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首屆天津曹禺國際戲劇節”期間,德國漢堡塔利亞劇院在天津大劇院演出的《耶德曼》,將中古道德劇與后現代大眾流行音樂這兩種看似全不相侔的藝術門類,硬生生地粘貼在一起,既兼顧娛樂與說教之道,又滿足部分觀眾越軌的綺想,呈露了吸引廣大青少年消費群體明顯的商業企圖,也潛含著自相矛盾的意識形態。
《耶德曼》(Jeder mann),在德語中是“每個人”的意思,所以也有人將劇名翻譯成“人人”或“凡人”。劇作由奧地利新浪漫主義和象征主義的代表作家霍夫曼斯塔爾,根據中世紀無名劇作家的道德劇改編而成。其重要特征是將各種抽象概念,如金錢、貪婪、死亡、誠實、仁德、信仰……擬人化,變成一些寓意性人物形象。戲劇沖突主要表現善與惡、精神與肉體之間的斗爭,最終遵循圣經的教導,引導人們棄惡從善、皈依對上帝的信仰。
該劇1920年于薩爾茨堡藝術節首演,由奧地利著名導演萊因哈特(M·Reinhardt)執導。萊因哈特和他的創作團隊,同神職人員合作,將該劇的演出變成薩爾茨堡民眾的宗教慶典和藝術盛事。演出在當地大教堂門前寬闊的廣場進行。教堂的掌禮官充當報幕員,大主教宣讀主禱文。在教堂莊嚴的鐘聲、管風琴聲和唱詩班的歌聲中,演員從觀眾席中登場表演。全劇末尾安排在日暮時分進行,無數火炬將戲劇場景映照得十分輝煌壯觀。“天使”由教堂屋頂從天而降,神秘的呼聲從教堂塔頂、地窖、遠方傳來,催促“有錢人”(耶德曼)的死亡。萊因哈特在《舞臺劇的探索》一文中說,“在今日的危險的實利主義中,對這樣一個描寫富人之死的老戲,賦予一種偉大的當代的現實意義及深刻的道德作用。”他們將中古民間的道德劇同當代的現實生活相結合,使《耶德曼》真正地甦醒,再次成為民眾共同的精神財富。
此次塔利亞劇院的演出,除“死神”一角由搖滾女歌星西蒙·瓊斯扮演外,以近乎獨角戲一趕三的形式,由男演員菲利普·霍啟曼一人串演有錢人“耶德曼”和所有其他角色。
演出保有霍夫曼斯塔爾原作的大部分內容,具有濃厚的宗教色彩。其對金錢、善惡的態度,對婚外兩性關系的批判,均不脫天主教教義。在今天這個后冷戰時代,雖然無神論不再與“鐵幕”或“共產主義”劃上等號,但在西方,對上帝的信仰,仍舊與當代政治心理有著微妙的關聯。我不知道導演巴斯蒂安·卡夫特啟用俊男靚女、明星歌手,用現場演奏的搖滾樂代替宗教音樂,將全劇娛樂化,除了商業目的外,是否有沖淡宗教色彩方面的考慮。
若從藝術方面來觀賞,對我們較有參考價值的是,《耶德曼》的演出雖然挪用影像、搖滾樂、破除舞臺邊框的燈光處理等現代/后現代技法,卻仍然保存著德國表現主義戲劇的許多特征。演出者在舞臺上端懸置有“Live”字樣的霓虹燈,在接近臺面處設置一排橫貫舞臺的平射燈,用戲劇舞臺“表現”人生舞臺。而且臺中有臺。此外臺右處放置了一個微縮的舞臺模型。大、中、小三個舞臺同時存在,其“表現”而非“寫實”的意圖十分明顯。演出中最重要的道具是一架完整的骷髏尸骨。導演將有錢人耶德曼貪婪、奢靡的生活,“表現”為與死神共舞的一生。表演方面,演員主觀的、暴烈的表演,排除了惟妙惟肖的形象塑造與對人物行為動機的仔細刻畫,將個人的內在體驗,外化為怪異的視像與狂亂的喊叫……演出中,對觀眾席噴撒煙霧,時時將強光射向觀眾,既是企圖打破舞臺與觀眾席、戲劇舞臺與人生舞臺的界限,也是用強光“表現”上天之眼對“每個人”的心靈拷問。
如今,已極少有藝術家畫地為牢,將自己劃歸某一流派或某一體系,表現主義作為一種戲劇思維與舞臺技法已失去意義。然而,其強烈、激奮的情感,飽滿、旺盛的創造力,對意象、象征、隱喻的舞臺表現的執著追求,表現而非模仿作為一種強有力的藝術手段,仍融涵回味無窮和可資借鑒的意義。
我所說的自相矛盾的意識形態,不僅指舞臺演出包含對宗教內容的宣揚與音樂對宗教色彩的消解;也指搖滾樂所蘊含的文化意義與將現場搖滾變成商業噱頭的濫用。二十世紀五六十年代,在西方反文化與學生運動的全盛時期,搖滾樂曾是最能鼓舞人心的大眾傳媒。其重要的文化意義,不在其節奏與旋律的基本結構中,而在于歌詞的力度與情感的沖擊性,在于創作者/演唱者以真實情感與觀眾直接溝通所蘊蓄的世俗娛樂與精神能量。
盡管西蒙·瓊斯的現場演唱,不失誠懇真摯,其情感的宣泄與作為死神形象出現的場景,仍依稀可見少量被稀釋與扭曲的反文化殘跡,但已失卻了原有的戰斗力量與意義,成為追星少年癡迷青春可資消費的娛樂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