最好不要過于較真。”但我還是有些懷疑,因為他們中有好幾個女人,一個個還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既然是執行秘密任務,怎么會有如此打扮?男的當中有留胡子、剃光頭的,一個松腰溜胯,咋咋呼呼,這哪里像軍人,說黑社會倒有幾分像。
我首先亮明身份,以公事公辦的口氣告訴他們:“我是普蘭縣的縣委書記、縣人武部第一書記。這個地方地處邊疆,是國防要地,你們無論執行什么任務,我們都應該配合,但這必須有上級的通知或指示。在沒有接到上級通知的情況下,你們必須接受檢查,以便核實你們的身份。這是我們的職責所在,請出示一下你們的證件。”
他們支吾了半天,沒拿出證件,只是拿出一份信函,北京某空軍基地的,上面寫的和他們說的一樣。
可這能說明什么問題呢,現在科技這么發達,仿造這么個東西不是太簡單了嗎?他們身上的可疑之處太多了,但由于沒有發現盜采的設備和工具,一時還不好下結論,于是我決定先撤離,留下人在附近暗中觀察。臨走前,我先給他們留下了聯系方式,接著又告訴那個被同伙稱為首長的人說:“你們先在這兒休息,我回去給地區軍分區匯報一下,讓他們核對一下你們的身份。”之所以這樣做,是想將他們一“軍”。
這一招果然有效。我們剛離開現場不久,就接到了一個來自北京的固定電話,對方自稱是北京某空軍某基地的,在電話里給我說:“這些人確是我們的人,因為執行秘密任務來到普蘭,既然你們有懷疑,就讓他們馬上離開,你們就不要向上面匯報了。”
一聽這話,我心里馬上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就說:“咱們都是公事,還是匯報一下的好。一來,作為地方政府支持和配合軍隊工作是應盡的義務;其次,這些人拿不出證件,我們這有很多偷礦的,要是把偷礦的放了,我的責任就大了。”說完我就掛斷了電話,想再給他們加點壓力,看他們怎么表現。還沒等我回到縣城,留在附近監視的工作人員就打電話報告說,那伙人收拾東西走了,連做好的飯都沒來得及吃。
事后經調查得知,這些人根本不是什么軍人,就是些盜采沙金的。他們作案工具就在車上,是一種很先進的機械,在車上就能作業。據當地人說,其中的兩個人,幾天前就在礦區周圍轉悠,并向放牧人了解過礦區情況。
第二撥盜采者進入的時間是2013年11月3日。這事在縣上引起的震動很大,被稱為“11·3”盜采案。
這個案子比較詭譎,因為10月23日我還到該地檢查過,沒有發現任何跡象,可就在我離開的第二天即10月24日,盜采者就進入了礦區,且一直盜采了十天,我們才接到報案。這段時間又是縣上工作最忙、頭緒最多的時期,能選這么一個時段,不能不讓我“佩服”這些人的感覺準確抑或消息靈通!
盜采案件發生在馬攸木礦床的M2礦點,參與盜采的人數多達52名。事后查明,這是一批偷礦多年、業務精通、情況熟悉、膽量特大的慣盜。分別來自四川、西藏、新疆、湖南、甘肅、貴州、寧夏等地。主要盜采設備有裝載機兩臺、挖掘機兩臺、翻斗車十輛、皮卡車一輛、獵豹車一輛、大型油罐兩個、發電機組兩臺、溜槽一個。
經事后查實,這是一次蓄謀已久、經過精心準備的盜采。早在9月份,盜采頭目李某某就在一名曾在這里給別人挖過金礦的工人小丁(全名不詳)的引領下,多次到礦區周圍踏訪踩點、打聽消息,把我們的行動掌握得清清楚楚。我們一離開,他們馬上進行開采。截至發現之日,他們已剝開草皮挖出25800立方米土,雖然沒有采到沙金,但對環境破壞已經形成,且相當嚴重。
為處理此案,縣上成立了專門工作組,安排縣長衛東和公安局長貢嘎兩位同志全程介入。在完成現場清理、數據統計、證據提取、設備扣留、對當事人詢問等工作后, 11月7日晚由我主持召開專門會議,聽取工作組的匯報,研究處理方案。會上,衛東縣長和貢嘎局長提出的處理方案是,鑒于盜采者沒有獲得經濟利益,加之涉及的人數多,為了穩妥,建議以行政處罰的方式處理,對盜采頭目李某某處以5萬元的罰款結案。
我沒有同意這個方案,覺得這樣處理太輕,因為光回填那些大坑就需要花費十多萬元,更不要說草場的恢復了。如果違法盜采的成本這么低,礦產資源怎么能得到有效保護,違法者氣焰怎么能打得下去?但這只是感覺,我手頭沒有相關法律法規,拿不出具體處理意見。于是,我就建議暫時休會,大家一邊了解相關法規,咨詢相關專家,同時向阿里地區行署報告,請求上面協助處理。
11月8日上午,我有針對性地認真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和《西藏自治區礦產資源管理條例》,對此案當事人李某某及相關人員所觸犯的法律法規條款和應承擔的責任,我做到了心中有數。等地區派出的工作組下來后,我再次主持召開了馬攸木“11·3”盜礦案”座談會,并提出了我的處理意見及其法律法規依據。
我的意見得到了地區工作組的支持,會議決定,此案由有關執法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分別處理,具體為:國土局處罰7萬元、回填費18.06萬元;安監局處罰5萬元;環保局處罰5萬元;農牧局處罰1280元;共計35.19萬元。同時,依法沒收兩臺大型發電機、一臺小型發電機、八個帳篷、一個溜槽、兩臺氧焊機等涉案設備,總價值約四十余萬元;因李某某無法支付罰款及回填費,暫扣翻斗車兩輛作為抵押;對于兩臺挖掘機駕駛員、兩臺裝載機駛員、十輛翻斗車駛員、兩輛小車駛員則依法分別處以2500元、2000元、1000元和500元的罰款,共計2萬元。以上各項罰款及沒收涉案設備價值,共計77萬余元。
在無可辯駁的事實和法律法規面前,盜采頭目李某某及其余人員乖乖接受了處罰,其他相關人員也順利遣散,整個案子沒有造成任何社會不穩定因素。對此,地委、行署十分滿意,行署專員白馬旺堆對我們的做法給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全地區其他各縣認真學習普蘭經驗,借鑒這種做法。
第三撥盜采者進入的時間距“11·3”盜采案僅有六天,像有意向政府示威似的。
2013年11月9日,也就是處理完“11·3”盜采案的第二天,我剛剛忙完手頭的事,霍爾鄉政府就打來了電話,說當地護礦巡邏人員報告說,馬攸木M1礦區又來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帶著六輛車,聽口音像甘肅人,好像是盜采者。我放下電話,馬上安排縣國土局、公安局和霍爾鄉政府組成聯合工作組趕往現場調查。可能是走漏了消息,等工作組到達現場時,那伙人已經攜帶大部分設備逃離了,只有一臺裝載機因機械故障動不了留在了現場,但被鎖了機器和方向盤。因為沒條件開鎖,無法開走,我們的工作人員就放了輪胎里的氣,拆了油底,并派人巡邏照看,等待處理。但三天后,國土局的負責人向我匯報說,那臺裝載機也被人開走了。我要追究相關人的責任,大家都說,工作人員在這樣一個無人區要看住一輛裝載機也不容易,加上那些人也沒有開挖,沒有造成任何破壞和損失,建議不再繼續深究此事。我采納了大家的意見,這事就這樣不了了之了。
第四撥盜采者的進入更具挑釁性,首先是時間上和上次緊接著,他們2013年11月17日開始進入,和上次偷走被扣的裝載機的時間只隔了四天;其次是作案地點不是一處,而是在M1、M2兩個礦區同時開始,也就是再次進入第二次和第三次盜采未成的地方;再次是參與者除了新來的人,還有曾在第二撥、第三撥盜采中來過并被趕走的人。整個看來,不像是孤立的行動,更像是前兩次行動的繼續。
聽完報告,我一邊安排人繼續觀察,一邊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附近待命。鑒于前兩次的教訓,這次嚴格封鎖了消息,一切都在秘密中進行。等所有盜采者及設備全部進入礦區后,早就等在附近、由縣長衛東為組長的調查處置組迅速出現,給盜采者一個措手不及,兩個盜采區沒有一個人員逃走,沒有一件設備被帶離。
經現場勘察和統計核實,參與此次非法盜采的人員共43名,盜采設備16臺(輛),其中:M1礦區盜采人員九名,主要盜采設備有挖掘機兩臺、移動溜槽一臺、油罐一個、小車兩輛(皮卡、三菱王)、發電機兩臺,采砂挖方量約為626立方米;M2礦區現場有盜采人員30名,主要盜采設備有挖掘機一輛、裝載機一輛、翻斗車三輛、小車一輛(獵豹)、大型發電機一臺、油罐一個,采砂挖方量約600立方米。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參與者以情節輕重采取了區別對待、分類處理,首先安排車輛將23名受雇而來的民工送往拉薩,遣散回家;其余涉案人員帶回縣城做進一步調查,并暫扣所有作案設備。最終,對全某、馮某等人處于50.4萬元(M1:25.4萬元;M2:25萬元)的行政處罰。由于本人沒有能力交付罰款,暫扣兩輛小車和一臺裝載機作為抵押。
第五撥盜采者進入的時間是2014年10月26日,地點還是馬攸木M2礦區。這時,我在內地休假,沒親自參與處理。事后,縣政府主管國土的副縣長確巴告訴我說,他是在案發當日下午接到報案的,隨即就召集縣國土、公安部門和霍爾鄉、霍爾邊防派出所有關人員組成工作組趕往現場,于當天晚上控制了作案人員,扣留了作案工具,并對現場進行了拍照和取證。經統計核實,參與這次盜采人數為33名,分別來自四川、河南、青海、安徽、甘肅、新疆、遼寧、湖南七個省區,盜采頭目張某,是某地質勘查設計公司的一個負責人,作案工具有八輛翻斗車、一臺挖掘機、兩輛小車、一臺大型發電機、兩個溜槽,還在現場搭建了彩鋼房。
由于發現及時,該案沒有造成礦產流失和生態破壞。聽了工作組匯報后,衛東縣長決定:令盜采者所有人員和機械設備當天全部撤離礦區,對所有礦區搭建的幾間板房,現場拆除并銷毀,鑒于盜采者張某某等人態度端正,進行說服教育后遣返,不予處罰。
第六撥很難說是盜采了,可以說是對當地政府的一次公然挑釁。
這次盜采者進礦的時間是2014年11月3日,距第五撥盜采者撤離時間不到一周。這撥人的頭目仍然是上次來的張某某,所雇16名工人都是他的老鄉。也許是在儲量豐富的黃金資源誘惑下昏了頭,也許是第一次沒有給其處罰令其添了膽兒,他的氣焰特別囂張,根本沒把法律法規和政府放在眼里,這頭處理他們工作組剛走,那頭他就開始租車雇人,回到上次作案的地方繼續非法開采。此次作案工具有裝載機兩臺、挖掘機一臺、皮卡車一輛、大型發電機一臺、水泵三個、溜槽兩個,共34件,等到以霍爾鄉黨委書記呂繼照為組長的工作組趕往現場時,他們已破壞地表面積1250平方米。
處理這個案子時,在協調方面出了問題。就在以霍爾鄉黨委書記為組長的工作組正在調查時,阿里地區國土局也接到群眾的報案趕到現場,一個案子出現了兩個處理主體。最終經衛東縣長同意,縣上的工作組退出,將此案交由地區國土局處理。
我休假回來后,讓縣國土局長到地區國土局要回此案處理決定,結果是:對張某某處以10萬元罰款,并沒收發電機一臺;對給張某出租機械設備的兩個人分別處以5000元和3000元的罰款;所有處理的罰款及沒收的設備,全部歸地區國土局所有。
第七撥和第八撥盜采者基本是同一時間進入馬攸木礦區的,時間是2015年4月28日。
這兩撥盜采者能進入與當地鄉鎮和國土局的大意有關。在事發前不久的工作會議上,我專門講過防盜采問題,要求他們定期或不定期地到馬攸木等礦區展開巡回檢查,不給盜采者留任何一點機會。開初他們貫徹得不錯,確實去巡查了,后來天降大雪,礦區的積雪厚度達到兩米多,巡查人員無法進入,就中止了巡查。
當時他們這樣做是可以理解的,但之后的做法就令人費解了。大雪之后,他們竟做出一個十分不負責任的決定——從那時起一到兩個月之內不再去巡查,理由有三:一是這么厚的積雪,要消融至少得一兩個月時間,這期間盜采者人即便能進去,但采掘設備是肯定進不去的,二是退一步設想,就是人和設備都進去了,在那里的—20℃至—30℃的氣溫下,根本無法開采;三是盜采沙金有一個很關鍵的環節就是用溜槽洗金,而這個時候礦區就沒有水,在這種情況下既就是挖到了金砂也沒辦法,只能干等。更令人氣憤的是,他們一邊基于以上理由不去巡查,一邊卻給我匯報說,他們一直在巡查,還不是一般干部來匯報,而是當地鄉鎮和國土局的負責人親自來給我匯報,說:“幾個礦區他們都巡查過了,發現那里的進出道路仍然被積雪封著,礦區沒有任何問題。”事后得知,就在他們給我說謊的時候,盜采團伙已經開始盜采了。
這件事說起來很戲劇性,那兩個盜采團伙雖然互不相識,但卻差不多是同時進入礦區的,還是在進入的途中碰到一起的。都是盜采者,都有專門設備,一看就都明白遇上什么人了,于是,他們便坐在一起尋找雙贏互利的途徑,并最終達成了共識,形成了全力,統一了行動:先集中兩方的設備和人員,攜手打通必經之路馬攸木檢查站到M3礦區的道路積雪,然后在M3礦區分開,一家去了M2礦區,一家去了M1礦區。
按照進入盜采地的時間計,去M1盜采的團伙早一點,應該算是第七撥。這一撥大多為青海人,頭目姓牛,之前以打工者的身份在這個礦區參與盜采活動,對這里情況特別熟悉。從5月28日起,他帶領同伙及雇傭的工人八人,動用兩臺挖掘機、兩臺裝載機,晝夜輪班清理積雪,于5月30日到達MI礦區。還沒有來得及開挖凍土層,我們的工作人員就趕到,將他們全部抓獲。
到M2盜采的團伙算是第八撥,多數是湖南人,其頭目張某某可以說是慣盜,2014年曾兩次參與盜采,他領著16個人,作案工具是一臺裝載機,其余設備還在路上,就被我們抓獲。
這兩個盜采團伙,之所以能在最關鍵的時候被發現,全虧了一個人“幫忙”。
這是一個自作聰明的陜西人,他的“老鄉觀念”很重,聽說我是陜西人,就跑來找我幫忙,說他想在這里以修路或者回填的名義挖點沙金,叫我給他開個綠燈。我笑著說這綠燈不能開,給你開綠燈我就得撞紅燈。不料他竟反問我:你說的那么硬,為什么有些人還在開采?關鍵是你這人不給老鄉辦事。我問:哪里有人采?他說:“我去過馬攸木幾個礦區,反正碰到了很多人和機械,肯定是你們同意的,不然他們怎么能進去。”我無心和他磨牙,等他一離開我就安排國土、公安等部門組成工作組前去抓獲,來了個一網打盡。
屢禁屢盜采,越管越猖獗,讓我感到非常惱火。本來,我想對這兩撥盜采團伙進行嚴肅處理,特別是對張某某這樣的慣盜一定要給予狠狠打擊,但由于這些人還沒有開挖土層,未造成破壞,因此還沒構成刑事處罰的條件,只能給予行政處罰。最后,經我們幾套班子和相關領導會議研究,決定分別處以20萬元罰款了事。
經歷了八起盜采案,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靜。我想,為什么我們防范措施這么嚴,盜采者還能一次又一次的進入,且一次比一次時間上間隔更短,裝備上更加齊全,態度上更加肆無忌憚,以致到后來竟然達到公然挑釁的趨勢,是什么原因造成違法者有如此膽量呢?
我覺得這是由多種原因造成的。首先這與沙金儲量大、開采難度小有關。面對如此巨大的橫財暴利,如此簡單的開采工藝,怎么不讓非法者垂涎呢?其次也與礦區地處偏僻、礦藏分布分散有關。方圓百里,少有人煙,高原雪山,空氣稀薄,管理部門人手有限,違法盜采者機巧層出,怎么能守得住呢?更重要的是國家和地方相關的法律法規還不夠健全,不夠嚴厲,特別對違法盜采者的處罰力度太輕,和他們違法所得差距太大,這樣的處罰,不但不能起到“殺一儆百”、以儆效尤的作用,反而會使違法者產生碰運氣的心理,甚至會感覺到“這是一個能劃得來的事情”。這個利害關系賬,誰都能算能過來。
盜采暴利是巨大的,大到一般人無法想象的程度。據當地干部群眾講,像馬攸木這樣儲量大、品位高的礦區,只要挖到沙金層上,盜一天就有幾百萬元的收入。以一臺挖掘機、兩個裝載機、六輛翻斗車、一個溜槽的機械和20名工人的盜采規模,一天就能挖到10公斤至20公斤黃金;運氣好一點,挖得更多。曾經有一個盜采團伙,一天挖到過二百多公斤黃金。當地群眾感嘆說,這些盜采者違法十次,就是九次被抓,只要一次得逞,就賺了!
和巨大的違法獲利相比較,法律法規對違法者的處罰規定簡直可以“忽略不計”。一個長期從事護礦和環保的基層干部不無氣憤地說:“獵殺一條野驢、羚羊還要判個三五年刑,可對盜采金的違法者法律規定的懲處上限才是判三至七年有期徒刑;法律規定本來就松,執行起來就更松了,有這么多盜采者,依據法律逮了幾個?這些人神通廣大,關系網復雜,沒等你怎么處罰,上面的電話就打來了,你有什么辦法?處理來處理去,基本都是罰幾萬元了事。”
從目前的情況看,確實政策漏洞不少,干擾因素很多。要確保國家的資源不被破壞,必須完善法律法規,成立專門機構,加大懲處力度,從根本上改變執法者和違法者“捉迷藏”的局面。只有這樣,才能讓想盜的人沒機會進來,盜過的人吃了虧再也不敢進來。
深入鄉村“抓學生”
2013年9月6日早晨,我還躺在被窩里看書,縣教育局局長強巴來找,說他“抓學生”時和一個家長打了架,特來向我檢討,并請求處理。
抓學生?學生犯了什么事要抓?教育局局長怎么和家長打開架了?那時我剛到普蘭不久,簡直就聽不懂他在說什么。
他見我這樣,連忙解釋說:“抓學生”是當地的一種“土”說法,其實就是動員學生上學的意思。由于這里特別是牧區的群眾觀念非常落后,動員學齡兒童上學困難,鞏固九年制學生數量更困難,每年都有大量的初中生輟學回家。為了防止學生流失,縣教育局給各學校提要求,學校給老師加壓力,層層分解,層層落實,實行班主任和代課老師負責制,誰的學生跑了誰負責。
就這樣,還是有一些學生照不住,因為有些學生是家長接走的,往往是以家中有事需要請幾天假接走,然后就不來了。這很顯然不是學校和老師能管得了的,必須由教育行政部門出面才行。昨天,就是因為這事和學生家長打起來的。
和他發生沖突的學生家長名叫尼瑪桑格,是巴嘎鄉雄巴村一組人。他把正上初二的17歲兒子桑珠次仁接走,幾天沒來上學。他和兩名老師一塊親自上門去動員孩子返校,尼瑪桑格不但不讓孩子回來,還對他們惡言辱罵。他批評了幾句,尼瑪桑格竟操起一把藏刀威脅要砍人。同行的兩名老師害怕了,直往他身后躲,他脾氣也不好,就還手了,兩下就把尼瑪桑格制服了。過后覺得自己不對,因此來主動承認錯誤,請求處分。
聽了他的話,我愣了好長時間,不知該說什么才好。是啊,教育局長不能打人,可人就能打教育局長嗎?只覺得這里的教育工作不好搞,這個教育局長更不好當。這事最終放下了,不了了之。
時隔不久又發生一件和學生逃學有關的事,還差點出了人命。
普蘭鎮多油村一個16歲男孩,在縣上九年一貫制學校初二讀書。這孩子不喜歡讀書,只想回家去放羊。有一次逃學回去后,學校副校長趕去勸他返校,當時村里有駐村工作隊,副校長就和工作隊長一起,把那孩子叫到工作隊駐地開導。誰知那孩子性格固執,一勸不聽,二勸還不聽,三勸之后他竟然推開房門跑開了。他們一急,攆著就追,那孩子一急,竟跳進流經村邊的孔雀河里了,害得一群人下水折騰了好半天,才把他搭救上來。雖然沒有什么大事,但也把他們嚇得不輕。
真正是“想不到的路兒也要走三回”,我由一個不懂什么是“抓學生”,最后自己也變成“抓學生”的人。2014年,普蘭縣被自治區確定為全區僅有的六個九年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達標縣,為了確保順利通過驗收,阿里地委、行署專門派員來督促,行署專員白瑪旺堆還專門給我打電話,要我務必抓好此項工作,在“控輟保學”上不能出現任何問題。接到專員的指示后,我馬上到各學校了解情況,統計輟學學生的數量,一了解才知道僅初中逃學的學生就有24名,其中23名都是霍爾、巴嘎兩鄉牧區的孩子,于是便親自帶領分管教育的副縣長、教育局長和其他相關同志,深入牧區去“抓學生”。
牧區居住分散,人煙稀少,道路難找,找一個學生家得跑半天。有時,好不容易找到了學生家,人又放牧去了,只好上山去找。我們開著車,起早貪黑地跑了六七天,總算把該找的學生、該見的家長都找到了。
人雖然都找到了,但這動員工作還真是不好做,可以說障礙多多,困難重重。
一是語言難溝通。我不懂多少藏語,除了簡單的問候語,其余都要人翻譯。翻譯當然不是專業的,由同行的藏族干部臨時充任,說長了他記不住,說短了我自己又忘記剛才說到哪里,好半天接不上。二是分寸難掌握。我講得深了,牧民們聽不懂,講得淺了,他們又認為這道理不講也明白。三是觀念難轉變。他們認為,孩子只要會放羊放牛就行了,學知識是浪費工夫,政府這么做是“胡折騰”。更要命的是,因為有抵觸情緒,他們有時聽懂也裝作聽不懂,故意和我們打哈哈,惹得我非常著急。
很顯然,在這種情況下,光說服教育是不行了,必須思想工作和政策引導雙管齊下才可能奏效。于是,我們一邊給學生和家長講上學的好處,不上學的弊端,用身邊的人、看得見的事來現身說法,進行開導,同時,用足縣委、縣政府之前出臺的《關于九年義務教育與草補政策相掛鉤的實施辦法》,對不實行九年義務教育的家庭,暫扣草場補助費。這樣做的結果非常好,大部分逃學的學生最終返回了學校,但過程卻非常艱難,遇上的事讓人哭笑不得,其中有4個孩子的動員過程最為離奇,讓我至今記憶猶新。
第一個孩子家住霍爾鄉幫仁村,他返校的阻力不在別處而在他的母親。他母親時年38歲,幾年前和他父親離了婚,家中只有他、19歲的姐姐和母親三個人。是母親開三輪把他從學校接走的,理由是回去后替他姐姐放羊!
這家人住的并不偏僻,就在霍爾鄉政府所在的一個巷道里。可這么近,我們住在鄉政府就是見不上人,去了好幾次都是鐵將軍把門。難道是時間不對?后來一打問,不是時間不對,而是走漏了風聲。他家住在巷子的最里邊,我們在巷口一出現,有人就透了風,他們就偷偷地溜走了。
都二十一世紀了,世界已經進入信息化時代了,他們對上學仍然持有如此排斥的態度,真令人寒心。但寒心歸寒心,找還得找。最后我們換了個方法,白天不行晚上去,這樣總算把人見到了。
人是見到了,辦法還是不多,原因是這個女人的怪點子太多,且反復無常。
第一次見到我們時她裝出一臉委屈,說她愿意讓孩子上學,是孩子不爭氣,死活不去。為此她打也打過,罵也罵過,該想的辦法都想了,全沒有用。并煞有介事地對我們說:只要你們能把孩子的工作做通,我感謝都來不及,哪里會阻擋啊。
當時我還真的相信她了,就去和那孩子交談。一談,的心就涼了,因為那孩子一問三不知,像傻子一樣,根本就不像個學生。就在我準備放棄時,和我一同去的孩子的班主任悄悄對我說:“高書記,不對勁。這孩子平時學習成績不錯,人也比較聰明,今天的表現有點反常。要不你們先去做其他孩子的工作,我一個人留下來和他好好談談,說不定還有點希望。”
這一招果然很靈,我們走后,孩子給班主任老師說了真話:不是他不想上學,而是媽媽不讓他上了,想讓他放羊。其實他也想上學,但又不好違背媽媽的意愿。弄清情況后,老師又做他媽的工作,他媽最終同意第二早上就讓孩子去學校。
我們當然高興,第二天一大早就把車開到他家門口去接。去了一看,不見孩子,只見他媽頭上蒙一塊被子在床上呻吟成一片,問孩子哪去了,她說:“上山放羊去了。我同意孩子上學,但現在又病成這樣,怎么辦呢?我想先讓孩子放幾天羊,等我病好了再把他送到學校去?”
顯然這女人又耍花招。可這有什么辦法呢?只好讓班主任老師繼續做她的工作,我從屋里轉到院子,院子轉到路上,等待消息。正轉時,迎面走來一個中年男子,他一見我,驚異地跑過來握住我的手,說:“高書記,你怎么到這里來了?快到我家去坐坐。”原來這人是那學生的鄰居,是村委會的副主任,他在一次座談會上見過我。我把情況給他一說,他苦笑了一聲說:“這女人總愛耍這些小把戲。你不要急,讓我去看看。”說完,扔下我大步進去了。看著他自信的樣子,我有點好奇,想看他怎么做這思想工作,就跟了過去。
我還沒進門就聽見他的罵聲了,道:“別裝了,沒這個必要!大家是為了你的孩子好才來的,不是要占你的便宜!你說你有病,好,咱們現在就到鄉醫院去檢查!如果檢查出病來,這醫藥費、誤工費我出。檢查不出病,別的不說,今年的草場補助一分錢也別想領。多好的一個孩子,你硬是不讓上學,你自己當了半輩子睜眼瞎子,還想讓孩子繼續當嗎?”
我進去后,那女人還在解釋說她不是裝,是真有病,絮絮叨叨地說。沒等她說完,副主任就接上了,道:“咱這離寺廟這么近,你就不怕神靈知道?你不說別的了,你起來咱一起到寺廟的神靈面前說一說,讓神靈判斷你是不是說謊哩……”
說來也怪,那女一聽說神靈,一骨碌就從床上爬起來,一邊給神靈道歉,一邊給副主任保證:“你別說了,都怪我一時糊涂。我現在就讓人去山里換回兒子,這事就這么了,你們再不用擔心了。”
當時我還有些不放心,副主任告訴我說:“沒事,書記。我們這里的人講究信仰,有時把神靈比領導都看得重,她不敢在神靈面前說假話。”
事實證明他沒說錯,沒過多長時間,她就把孩子送回去了。
第二個讓我們費了大勁的是個女孩,17歲,初三學生。我們到她家時,她上山放羊去了,父親和母親都在家。她父母一聽說我們是勸孩子上學的,像等到救星一樣,非常高興,抓住我的手說:“書記,就看你們的了,我是一點辦法也沒有。我們家既不缺勞力,也不保守,只要她念,念到什么地步,就供到什么程度。這孩子以前很喜歡上學,成績也很好,可不知什么原因,最近變了,周末回來后就死活不去了,氣得我還打了女兒一頓,但還是不管用。”
聽他們這一說,我們反倒愣了,雖然他們說得很誠懇,不像說謊,但由于之前被人哄怕了,我們還是不敢相信。一直等黃昏時分,那孩子才趕著羊回來了。一見面,我就感覺到這是個規矩孩子:敦實的身體,醬色的面龐,雖然個子高挑,但還是個娃娃相。她一見家里來這么多人,害羞得頭也不抬,只是找活做。沒等我們開口,她父親就說話了:“孩子,你看這么多人來咱家,都是來勸你上學的,都是為你好的。你得聽話,不然,咱們家錢糧被扣了怎么辦?”我們也趁勢給她講了一些大道理,要她隨我們回學校上學。可是無論我們怎么說,孩子就是不說話,低著頭只是個做活。我一看問題還真的出在孩子身上了,就把她父親叫到旁邊屋里,想和他商量勸說的辦法。我們剛說了幾句,她妹妹急火火地跑進來說:“姐姐跑了。”她父親一聽,臉呼一下變了,連鞋根也沒顧得往起提,就往外跑,我也跟了出去。出去一看,那孩子已經到對面山坡上了,他父親要追,我攔住沒讓去:把孩子追得跌了,怎么辦?
事情到了這一步,我們只能起身告辭。她父親真是個好人,臨行前反而安慰我們說:“孩子不會有事,晚上會回來的。就是不回來,也是跑到鄰家去了,你們不要擔心。至于上學的事,也問題不大。今天她可能見人多,是害怕了,等她回來我再和她媽媽勸勸,她會聽我們說的。”他的誠懇和開通令我們十分感動,給他留下聯系電話后就離開了。
兩天后,她父親給我來了電話,說孩子的工作做通了,讓我們派車來接。得到這個消息,我們特別高興,我和確巴副縣長親自帶車到他家去接。再次見到我們,孩子的頭垂得更深了,一直沒有抬起來。我和她父親寒暄時,她母親把確巴副縣長叫到里屋去說了好長時間才出來。直到到了鄉政府,確巴副縣長才悄悄告訴我說:“這女子之所以不去上學,確有難言之隱。”我問什么難言之隱,他把我拉到一個沒人的地方低聲說,“這女孩子和村里一個小伙子經常在一塊放牛放羊,后來開始戀愛并發生了男女關系。前不久,發現自己懷孕了,怕同學和老師看出來,所以就不敢去學校了。昨天,看見實在瞞不住了,才把實情告訴了她母親。臨動身前,她母親給我說了真話,要我一方面保密,一方面對孩子多多保護,讓她把這一兩個月學湊合著上完。”
我聽了大吃一驚,道:“怎么能有這樣的事,不會是假的吧?”副縣長嘆了口氣說:“這種情況在牧區太普遍了,比這小的女子懷孕也不少見。由于歷史文化和立地條件的限制,這些事不是一時半會能解決了的。”為此,我們嘆息了好長時間,心里頭沉甸甸的。
第三個讓我們頭疼的是一個初一學生,15歲,巴嘎鄉雄巴村人。他們家5口人,有母親、舅舅和外婆、外公。他是母親和村里一個男子在“打狗婚姻”中生下的,后來那男子拋棄了他母親和另外一個女人結婚,他母親向法院起訴,要他付扶養費,法院判令那男子一次性付給15000元的扶養費,了斷了此事。母親從此再沒有嫁人,一直和外公、外婆和舅舅生活在一起。
他外公外婆老了,舅舅是個不務正業、好吃懶做的人。原先和村里一個女人有來往時還稍微好點,后來這個女人嫌他不長進和他分手了,他便破罐子破摔,更不成樣子了,成天不是喝酒,就是耍賭,隔三岔五拿上錢去朗瑪廳找小姐。家里的百十只羊,幾十頭牛,全由孩子的母親放著。最近,孩子的母親病了,不能放羊了,他舅舅就跑到學校要這孩子叫回來,讓他放羊。這是個聽話的孩子,同時也因為害怕舅舅,遇到事總是委曲求全,就回去了。孩子的母親見兒子中斷上學回到家里,很是著急,眼睛都哭腫了。她央告說:“哥哥,你先湊合著放上幾天,等我的病稍微好一點了,我就去放。不要讓孩子把上學誤了。”孩子的外公外婆也幫忙勸說,但那人就是不聽。
我們去時,孩子放羊去了,他舅舅不在家,他外公和外婆都坐在門口轉經筒,一個眼睛渾濁得認不清人,一個耳朵聾得聽不見話,我和他們說了半天,一句話也沒說成,倒把正在昏睡的他母親吵醒了。他母親知道我們的來意后,硬是掙扎著爬起來給我們倒水,顫抖著央求我說:“書記,求求你啦,你一定要幫助我的孩子啊。我因為沒文化受了一輩子罪,不能讓孩子像我一樣受罪了。”
我們正說著,一個漢子東倒西歪地推門進來。孩子的母親告訴我們:“這就是孩子的舅舅、她的哥哥。好像又喝多了,他整天就是這個樣子。”
雖然我們都很生氣,但還是克制,主動和他打了招呼,并說明了來意。誰知沒等我們的人把話說完,他就生氣了,蠻橫地說:“我們自己的事不要你們管,外甥上不上學與別人無關,誰要是敢把我外甥帶走,他就和誰玩命,還要把兩個老人送到他家里讓他去管!”村主任見他張狂,上前把他罵了幾句,然后對我們說:“這是個醉漢,你們不要介意,等他酒醒了再說,現在說不成話。”
我們覺得也是,就離開了他家。
第二天一大早,我們又去了,心想,他酒醒了應該好說話些了。沒想到,他的態度比頭一天更惡劣。可能知道我們要來,早早就等在門口,一見我們就氣狠狠的,滿臉的敵意。我們雖然覺得尷尬,但為了動員孩子上學,加上他也沒有文化,不但不怪他,反而處處讓著他,心想:只要能把孩子動員回學校就行了。沒料到這人不識足,我們越讓他越不講理,剛說了幾句,他又躁了,我們同行的一名老師上前勸他,他抬手就是一拳,打得這名老師倒退了幾步。
這時候,一直蹲在旁邊的村主任忍不住,“呼”地站起來了,一步跨上前去,抓了那人的領口,低聲說:“別在這胡鬧,咱倆到外面去說。”那人還在掙扎,兩只腳已經離開了地面,村主任把他提著出去了。
我在基層工作多年,這樣的場面還是第一次看見,正準備制止,孩子的母親給我打了個手勢,意思是讓我不要管。
不到十分鐘,他灰頭土臉地回來了,一改剛才張牙舞爪的做派,開始給我們道歉了,說:“對不起,原來我沒把問題沒想通,剛才聽我們主任一講,我覺得你們也是為了我家好。現在,我去放牛羊,等妹妹病好了我們再輪換著放,讓孩子先上學去!”說完,打開牛羊圈自個出山放牧去了。
望著他離去的背影,似乎已經感覺到了點什么,問村主任:“你剛才究竟是怎么處理這事的,他怎么一下子改變想法了呢?”村主任說:“書記,這個你就不要問了,這里的事用洋辦法解決不了,有時候只能用土辦法。”我能聽明白他說的土辦法是什么,也非常反對這樣做,可不這樣做又該怎么辦呢?
動員第四個孩子上學的經過更離奇,差一點鬧出人命來。這也是個女孩子,住霍爾鄉貢珠村四組。第一次見到她我就有點意外,她臉上雖然也有高原紅,身上也穿著藏式服裝,但從長相上看還是像個漢族孩子。我的感覺雖然無法最終證實,但事實證明還是靠譜的——她是養母從圣湖邊上撿來的,出生還不到一周,估計是外地游客扔下的。當時她已經奄奄一息,身邊的老鴉和禿鷲守了一群。是撿她的人——她的養母給了她第二次生命!
說是養母,以年齡論,兩人更像奶奶和孫女。養母67歲,他16歲,整整大出51歲。養母是個善良人,也是個苦命人,一輩子沒有嫁人,當然也沒有孩子,一直一個人過,直到52歲時才撿到這個女兒。當時她激動壞了,覺得這是老天的恩賜,為此她無數次感謝神靈。女孩打小就聰明伶俐,懂事勤快,是一個人見人愛的好孩子,這更讓養母高興,千方百計地護著她,慣著她,寵著她。別人家的孩子有什么好吃的,她想辦法讓女兒吃到;別的孩子穿什么好衣服,她借錢也要讓女兒穿上;無論遇到什么事,全都由著女兒的性子。由于愛,女兒活得很幸福;由于過分的溺愛,也給女兒養成了任性的毛病。
女孩這次逃學,一不是老師和同學看不起,二不是家里人拖后腿,而是她自作的主張。但她逃學的目的不是出來玩,而是想為養母分擔家務:看見母親這么大年紀了還要尋柴背水、洗衣做飯,實在過意不去,就想回家來幫她干活,讓她少受點罪。動機不但不錯,應該說是很好的,可惜方法不對,加上母女兩人性格不同,把事情越鬧越復雜,最后竟然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養母見女兒不上學了,很是著急,先是勸,后是罵,把能想的法子全都想了,就是沒有辦法。最后竟想了個怪法子:絕食!她告訴女兒說:“你不去上學,我就不再吃飯,就死給你看,看你去不去!”女兒起先還真的擔心著急,又是端飯,又是遞水,再三解釋自己不上學的本意。
如果這時候養母能心平氣和地開導孩子,事情肯定會有轉機。可惜的是她沒抓住這個能夠商量著解決問題的機會,而是繼續原來的強硬思路,不但不吃不喝,連碗也扔了。
女兒是被慣大的,哪受過這種委屈,覺得自己好心沒好報,于是就“任性”開了,心想:我為你好,你不領情算了,還使出這樣的招數?你愛吃不吃,愛喝不喝,我不管了!一拍屁股跑到鄰居家去了,白天和同伴一起放羊,晚上就住在那里,連家也不回了。
養母萬萬沒想到孩子會這樣,開始覺得尷尬,后來越想越覺得虧心,想:到底不是自己親生的,對她再好,心還是貼不近。現在人小,翅膀不硬,靠我生活,已經這樣了,將來長大了,有了丈夫和孩子,還不知是什么樣呢。說不定不記恩光記仇,連旁人也不如。指望她養老送終?根本連門都沒有!
老婆婆就這樣越想越著氣,越想越傷心,最后連氣帶傷心真的病倒了,想不絕食都不行了。得知養母真的病了,女兒馬上趕了回來,一進家就給老人道歉,然后悉心照料,一直把她伺候得病好了。這期間,兩個人誰也沒提上學的事,養母在事實上等于默認女兒的輟學了。
就在這時候我們來動員孩子返校來了,掩蓋著的矛盾再次挑明了。
養母當然支持我們,聽說我們專門來動員,像找到親人一樣,有說不完的話。終歸是老年人,話多話長,說著說著就“跑題”了,先說她怎么怎么給女兒做工作,勸她上學,后又說為了這孩子屎一把尿一把吃盡了苦頭,最后竟抱怨女兒不體諒她的一片真心,硬是把她“往死了里氣”。女兒一聽這些話,牛脾氣又上來了,和養母爭了起來,說養母太不理解人,總想些“怪方子”來逼人,現在她把主意打定了,死活不上學了,看她能怎么樣!我們一聽,覺得她說話太過分,就批評了她幾句,要她晚上好好想想,說罷就離開了,想留下個時間讓她母女緩解一下情緒,然后好好地溝通。
沒想到我們一走,母女倆就干起仗了。養母嫌女兒不懂事,她的話不聽也就算了,上面人說的也不聽,將來草場補助一扣,咱倆吃什么?話越說越裂,氣越生越大,說著說著就吵了起來。女兒一句話沒說對,養母竟打了她一巴掌。女兒長這么大從來沒受過這種氣,一下子就胡思亂想開了,想到了生身的不幸,想到父母的拋棄,越想越覺得活得沒意思,竟找了半瓶子農藥,一口氣喝了個干凈,然后蒙了被子睡在床上等死。
盡管是偷偷喝的,但養母還是感覺到異常,仔細察看,馬上就找到那農藥瓶子,一下子癱軟在地上,連哭帶喊地呼救。等鄰居聽到喊聲趕來時,藥效已經發作,孩子正在床上打滾。多虧人手得力,求助及時,才免了這場災禍。出院后,母女倆抱頭哭了,都為自己的沖動后悔。最終女兒聽了她母親和我們勸說,同意回學校上學,這事總算有了個圓滿的結局。
經過十來天的奔波,我們較好地完成了任務。24名輟學孩子,除一名因確實有病,無法繼續上學外,其余全部勸回。回家的路上,大家都為這次任務的圓滿而慶幸,而我卻為眼前浮現出的一幕幕“抓學生”情景陷入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