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作家網>> 作家維權專題 >> 正文
1、作家的創作思路是不受保護的
2、作品著作權登記的幾大作用
3、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后的作品,完成這些工作的人享有著作權
4、合作作品的著作權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5、匯編作品的作者也有著作權
6、委托作品的著作權,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確定,沒有約定的歸受托人
7、著作權的保護期一般是作者終身及去世后50年,保護期屆滿后的作品進入“公有領域”
8、著作權“合理使用”的適用情形(不經許可使用且不支付報酬):
9、著作權“法定許可使用”的幾種情形(不經許可使用但要支付報酬)
10、合同的任何條款都可以商量,如果對格式合同某一條不滿意,作家可以修改
11、向出版社投稿要留好底稿
12、現行稿酬制度介紹
13、稿酬納稅的計算方法
14、不同作者創作相同主題的作品一般不會構成侵權
15、著作權受到侵犯時怎么辦?
16、作家簽訂出版合同時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17、作家與書商簽合同時應注意的問題
18、出版社違約,作家想解除合同應該注意些什么?
19、簽訂了出版合同后未如約出書,可以要求出版社賠償
20、未簽訂合同或雖簽訂合同但未約定付酬標準而使用作品的,出版社應按高限支付報酬
21、出版者將作家交付出版的作品丟失、毀損應承擔責任
22、什么情況下法律允許網站可不經作家許可、無償轉載作品?
23、已經與出版社簽訂過出版合同的作品能否再交第三方出版?
24、與出版社簽訂合同不代表所有權利都歸出版社
25、發現網站侵權使用了自己的作品可以向網站主張權利,如果侵權,網站應當承擔責任
26、什么是“避風港原則”?
27、什么是“紅旗原則”?