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劇是伴隨著西方文化的影響傳入中國的。從上世紀20年代開始的《麻雀與小孩》《小小畫家》《揚子江風暴》《兄妹開荒》《夫妻識字》《白毛女》《王秀鸞》,到五六十年代創作的《小二黑結婚》《劉胡蘭》《紅珊瑚》《洪湖赤衛隊》《劉三姐》等較為成熟的民族歌劇,再到“文革”后出現的《雷雨》《原野》《黨的女兒》《蒼原》《祝福》《青春之歌》《花兒與少年》《遙遠的胡楊樹》等大批更加成熟的原創歌劇,我國的歌劇創作和演出不斷取得了新的成就,但是,仔細思量,在我們的戲劇教育中,卻少有歌劇教育。國立劇專、延安時期的魯迅藝術文學院戲劇教育,都曾經有歌劇教育。1950年中央戲劇學院建校時也是有歌劇系的,知名女導演陳颙就是第一屆歌劇系的學員。但是,在后來的辦學調整中,成建制的歌劇教育單位就沒有了,只是根據教師情況在演員的聲樂教學中涉及到美聲和歌劇唱段。時下的戲劇院校,是沒有完整的歌劇教育文化的,無論是民族歌劇還是西方歌劇都沒有。原因可能是:歌劇品種盡管屬于戲劇文化范疇,但是,由于過多依賴音樂文化尤其是聲樂演唱藝術,所以,音樂院校的教學機構,往往有“聲樂歌劇系”(簡稱“聲歌系”)的設立,但是,很多音樂院校都去掉了“歌劇”教學內容,只強調“聲樂演唱”,強調歌劇的音樂性,淡化和忽略了歌劇的戲劇性。因此歌劇學習內容變異為“聲樂系”聲樂專業演唱技法技巧的附庸,或者音樂欣賞課的內容。
歌劇在我國現行戲劇教育體系中的教育內容是缺失的。音樂院校的聲樂表演教學,往往只是美聲唱法教學當中涉及到西洋歌劇的唱段、片段演唱教學;如果民族唱法教學的教師有心,也會從《劉胡蘭》《小二黑結婚》《江姐》一類民族歌劇里選擇一些唱段作為教材訓練學生的演唱能力。但是,教師們很少從“戲劇文化”的層面去培養、訓練學生們的戲劇知識和戲劇表演才能,在這樣的情況下,學生參加歌劇排演,上了舞臺,除了嗓音訓練的基礎和演唱技巧的準備以外,戲劇層面的文化悟性與形象塑造的能力都是欠缺的,缺少真正的歌劇演員的表現魅力。
這很大程度地反映了歌劇人才的培養在教育環節上的缺失,這種教育缺失給中國戲劇文化發展帶來的致命缺欠是,歌劇院的創作人才,實際上多半靠實踐經驗照貓畫虎。結果是,一定程度上,歌劇創作不如話劇以及中國傳統戲劇那樣佳作迭出、成果輝煌,那么,我們的戲劇教育是否應該對這種狀況有所反思了呢?
如果說歌劇教育在藝術院校的教育體系里是缺失的,那么,舞劇、音樂劇的教育同樣也不到位。
音樂劇的雛形,可以追溯到20世紀40年代上海的一些輕歌劇演出,而中國對于音樂劇的研究,是以20世紀90年代初鄒德華、居其宏、劉詩嶸等學者成立了中國音樂劇研究會為標志開始的。
而中國舞劇,應該說是在西方舞劇文化的影響下發展起來的。中國當代觀眾最早的記憶應該是《小刀會》和《紅色娘子軍》《白毛女》《沂蒙頌》等被稱為“紅色經典”的作品,后來有《祥林嫂》《紅梅贊》《阿詩瑪》《潑水節》《大夢敦煌》《絲路花雨》《花木蘭》《一把酸棗》等。
音樂劇與舞劇在藝術院校存在著教學內容不完整情況,這是因其特點決定的,因為,它們既是舞蹈,也是音樂,更是戲劇。生存在一個交叉地帶,專業上具有綜合特點,結果在舞蹈、音樂、戲劇領域里就處于尷尬的“三不管”狀態。歌劇、音樂劇、舞劇的教學內容和人才培養方式,實際上對我們分得太細致的學科、專業提出了辦學課題,那就是:教學、研究、創作展演上“新的綜合”。這里,要特別處理、調適好現實專業結構與客觀需求之間的關系。
那么,最好的方式應該是,以創作項目調動學院資源,讓不同教育單位的資源向一個劇目創造的項目聚合,統一指揮,也許可以帶動辦學綜合實力的顯現,也許可以有意識地整合教學單位的藝術資源與創造熱情。項目是整合資源的一種短暫但是有效的途徑。
藝術教育缺少綜合的長效機制,如何在教育設計中突出對人才綜合能力的培養,的確是我們戲劇教育單位應該反思的問題。
在用項目方式檢驗了藝術教育的“綜合創作能力”之后,就應該深入思考和著力展開課程體系、教學過程、質量標準的“綜合辦學能力”運行了,設計一整套課程將舞蹈、音樂、戲劇的人才培養納入一個可分可合、互依互滲的體系當中。
時下大量的主題模糊、線索隨意的大型“舞蹈詩”、“舞蹈詩畫”、“舞蹈音詩畫”,其實從一個側面透露了“舞劇”創作能力不夠的事實。那么,應該意識到,在戲劇院校以及舞蹈、音樂院校,戲劇教育大有可為。北京舞蹈學院率先開設了《舞劇創作藝術概論》,但是全國舞蹈學院中開設類似課程的很少;中央戲劇學院、上海戲劇學院、北京舞蹈學院、上海音樂學院、西安音樂學院、四川師范大學現代藝術學院……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大約30所學校創辦了音樂劇教育或者課程。但是,有多少是將音樂劇、舞劇當作戲劇藝術去講授、去研究的。人們常常把舞劇當作一種舞蹈體裁,或者將音樂劇當作一種游戲舉行的音樂舞蹈表演,那樣的認識其實并不確切、并不到位。而這種不確切、不到位,恰恰是戲劇教育應該大顯身手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